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投资大厦南塔4楼17号(ef87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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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投资大厦南塔4楼17号(ef87ae)

四川投资大厦南塔4楼17号
标的名称四川投资大厦南塔4楼17号
项目编码DSCQ20185e*-25 挂牌价格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2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5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产权状况

本次出租资产位于: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2号。标的资产为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房产,标的资产状况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称资产或出租资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房产,用途:为办公)。

上述资产所属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 (略) (略) 所有,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成高国用(2006)第2009号。

(二)资产周边环境介绍

出租资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毗邻成都高新国际商务广场、市政府新办公中心、国际会展中心等主要标志性建筑群,紧靠成都地铁1号线。四川投资大厦配套597个停车位,中小会议室2个,总面积320.01平方米,同时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内配套咖啡吧、员工餐厅。

(三)资产现状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资产于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2011年1月1日对外出招租,目前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已出租面积为31492.765平方米,主要以金融产业客户为主。主要情况为:

(1)、大厅:时尚大气,层高14.8米成都绝版宽景大厅,局部挑高达63米,倍显豪华尊荣。

(2)、层高:城南首座架高地台设计,2.9米净高倍感办公空间舒适。

(3)、配电系统:双路独立双电源供电,1240 KW进口发电机,保证客户正常用电。

(4)、空调:世界知名品牌特灵空调,一次变频水系统,节能舒适。

(5)、电梯:采用奥的斯电梯,共有16台,其中10台客梯、速度为3.5米/秒,4台消防电梯、速度为2.5米/秒,2台货梯、速度为1.0米/秒。

客梯、速度为3.5米/秒,4台消防电梯、速度为2.5米/秒,2台货梯、速度为1.0米/秒。

2.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费:19元/平方米/月

(四)用途:办公

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1.用于自用办公

2.服务式或联合办公经营模式使用(以下简称“运营商”类型客户)

(五)本次出租资产以实际看样为准

本次出租资产按照楼层及单元房号分割,面积共计、租金挂牌价格等详见附表《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二、租金底价及支付方式描述

(一)租金底价:根据《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报告书》、《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租金底价按楼层区域在详见《评估报告》,若是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租赁期限超过2年,则在成交价的基础上,第三年度租金总额在首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5%递增;第四年度租金总额在上一年度租金总额基础上按5%递增,以此类推。若是“运营商”类型客户赁期限超过4年,则在成交价的基础上,从第四年起在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6%递增,依次类推。

子标的面积、首年租金挂牌底价等详见《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二)支付方式: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租金每【*】个月为一期,首期租金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的全部租金。“运营商”类型客户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以后租金按每【*】个月为一期租赁期内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的全部租金。
标的简介
详见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出租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明细清单》和评估报告。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该项目每次加价幅度: 0.5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秒。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1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青羊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178号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晓曦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4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日期2018-08-14
批准文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天行健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2-05-1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07-04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2.*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年租金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承租方应在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后并由出租方实际交付出租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首年成交租金价的三个月租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租赁自用类型客户2-5年【整年】;“运营商”类型客户5年【整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年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承租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首期租金价款。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意向承租方应承诺:

1、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2、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3、租赁自用类型客户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运营商”类型客户不受此条限制)

4、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5、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资产所在楼栋物业管理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6、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租赁期间安全责任协议》。

7、“运营商”类型客户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租赁期间安全责任协议》和《担保合同》;

8、租赁期限届满后,除继续续租外,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含配电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成交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10、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竞租成功后和出租方自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以及在出租方交付出租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相当于三个月房屋租金,“运营商”类型客户相当于四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为相当于以租金评估单价为基准的四个月租金金额(详见附表),

3、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运营商”类型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上查询结果为准。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房产及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对外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略) 北京阜外分(支)行,抵押期限至2024年8月25日,上述抵押事项不影响本次招租。

2、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出租资产交付当日;

3、自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承租方需装修的,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期,该装修期不收租金。(装修期间租金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的第二个年度租金中扣除,即第二个年度承租方实际只支付扣除装修期后的租金),但应计入合同租赁期限内。具体装修期执行见附表《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4、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承租方应在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后并由出租方实际交付出租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首年成交租金价的三个月租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6、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7、看房时间:工作日8:30-18:00。

联系人:任旷宇 *
办公电话:028-*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出租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1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评估报告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管理协议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适用于自用型客户)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适用于运营商型客户)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担保合同(适用于运营商型客户)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四川投资大厦南塔4楼17号
标的名称四川投资大厦南塔4楼17号
项目编码DSCQ20185e*-25 挂牌价格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3-2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4-1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5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产权状况

本次出租资产位于: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2号。标的资产为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房产,标的资产状况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所称资产或出租资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房产,用途:为办公)。

上述资产所属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 (略) (略) 所有,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成高国用(2006)第2009号。

(二)资产周边环境介绍

出租资 (略) 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毗邻成都高新国际商务广场、市政府新办公中心、国际会展中心等主要标志性建筑群,紧靠成都地铁1号线。四川投资大厦配套597个停车位,中小会议室2个,总面积320.01平方米,同时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内配套咖啡吧、员工餐厅。

(三)资产现状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资产于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2011年1月1日对外出招租,目前四川投资大厦南楼、北楼已出租面积为31492.765平方米,主要以金融产业客户为主。主要情况为:

(1)、大厅:时尚大气,层高14.8米成都绝版宽景大厅,局部挑高达63米,倍显豪华尊荣。

(2)、层高:城南首座架高地台设计,2.9米净高倍感办公空间舒适。

(3)、配电系统:双路独立双电源供电,1240 KW进口发电机,保证客户正常用电。

(4)、空调:世界知名品牌特灵空调,一次变频水系统,节能舒适。

(5)、电梯:采用奥的斯电梯,共有16台,其中10台客梯、速度为3.5米/秒,4台消防电梯、速度为2.5米/秒,2台货梯、速度为1.0米/秒。

客梯、速度为3.5米/秒,4台消防电梯、速度为2.5米/秒,2台货梯、速度为1.0米/秒。

2.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费:19元/平方米/月

(四)用途:办公

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1.用于自用办公

2.服务式或联合办公经营模式使用(以下简称“运营商”类型客户)

(五)本次出租资产以实际看样为准

本次出租资产按照楼层及单元房号分割,面积共计、租金挂牌价格等详见附表《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二、租金底价及支付方式描述

(一)租金底价:根据《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报告书》、《房屋面积测算报告》。租金底价按楼层区域在详见《评估报告》,若是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租赁期限超过2年,则在成交价的基础上,第三年度租金总额在首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5%递增;第四年度租金总额在上一年度租金总额基础上按5%递增,以此类推。若是“运营商”类型客户赁期限超过4年,则在成交价的基础上,从第四年起在上一年度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6%递增,依次类推。

子标的面积、首年租金挂牌底价等详见《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二)支付方式: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租金每【*】个月为一期,首期租金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的全部租金。“运营商”类型客户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以后租金按每【*】个月为一期租赁期内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的全部租金。
标的简介
详见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出租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明细清单》和评估报告。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该项目每次加价幅度: 0.5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秒。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1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青羊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178号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晓曦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大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4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日期2018-08-14
批准文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天行健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2-05-1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07-04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2.*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年租金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承租方应在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后并由出租方实际交付出租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首年成交租金价的三个月租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租赁自用类型客户2-5年【整年】;“运营商”类型客户5年【整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年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承租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首期租金价款。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意向承租方应承诺:

1、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2、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3、租赁自用类型客户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运营商”类型客户不受此条限制)

4、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5、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资产所在楼栋物业管理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6、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租赁期间安全责任协议》。

7、“运营商”类型客户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租赁期间安全责任协议》和《担保合同》;

8、租赁期限届满后,除继续续租外,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含配电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成交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10、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竞租成功后和出租方自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以及在出租方交付出租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自用类型客户相当于三个月房屋租金,“运营商”类型客户相当于四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为相当于以租金评估单价为基准的四个月租金金额(详见附表),

3、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运营商”类型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上查询结果为准。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房产及所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对外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略) 北京阜外分(支)行,抵押期限至2024年8月25日,上述抵押事项不影响本次招租。

2、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出租资产交付当日;

3、自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承租方需装修的,出租方给予承租方装修期,该装修期不收租金。(装修期间租金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的第二个年度租金中扣除,即第二个年度承租方实际只支付扣除装修期后的租金),但应计入合同租赁期限内。具体装修期执行见附表《四川投资大厦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4、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承租方应在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后并由出租方实际交付出租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首年成交租金价的三个月租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6、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7、看房时间:工作日8:30-18:00。

联系人:任旷宇 *
办公电话:028-*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出租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1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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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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