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财政局(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车辆转让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车辆转让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鄂托克前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5辆车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 | 鄂托克前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5辆车网上公开打包拍卖处置 | ||
项目编号 | CQEQ2023PM0012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拍卖 |
起拍价(元) | 第一包*元 第二包*元 | 公告期 | 7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3日)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时止 | 报名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网(http://**_etkqq/)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23日17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 标的所在地区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网上竞价时间 | 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 | 加价幅度 | 500元/次 |
保证金(元) | 第一包3万元 第二包2万元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是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委托 (略) (略) (中介机构名称)按转让申请书的内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并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鄂托克前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5辆车公开打包拍卖处置 | |||||||
是否涉讼 | 非涉讼项目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是 | |||||||
标的基本情况 | 拍卖标的:第一包:蒙K67B61、蒙K61D59 第二包:蒙K2G215、蒙K7909C、蒙K655T5 (具体详见价格评定结论书) | |||||||
其它事项说明 | 1、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拍卖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缪磊联系方式:* 3、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竞买人一经报名,即 (略) 的拍卖流程。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通汇 (略) | ||||||
核准或 备案机构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核准R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11日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备注 |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名称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
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 | |||
机构地址 |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北路55号 | |||
机构负责人 | 思宝东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联系方式 | 受托人 | 缪磊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 | 邮编 | ||
授权 委托 | 授权范围 及期限 | R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R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R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R代为支付交易服务等 委托期限:2023年4月2日至本次拍卖事宜结束 | ||
内部决策 情况 | 局务会(国资部分)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事宜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三》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3号 | |||
主要内容 | 关于处置国有资产事宜 |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 息 发 布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媒体 | ?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交网 RB.《内蒙古晨报》£C.《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RD.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F.其他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价款支付方式 | 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具体要求:以委托方与买受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为准 | |
预展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 | |
预展地点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停车场 | |
拍卖时间 | 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3日下午17时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 |
竞价方式 | 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限时竞价的方式。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出价则开始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每次竞价时间为1800秒,不限竞价次数,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买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 |
拍卖规则 | 1、本次拍卖为网络拍卖,不设现场拍卖会,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中心的网上竞价流程。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进行竞价。 2、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其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情况,并认可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本标的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及要求本标的拍卖方案的全部内容,竞买人须谨慎出价,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3、本次网上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网上竞价不成交。 4.本次网上拍卖均为现状拍卖,本公司及相关方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当 (略) 提供的相关数据与网上竞价时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相关部门实际确认的数据为准。 5、本次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限时竞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受让方)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受让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与委托方办理移交手续。 | |
与竞买相 关其他条件 | 1、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注册报名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审核时间为准)。2、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竞买人拍卖成功后严格按照拍卖方案及买卖协议内容进行办理手续。4、竞买人需承诺:(1)认可并接受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 证 金 设 定 | 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3万元;第二包2万元。 2、交纳时间:从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 现金?电汇?转账□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国源汇恒 (略) , 开户行: (略)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支行, 账号:*6861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买卖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购买款;未成交者(或竞买不成交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否?是 | |
拍卖机构 | 公司名称: (略) (略) 拍卖主持人:马丽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 联系电话:*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0477-* |
鄂托克前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5辆车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 | 鄂托克前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5辆车网上公开打包拍卖处置 | ||
项目编号 | CQEQ2023PM0012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拍卖 |
起拍价(元) | 第一包*元 第二包*元 | 公告期 | 7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3日)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时止 | 报名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网(http://**_etkqq/)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23日17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 标的所在地区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网上竞价时间 | 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 | 加价幅度 | 500元/次 |
保证金(元) | 第一包3万元 第二包2万元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是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委托 (略) (略) (中介机构名称)按转让申请书的内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并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鄂托克前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5辆车公开打包拍卖处置 | |||||||
是否涉讼 | 非涉讼项目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是 | |||||||
标的基本情况 | 拍卖标的:第一包:蒙K67B61、蒙K61D59 第二包:蒙K2G215、蒙K7909C、蒙K655T5 (具体详见价格评定结论书) | |||||||
其它事项说明 | 1、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拍卖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缪磊联系方式:* 3、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竞买人一经报名,即 (略) 的拍卖流程。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通汇 (略) | ||||||
核准或 备案机构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核准R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11日 | |||||||
资产评估值 | *元 | |||||||
备注 |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名称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 | |||
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 | |||
机构地址 |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北路55号 | |||
机构负责人 | 思宝东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联系方式 | 受托人 | 缪磊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 | 邮编 | ||
授权 委托 | 授权范围 及期限 | R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R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R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R代为支付交易服务等 委托期限:2023年4月2日至本次拍卖事宜结束 | ||
内部决策 情况 | 局务会(国资部分)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事宜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三》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3号 | |||
主要内容 | 关于处置国有资产事宜 |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 息 发 布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媒体 | ?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交网 RB.《内蒙古晨报》£C.《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RD.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F.其他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价款支付方式 | 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具体要求:以委托方与买受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为准 | |
预展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 | |
预展地点 | 鄂托克前旗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停车场 | |
拍卖时间 | 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3日下午17时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 |
竞价方式 | 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限时竞价的方式。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出价则开始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每次竞价时间为1800秒,不限竞价次数,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买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 |
拍卖规则 | 1、本次拍卖为网络拍卖,不设现场拍卖会,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中心的网上竞价流程。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进行竞价。 2、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其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情况,并认可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本标的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及要求本标的拍卖方案的全部内容,竞买人须谨慎出价,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3、本次网上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网上竞价不成交。 4.本次网上拍卖均为现状拍卖,本公司及相关方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当 (略) 提供的相关数据与网上竞价时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相关部门实际确认的数据为准。 5、本次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10时,限时竞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受让方)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受让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与委托方办理移交手续。 | |
与竞买相 关其他条件 | 1、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注册报名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审核时间为准)。2、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竞买人拍卖成功后严格按照拍卖方案及买卖协议内容进行办理手续。4、竞买人需承诺:(1)认可并接受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 证 金 设 定 | 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3万元;第二包2万元。 2、交纳时间:从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 现金?电汇?转账□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国源汇恒 (略) , 开户行: (略)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支行, 账号:*6861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买卖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购买款;未成交者(或竞买不成交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否?是 | |
拍卖机构 | 公司名称: (略) (略) 拍卖主持人:马丽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 联系电话:*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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