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叶家堡公寓地下车位10
绍兴市叶家堡公寓地下车位10
标的名称 | 绍兴市叶家堡公寓地下车位10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 (略) 叶家堡公寓96个车位。转让的标的车位不能办理权属登记。2.本次转让采用专场竞价方式,标的所涉及的叶家堡公寓96个车位分十个批次开始限时竞价。每批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单个标的在专场内进行竞价,适用专场竞价规则及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若专场竞价规则与其他规则相冲突,则优先适用专场竞价规则。(2)专场内的项目设置专场保证金。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3)意向方就专场提出受让申请,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交纳保证金,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4)意向方报名时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场保证金份数,意向方报价资格取得后不能再追加专场保证金份数。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车库门不作维修,门锁自行安装或更换。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6.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22日,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朱港明,联系电话:*。7.受让方签订合同时应提交有效证件,并到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签订合同。8.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9.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10.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略) 村庄 (略) | ||
注册地 | (略) 越城区延安东路328号12楼1209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2K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7.592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01231;开户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4.竞买人报名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成交后,签约人不得更改。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6.一套房产的产权人作为意向方报名每个专场只能提交一份保证金,即一套房产最多可购买一个车位和一个车库,若一套房产提交多份保证金的,则报名无效。若为多套房产的产权人,意向方可上传多份产权证明,一个专场允许交相应房产套数的保证金,即能成交相应房产数目的车库和车位。 买受人根据合同享有车位/车库的使用权。本次转让的标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权属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2.意向方应为车位/车库所在小区内房屋产权人。(执行标准:意向方报名时提供小区房屋产权证或安置协议、房票原件)。(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无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车位 | ||
实际用途 | 车位 | 房屋坐落 | (略) 叶家堡公寓内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0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7.*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空置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沈佳妮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绍兴市叶家堡公寓地下车位10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 (略) 叶家堡公寓96个车位。转让的标的车位不能办理权属登记。2.本次转让采用专场竞价方式,标的所涉及的叶家堡公寓96个车位分十个批次开始限时竞价。每批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单个标的在专场内进行竞价,适用专场竞价规则及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若专场竞价规则与其他规则相冲突,则优先适用专场竞价规则。(2)专场内的项目设置专场保证金。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3)意向方就专场提出受让申请,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交纳保证金,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4)意向方报名时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场保证金份数,意向方报价资格取得后不能再追加专场保证金份数。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车库门不作维修,门锁自行安装或更换。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6.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22日,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朱港明,联系电话:*。7.受让方签订合同时应提交有效证件,并到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签订合同。8.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9.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10.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略) 村庄 (略) | ||
注册地 | (略) 越城区延安东路328号12楼1209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2K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7.592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01231;开户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4.竞买人报名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成交后,签约人不得更改。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6.一套房产的产权人作为意向方报名每个专场只能提交一份保证金,即一套房产最多可购买一个车位和一个车库,若一套房产提交多份保证金的,则报名无效。若为多套房产的产权人,意向方可上传多份产权证明,一个专场允许交相应房产套数的保证金,即能成交相应房产数目的车库和车位。 买受人根据合同享有车位/车库的使用权。本次转让的标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权属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2.意向方应为车位/车库所在小区内房屋产权人。(执行标准:意向方报名时提供小区房屋产权证或安置协议、房票原件)。(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无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车位 | ||
实际用途 | 车位 | 房屋坐落 | (略) 叶家堡公寓内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0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7.*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空置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沈佳妮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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