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 海甸岛片区 B1002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9370.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海甸岛片区 B1002 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0 |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70.36 | 二级 | | | 商务金融用地 | 8859.52 | 三级 | | | 零售商业用地 | 340.71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474.5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16474.52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16时00分 | 备注: | 1.具体要求按照海资规编审〔2022〕434号文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挂牌报价和网上竞价环节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注: 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及交通枢纽用地(其中:商务金融用地94.546%、零售商业用地 3.636%、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818%),土地出让年限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用地 40 年,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0 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 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18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 海甸岛片区 B1002 地块 号地块: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需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美兰区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七部门《关于严格执行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8号),如竞得人未按上述约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并自愿放弃竞得资格和竞买保证金。 3.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4.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具体指 (略) 政府相关装配式建筑政策要求执行。 5.该宗地交通枢纽站用地按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 15-2011有关规定,需建设 600 平方米公交场站配套房设置在地面一层,并配备有停车坪、候车亭、站台、站牌、候车廊、回车道、小修和低保车间、场站管理室、线路调度室、智能监控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餐饮间、清洁用具杂物间等。同时需预留不少于3000平米的地面停放场地,停车场的交通流线、开口等应与其他机动车流线分开设置,完善场地内标识系统。公交充 (略) 公交集团自行建设,土地竞得人协助办理施工报建、提供施工建设条件等相关手续。配建的公交管理用房和公交停车场,由土地竞得人无偿 (略) 国资委。其他具体建设内容土地竞得人 (略) 公交集团要求执行。 6.本宗 (略) 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兴建“类住宅”项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套内建筑不得设置单独厨房、卫生间、排水排烟等设施,具体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 号)执行。 7.根据《 (略) 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规定,鉴于 (略) 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且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 商务及交通枢纽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为 500 万元/亩。 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 (略) 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美兰区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后40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9.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0.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银行帐号: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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