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拟出让7宗(1#、2#、3#、4#、5#、7#、8#)土地使用权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拟出让7宗(1#、2#、3#、4#、5#、7#、8#)土地使用权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拟出让7宗(1#、2#、3#、4#、5#、7#、8#)土地使用权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高新区拟出让7宗(1#、2#、3#、4#、5#、7#、8#)土地使用权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
7、采购需求:宜昌高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对高新区拟出让的7宗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公开遴选一家服务商对上述高新区拟出让7宗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具体地块信息如下:
1#地块位于生物产业园夷陵中学东侧,规划面积为75.86亩(约50574.80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含A、B、C、D四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与合益路交会处南侧,规划面积为115.34亩(约76890.02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3#地块(含A、B、C三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与合益路交会处东侧,规划面积为138.63亩(约92422.70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4#地块(含A、B两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以东柏临河路以北,规划面积为59.19亩(约39459.41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5#地块(含A、B两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柏临河路北侧,规划面积为66.98亩(约44651.68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地块位于东山园区三峡快速路与大连路交会处北侧,规划面积为63.99亩(约42661.48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8#地块位于东山园区港窑路与青岛路交会处东侧,规划面积为37.62亩(约25079.26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调查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4、方式: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 (略)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 话:*
2023年4月14日
项目概况
高新区拟出让7宗(1#、2#、3#、4#、5#、7#、8#)土地使用权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高新区拟出让7宗(1#、2#、3#、4#、5#、7#、8#)土地使用权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38万元
7、采购需求:宜昌高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对高新区拟出让的7宗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公开遴选一家服务商对上述高新区拟出让7宗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评估,具体地块信息如下:
1#地块位于生物产业园夷陵中学东侧,规划面积为75.86亩(约50574.80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含A、B、C、D四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与合益路交会处南侧,规划面积为115.34亩(约76890.02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3#地块(含A、B、C三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与合益路交会处东侧,规划面积为138.63亩(约92422.70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4#地块(含A、B两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峡州大道以东柏临河路以北,规划面积为59.19亩(约39459.41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5#地块(含A、B两个区)位于生物产业园柏临河路北侧,规划面积为66.98亩(约44651.68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地块位于东山园区三峡快速路与大连路交会处北侧,规划面积为63.99亩(约42661.48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8#地块位于东山园区港窑路与青岛路交会处东侧,规划面积为37.62亩(约25079.26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调查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4、方式: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 (略)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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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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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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