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中山路工商局大楼10楼等共3处房产招租(5年)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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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中山路工商局大楼10楼等共3处房产招租(5年)拍卖公告

江西华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工商局大楼10楼等共3处房产招租(5年)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江西 (略) 发布时间:2023-04-13

  •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2023-04-27 14:30

  • (略) 信州区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受委托,江西 (略) 定于2023年4月27日14时3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用途

所在层

起拍价(万元/首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1

信州区中山东路工商局大楼10楼

710

非住宅

10

9.10

10

2

信州区中山东路009号工商宾馆附属楼1楼

223

非住宅

1

3

3

3

信州区带湖路60号1-1、1-2、2-1、2-2

671.12

非住宅

1-2

10.50

10

说明:①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②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解释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 (略) 出具的君茗房估字(2023)第065号《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半年支付,每半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个半年租金,若承租方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缴纳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4.标的1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标的2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标的3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承租期满后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期满后未继续承租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标的可移动设备搬离,并不得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6.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7.具体详见《拍卖会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7时止于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西 (略) 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于2023年4月25日17时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竞租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468,户名: (略) (略) 】

六、报名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

联系电话:*

江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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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江西 (略) 发布时间:2023-04-13

  •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2023-04-27 14:30

  • (略) 信州区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

受委托,江西 (略) 定于2023年4月27日14时3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用途

所在层

起拍价(万元/首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1

信州区中山东路工商局大楼10楼

710

非住宅

10

9.10

10

2

信州区中山东路009号工商宾馆附属楼1楼

223

非住宅

1

3

3

3

信州区带湖路60号1-1、1-2、2-1、2-2

671.12

非住宅

1-2

10.50

10

说明:①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②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解释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 (略) 出具的君茗房估字(2023)第065号《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半年支付,每半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个半年租金,若承租方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缴纳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4.标的1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标的2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标的3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承租期满后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承租期满后未继续承租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标的可移动设备搬离,并不得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6.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7.具体详见《拍卖会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7时止于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西 (略) 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于2023年4月25日17时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竞租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468,户名: (略) (略) 】

六、报名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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