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301国道北原西山矿劳服西木刻楞办公用房转让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301国道北原西山矿劳服西木刻楞办公用房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扎赉诺尔区301国道北原西山矿劳服西木刻楞办公用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0-31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1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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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26 | |||||||||||||||||||||||||||||||||||||||||||||||||
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咨信资产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扎赉诺尔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扎赉诺尔区财政局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的包括办公用房、车库、仓库等,面积合计469平方米,其中410平方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上述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部门(或房产土地部门)、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土地面积变化而改变。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田艳琴*。 3、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 4、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无土地权属证书等现状以及公告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5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其中涉及转让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受让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转让指定账户),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房产涉及的土地为划拨用地,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房产(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田艳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0-31 00:00:00 至 2022-11-11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授权委托书 -(受让).doc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11-1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0-31 00:00:00-2022-11-1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中心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田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略) 扎赉诺尔区301国道北原西山矿劳服西木刻楞办公用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0-31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1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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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26 | |||||||||||||||||||||||||||||||||||||||||||||||||
评估机构 | 呼伦贝尔咨信资产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扎赉诺尔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扎赉诺尔区财政局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的包括办公用房、车库、仓库等,面积合计469平方米,其中410平方米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上述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部门(或房产土地部门)、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土地面积变化而改变。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田艳琴*。 3、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 4、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无土地权属证书等现状以及公告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5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其中涉及转让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受让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转让指定账户),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房产涉及的土地为划拨用地,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房产(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田艳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0-31 00:00:00 至 2022-11-11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授权委托书 -(受让).doc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11-1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0-31 00:00:00-2022-11-1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中心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中心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田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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