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花海之约项目合作方的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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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花海之约项目合作方的招商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花海之约项目合作方的招商
项目编号N0109QT*产权子类型招商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3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9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合作运营期限
10年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赛罕区昭乌达南路社区正喇嘛村、东喇嘛村大黑河北岸,南临大黑河,北靠三环路。
招商标的情况

招商标的包含面积约150亩林草地(其 (略) 落) (略) 落(现状为毛坯),目前该标的未取得相关权利,确定合作方后,由招商方负责办理资产权利取得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项目简介

大黑河被誉为呼和浩特的“母亲河”,因其流域土质黝黑而得名。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

以大黑河为依托,以郊野公园为基础,通过大力发展周边节点工程文旅项目的开发, (略) 区休闲观

光。“花海之约”项目以餐饮娱乐服务为主,包含咖吧、民宿、游乐场等。旨在打造北方地区一流的文旅示

范区,为呼和 (略) 建设打造坚实的南流域屏障。

装修免租期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为大黑河生态公园,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合作运营分成方式
按照统一结算系统进行结算提取。
招商投资金额(元)

要求合作方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分别以50万元、1000万元(自招商方交付标的后由合作方2个月内完 (略) 落外的其它全部投资)、950万(自招商方交付标 (略) 落后由合作方6个月内完成投资)分三期投资)。


合作方需满足该项目正式开始合作运营后每一运营年度在上一运营年度基础上增加2%的投资额。以后年度以此类推(最终以合作方提供的发票、项目合同、评估报告等为证明材料)

招商方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 (略)

联系人:范经理

联系电话:*

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湖湾林舍项目招商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机构,负责组织本次公开招商。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招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2、我方项目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项目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招商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赛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别
告知

1、请各意向合作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范女士*。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消防、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最终经营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经营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招商投资金额、合作分成等。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招商方负责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的立项审批及项目建设位置土地流转等手续的协调和办理工作。提供项目策划设计方案(详见附件《花海之约策划方案》)和负责水电基础工程铺设到项目外围(具体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并满足水、电、暖、排污公共需求。

3.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且合作方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到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后,招商方负责完成土地经营权等流转,并根据合作方投入计划,完成水电暖排污等建设。如因招商方未按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合作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要求招商方承担违约责任。

4、合作方负责按照招商方“花海之约”项目策划方案要求投资建设,并需在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招商方移交标的相关资产之日后两个月内完成地面项目建设并达到招商方验收标准后投入使用,正式开始运营。 (略) 落建设项目需在招商方办理完毕房屋手续并交付到合作方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装修并投入使用,正式开始运营。

5、合作方负责按照招商方要求承建装修大黑河项目部(具体事项在招商协议中明确)。

6、合作方开发建设及合作运营期间,不得在标的内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7、招商方、合作方在合作运营该项目期间按照统一结算收银系统进行管理,收取的所有费用均需通过招商方指定的渠道和银行账户收取。

8、招商方对合作方进行业绩考核,自项目正式运营后首年合作方需满足合作运营目标营业额为1200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运营年度基础上增加10%的目标营业额,目标营业额到1600万元封顶,后续年份考核目标营业额以1600万元为标准。

9、招商方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最终合作分成,最终合作分成分为基础合作分成+竞价合作分成。基础合作分成为:第一年、第二年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1%作为基础合作分成,第三年、第四年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3%作为基础合作分成,从第五年开始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5%作为基础合作分成,以上年份竞价合作分成以最终竞价结果为准,以后年度以此类推。营业额低于目标营业额的按照目标营业额计算,并一次性补足并支付至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为不含税价。最终合作分成按照统一结算收银系统进行管理结算。

10、合作方提供该项目合作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活动策划、主题打造、热点营销),需符合国家地方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在合作运营期内按照合作运营方案进行经营和管理,如运营方案变动,合作方需报招商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1、被确定的最终合作方(投资方)需 (略) 赛罕区范围内注册并缴税。

12、本次项目以竞价合作分成比例为挂牌价并进行竞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方,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14、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投资建设及合作运营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各意向合作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交易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合作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


合作方资格条件

1、合作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满足该项目建设经营需要,提供该项目运营方案,需符合国家地方等法律法规要求;

2、合作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cn/index.html)公示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意向合作方须按照要求编制运营方案,并经招商方审核同意。

标的交割以现状交接。
与运营商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招商合作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意向合作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须上传报名资料同时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于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该项目合作运营方案在公告期结束后由招商方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意向合作方资格审核结果于次日 12:00前提交至中心。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目标营业额最终合作分成百分比例%与合作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竞价结束竞价合作分成比例最高报价(分成百分比例%)者为最终合作方。

3、招商方、合作方须在最终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招商合作协议》,最终合作方应当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合作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合作方出具招商交易凭证。

4、合作方需向招商方支付合作运营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由合作方在招商方与合作方签订项目《招商合作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合作方在《招商合作协议》到期后,书面向招商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招商方验收确认合作方全面履行《招商合作协议》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合作方指定银行账户,如合作方未按照《招商合作协议》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招商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对标的合作运营要求:合作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规划建设及使用,如因合作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合作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作方负责水电基础工程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转,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日常低值易耗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6、合作运营要求:未经招商方许可,合作方不得把项目整体进行转让、转包;否则招商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

7、合作运营期相关费用: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承担,合作期间合作方投入动产部分归合作方所有,不动产或不可移动物等由招商方所有。

8、在合作运营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合作运营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合作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招商方管理监督检查。合作方须确保合作运营项目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合作方自行负责,合作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商方标准、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商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合作运营项目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合作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招商方负责配合相关手续办理。

9、招商合作运营相关其它条件以招商方、合作方最终签订的《招商合作协议》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招商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招商合作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遇有国家新的政策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作方须按招商方要求无条件终止合作运营该项目,所发生的的费用处理方式以《招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11、合作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3 00:00:00 至 2023-04-19 23:59:59
报名手续《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方资格条件业绩证明材料、运营方案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 额:*元(大写:**万元整)

(一)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合作方,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意向合作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处置方式:

1、最终合作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交易保证金在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合作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0.1%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4-21-10:00:00-2023-04-21-10: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报价规则说明
由于系统无法按百分比例设置报价,故挂牌底价竞价合作分成百分比例设置为:0(元),即为表示0%。竞价增价幅度为0.1(元),即表示增价幅度为0.1%,1(元)表示1%。
服务费按照首期投资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的八折交纳。
附件下载

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docx

花海之约策划方案.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杨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艾经理 *
其 他
,呼和浩特,黑河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花海之约项目合作方的招商
项目编号N0109QT*产权子类型招商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3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9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合作运营期限
10年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赛罕区昭乌达南路社区正喇嘛村、东喇嘛村大黑河北岸,南临大黑河,北靠三环路。
招商标的情况

招商标的包含面积约150亩林草地(其 (略) 落) (略) 落(现状为毛坯),目前该标的未取得相关权利,确定合作方后,由招商方负责办理资产权利取得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项目简介

大黑河被誉为呼和浩特的“母亲河”,因其流域土质黝黑而得名。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

以大黑河为依托,以郊野公园为基础,通过大力发展周边节点工程文旅项目的开发, (略) 区休闲观

光。“花海之约”项目以餐饮娱乐服务为主,包含咖吧、民宿、游乐场等。旨在打造北方地区一流的文旅示

范区,为呼和 (略) 建设打造坚实的南流域屏障。

装修免租期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为大黑河生态公园,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合作运营分成方式
按照统一结算系统进行结算提取。
招商投资金额(元)

要求合作方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分别以50万元、1000万元(自招商方交付标的后由合作方2个月内完 (略) 落外的其它全部投资)、950万(自招商方交付标 (略) 落后由合作方6个月内完成投资)分三期投资)。


合作方需满足该项目正式开始合作运营后每一运营年度在上一运营年度基础上增加2%的投资额。以后年度以此类推(最终以合作方提供的发票、项目合同、评估报告等为证明材料)

招商方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 (略)

联系人:范经理

联系电话:*

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湖湾林舍项目招商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机构,负责组织本次公开招商。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招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2、我方项目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项目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招商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赛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别
告知

1、请各意向合作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范女士*。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消防、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最终经营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经营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招商投资金额、合作分成等。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招商方负责呼和浩特大黑河生态文旅综合体一期项目的立项审批及项目建设位置土地流转等手续的协调和办理工作。提供项目策划设计方案(详见附件《花海之约策划方案》)和负责水电基础工程铺设到项目外围(具体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并满足水、电、暖、排污公共需求。

3.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且合作方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到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后,招商方负责完成土地经营权等流转,并根据合作方投入计划,完成水电暖排污等建设。如因招商方未按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合作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要求招商方承担违约责任。

4、合作方负责按照招商方“花海之约”项目策划方案要求投资建设,并需在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招商方移交标的相关资产之日后两个月内完成地面项目建设并达到招商方验收标准后投入使用,正式开始运营。 (略) 落建设项目需在招商方办理完毕房屋手续并交付到合作方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装修并投入使用,正式开始运营。

5、合作方负责按照招商方要求承建装修大黑河项目部(具体事项在招商协议中明确)。

6、合作方开发建设及合作运营期间,不得在标的内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7、招商方、合作方在合作运营该项目期间按照统一结算收银系统进行管理,收取的所有费用均需通过招商方指定的渠道和银行账户收取。

8、招商方对合作方进行业绩考核,自项目正式运营后首年合作方需满足合作运营目标营业额为1200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运营年度基础上增加10%的目标营业额,目标营业额到1600万元封顶,后续年份考核目标营业额以1600万元为标准。

9、招商方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最终合作分成,最终合作分成分为基础合作分成+竞价合作分成。基础合作分成为:第一年、第二年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1%作为基础合作分成,第三年、第四年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3%作为基础合作分成,从第五年开始从最终合作方运营目标营业额中收取5%作为基础合作分成,以上年份竞价合作分成以最终竞价结果为准,以后年度以此类推。营业额低于目标营业额的按照目标营业额计算,并一次性补足并支付至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为不含税价。最终合作分成按照统一结算收银系统进行管理结算。

10、合作方提供该项目合作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活动策划、主题打造、热点营销),需符合国家地方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在合作运营期内按照合作运营方案进行经营和管理,如运营方案变动,合作方需报招商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1、被确定的最终合作方(投资方)需 (略) 赛罕区范围内注册并缴税。

12、本次项目以竞价合作分成比例为挂牌价并进行竞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方,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14、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投资建设及合作运营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各意向合作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交易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合作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


合作方资格条件

1、合作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满足该项目建设经营需要,提供该项目运营方案,需符合国家地方等法律法规要求;

2、合作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cn/index.html)公示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意向合作方须按照要求编制运营方案,并经招商方审核同意。

标的交割以现状交接。
与运营商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招商合作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意向合作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须上传报名资料同时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于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该项目合作运营方案在公告期结束后由招商方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意向合作方资格审核结果于次日 12:00前提交至中心。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目标营业额最终合作分成百分比例%与合作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竞价结束竞价合作分成比例最高报价(分成百分比例%)者为最终合作方。

3、招商方、合作方须在最终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招商合作协议》,最终合作方应当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合作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合作方出具招商交易凭证。

4、合作方需向招商方支付合作运营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由合作方在招商方与合作方签订项目《招商合作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合作方在《招商合作协议》到期后,书面向招商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招商方验收确认合作方全面履行《招商合作协议》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合作方指定银行账户,如合作方未按照《招商合作协议》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招商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对标的合作运营要求:合作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规划建设及使用,如因合作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合作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作方负责水电基础工程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转,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日常低值易耗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6、合作运营要求:未经招商方许可,合作方不得把项目整体进行转让、转包;否则招商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

7、合作运营期相关费用: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承担,合作期间合作方投入动产部分归合作方所有,不动产或不可移动物等由招商方所有。

8、在合作运营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合作运营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合作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招商方管理监督检查。合作方须确保合作运营项目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合作方自行负责,合作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商方标准、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商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合作运营项目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合作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招商方负责配合相关手续办理。

9、招商合作运营相关其它条件以招商方、合作方最终签订的《招商合作协议》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招商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招商合作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遇有国家新的政策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作方须按招商方要求无条件终止合作运营该项目,所发生的的费用处理方式以《招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11、合作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3 00:00:00 至 2023-04-19 23:59:59
报名手续《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方资格条件业绩证明材料、运营方案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 额:*元(大写:**万元整)

(一)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合作方,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意向合作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处置方式:

1、最终合作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交易保证金在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合作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0.1%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4-21-10:00:00-2023-04-21-10: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报价规则说明
由于系统无法按百分比例设置报价,故挂牌底价竞价合作分成百分比例设置为:0(元),即为表示0%。竞价增价幅度为0.1(元),即表示增价幅度为0.1%,1(元)表示1%。
服务费按照首期投资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的八折交纳。
附件下载

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docx

花海之约策划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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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杨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艾经理 *
其 他
,呼和浩特,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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