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江苏(连云港灌南)地方籼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4月18日江苏(连云港灌南)地方籼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时间:2023-04-14 20:59:55|来源:国家粮食江苏交易中心
受灌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 (略) 场举办本次地方籼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3年4月18日10:15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2022年产籼稻(丰良优)
数量:800吨,共1个标段
存粮点:灌 (略) 硕湖粮食库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仓库车板价(散装、不含集装箱)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9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0.8‰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事项:买卖双方自主交收,凭成交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双方确 (略) 场退保证金。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15日(日历天),交款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7日(日历天)内。
七、联系方式
灌 (略) :
宋先生 *
江苏粮 (略) 场: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3年4月14日
时间:2023-04-14 20:59:55|来源:国家粮食江苏交易中心
受灌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 (略) 场举办本次地方籼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3年4月18日10:15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2022年产籼稻(丰良优)
数量:800吨,共1个标段
存粮点:灌 (略) 硕湖粮食库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仓库车板价(散装、不含集装箱)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9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0.8‰的手续费。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事项:买卖双方自主交收,凭成交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卖方指定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双方确 (略) 场退保证金。交割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15日(日历天),交款期为从合同成交之日起7日(日历天)内。
七、联系方式
灌 (略) :
宋先生 *
江苏粮 (略) 场: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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