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泰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3GS1000001)
甘肃临泰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3GS1000001)
项目编号:WL2023RZ001
项目名称 | (略) 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ZZKG*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08 17:00时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临洮县北关22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胡贵荣 | |||||||||||||||||||||||||||||||||||||||||||||||||||||||||
成立时间 | 2009-07-15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0T | 所属行业 | 矿业 | |||||||||||||||||||||||||||||||||||||||||||||||||||||||||
经营范围 | 矿产品(石灰石)、矿山机械、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电设备、工矿设备销售(以上各项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点击查看>> | |||||||||||||||||||||||||||||||||||||||||||||||||||||||||||
职工人数 | 5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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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行为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关批复; 2.本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恪守本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履行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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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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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3054.25万元 | |||||||||||||||||||||||||||||||||||||||||||||||||||||||||||
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4.7311 | |||||||||||||||||||||||||||||||||||||||||||||||||||||||||||
募集资金用途 | 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公司。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公司增资与股权转让同步完成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1.酒泉钢铁(集团) (略) 12.42%; 2.酒钢(集团) (略) 36.58%; 3.投资方51%。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酒泉钢铁(集团)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酒泉钢铁(集团) (略) (略) 董 (略) 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改的决议(酒董决议〔2023〕18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调查期内,有权及有必要了解、调查增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2.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投资须知》《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增资企业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对本项目做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增资企业情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对增资企业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增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扩股对意向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 5.依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文规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否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
参与资格确认 | 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资格审查后获取参与增资资格。融资方依据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本公告的资格条件及融资方战略发展目标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 | |
增资达成的条件 | 1.征集到至少一个战略投资者,且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2.确定的最终战略投资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全部价款。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投资方在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业务范围相似或者有较强的互补性,在愿景、业务发展上与融资方目标一致。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仅募集1名投资方,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2.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以现金方式出资。 3.意向投资方须同步受让原股东酒钢(集团) (略) 持有的21.07%股权。 4.意向投资方须在成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并在《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 6.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融资方原有债权债务并按其出资比例予以承担。 7.交易双方不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8.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 |
其他事项 | 1.融资方于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由甘交所集团向其出具《投资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的出具《投资资格不予确认通知书》。 2.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3.本次增资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融资方所有。 |
投资 条件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投资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能展现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并予以密封。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580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甘交所集团将在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如意向受让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经过网络竞价,未成为投资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4.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投资价款。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 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的。 (2)意向投资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融资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商业秘密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所签署的相关报名文件内容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特别告知: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联系 方式 | 项目咨询 | 联系人:徐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编号:WL2023RZ001
项目名称 | (略) 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ZZKG*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08 17:00时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临洮县北关22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胡贵荣 | |||||||||||||||||||||||||||||||||||||||||||||||||||||||||
成立时间 | 2009-07-15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0T | 所属行业 | 矿业 | |||||||||||||||||||||||||||||||||||||||||||||||||||||||||
经营范围 | 矿产品(石灰石)、矿山机械、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电设备、工矿设备销售(以上各项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许可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点击查看>> | |||||||||||||||||||||||||||||||||||||||||||||||||||||||||||
职工人数 | 5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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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行为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关批复; 2.本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恪守本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履行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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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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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3054.25万元 | |||||||||||||||||||||||||||||||||||||||||||||||||||||||||||
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4.7311 | |||||||||||||||||||||||||||||||||||||||||||||||||||||||||||
募集资金用途 | 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公司。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公司增资与股权转让同步完成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1.酒泉钢铁(集团) (略) 12.42%; 2.酒钢(集团) (略) 36.58%; 3.投资方51%。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酒泉钢铁(集团)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酒泉钢铁(集团) (略) (略) 董 (略) 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改的决议(酒董决议〔2023〕18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调查期内,有权及有必要了解、调查增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 2.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及《投资须知》《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增资企业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对本项目做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增资企业情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对增资企业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增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扩股对意向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 5.依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文规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否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
参与资格确认 | 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资格审查后获取参与增资资格。融资方依据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本公告的资格条件及融资方战略发展目标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 | |
增资达成的条件 | 1.征集到至少一个战略投资者,且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2.确定的最终战略投资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全部价款。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投资方在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业务范围相似或者有较强的互补性,在愿景、业务发展上与融资方目标一致。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仅募集1名投资方,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2.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以现金方式出资。 3.意向投资方须同步受让原股东酒钢(集团) (略) 持有的21.07%股权。 4.意向投资方须在成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并在《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 6.意向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融资方原有债权债务并按其出资比例予以承担。 7.交易双方不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8.本次增资价款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 |
其他事项 | 1.融资方于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由甘交所集团向其出具《投资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的出具《投资资格不予确认通知书》。 2.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增资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3.本次增资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融资方所有。 |
投资 条件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投资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前往甘交所集团进行登记,递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并根据本公告所载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自行准备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资格、符合增资条件、能展现经营优势的相关文件并予以密封。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580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甘交所集团将在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如意向受让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经过网络竞价,未成为投资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4.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投资价款。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 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合同》的。 (2)意向投资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融资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商业秘密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所签署的相关报名文件内容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特别告知: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联系 方式 | 项目咨询 | 联系人:徐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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