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川1724破1号大竹县红星麻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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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724破1号大竹县红星麻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2018年9月28日, (略) (略) 根据邓万辉、李圣琼等10人的申请,裁定大 (略) (以下简称红星麻业)破产清算一案由大 (略) 审理。大 (略) 于2019年9月4日受理红星麻业破产清算一案,于2020年1月8日作出(2019)川1724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星麻业破产管理人。2022年8月31日,债务人红星麻业以企业具备重整希望和重整条件为由申请重整。2022年11月10日,大 (略) 作出(2019)川172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11月10日起对大 (略) 进行破产重整。”

鉴于红星麻业具有重整价值,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筹措偿债资金,推动及保障红星麻业完成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为红星麻业可盈利性的持续经营而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红星麻业的基本情况及现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公告。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红星麻业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 (略) 的基本情况

(一) (略) 登记情况

红 (略) ,由王启贵于2011年1月12日投资设立,注册资金150万元,出资人为王启贵,持股比例100%。住所地位于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成功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启贵。其经营范围为:收购、加工、销售麻、麻纱、夏布等麻制品;收购、销售农副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略) 经营的除外)。

(二)红星麻业的主要资产

红星麻业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及生产性资产。主要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面积15785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取得,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2、建构筑物(所有建构筑物均无房屋产权证明):厂区保卫室27.78平方米,简易彩钢瓦房231平方米,大门右侧综合楼391.8平方米,办公楼1775.73平方米,综合楼3728.2平方米,洗碗厂282平方米,钢结构车间3007.33平方米,简易彩钢棚55.25平方米,平房81.09平方米;厂区地面硬化3818平方米,厂区围墙400米,花台27.26立方米。

3、机器设备:织布机50台、插扣机1台、空调3台、电脑1台、办公桌4张、铁皮柜3套。

(三)红星麻业的负债情况

根据初步统计结果,红星麻业对外负债约2700万元左右,以上数据仅为现阶段初步统计数据,最终以实际审 (略) 裁定的无异议债权为准,管理人将根据债权审查情况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向意向投资人介绍红星麻业的负债情况。

三、意向投资人要求

(一)投资人应当是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二)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麻业生产、销售以及商贸等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四)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并尚未执结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担任过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四、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身份情况证明及业绩情况,代为报名的应提交相应授权。

3、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 (略) 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4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 (略) 通川区荷叶街关帝庙巷73号4楼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电话:冉罗律师、*;田漫江律师、*。

(三)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之日2023年4月30日17:00之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户名:大 (略) 破产管理人

账号:*782

开户行: (略) 大竹县支行

2.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如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2)如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会于7日内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部分。拒绝签订协议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评审安排

1.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递交资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有效报名,可以进入评选程序;

2.评审日期暂定为2023年5月8日上午10:30,管理人将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参加评选程序;

3.评审 (略) 大竹县,具体参会地址由管理人于评审会前另行通知。请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评审

(一)意向投资人参加评审会议的要求

1.参加评选程序的意向投资人代表必须是报名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自然人报名的需为本人,且需提供对应的身份证原件;

2.评审会签到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时,超过签到时间半小时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资格,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管理人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组成, (略) 全程监督;

3.综合评审后,依据评审小组评定结果确定1名中选投资人,1-2名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该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具备初步可行性,则该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中选投资人;若《重整投资方案》无法切实解决社会问题,无法满足各方要求,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展新一轮的招募工作;

4.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小 (略) 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情况综合制定评审方案及遴选规则,由评审小组评审后,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5.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七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交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如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00万元保证金,则重整投资人资格作废,管理人将另行组织报名及评选。

六、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红星麻业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大会表决 (略) 裁定后,重整投资协议正式生效。

四、其他

1.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大 (略) 负责监督,如出现影响红星麻业重整的重大事项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终止或者撤回本招募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2.本公告的内容及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及有关数据以意向投资人尽调核实或最终交付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因数据瑕疵带来的法律责任。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大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2018年9月28日, (略) (略) 根据邓万辉、李圣琼等10人的申请,裁定大 (略) (以下简称红星麻业)破产清算一案由大 (略) 审理。大 (略) 于2019年9月4日受理红星麻业破产清算一案,于2020年1月8日作出(2019)川1724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金世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星麻业破产管理人。2022年8月31日,债务人红星麻业以企业具备重整希望和重整条件为由申请重整。2022年11月10日,大 (略) 作出(2019)川172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11月10日起对大 (略) 进行破产重整。”

鉴于红星麻业具有重整价值,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筹措偿债资金,推动及保障红星麻业完成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为红星麻业可盈利性的持续经营而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红星麻业的基本情况及现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公告。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红星麻业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 (略) 的基本情况

(一) (略) 登记情况

红 (略) ,由王启贵于2011年1月12日投资设立,注册资金150万元,出资人为王启贵,持股比例100%。住所地位于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成功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启贵。其经营范围为:收购、加工、销售麻、麻纱、夏布等麻制品;收购、销售农副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略) 经营的除外)。

(二)红星麻业的主要资产

红星麻业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及生产性资产。主要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面积15785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取得,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2、建构筑物(所有建构筑物均无房屋产权证明):厂区保卫室27.78平方米,简易彩钢瓦房231平方米,大门右侧综合楼391.8平方米,办公楼1775.73平方米,综合楼3728.2平方米,洗碗厂282平方米,钢结构车间3007.33平方米,简易彩钢棚55.25平方米,平房81.09平方米;厂区地面硬化3818平方米,厂区围墙400米,花台27.26立方米。

3、机器设备:织布机50台、插扣机1台、空调3台、电脑1台、办公桌4张、铁皮柜3套。

(三)红星麻业的负债情况

根据初步统计结果,红星麻业对外负债约2700万元左右,以上数据仅为现阶段初步统计数据,最终以实际审 (略) 裁定的无异议债权为准,管理人将根据债权审查情况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向意向投资人介绍红星麻业的负债情况。

三、意向投资人要求

(一)投资人应当是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二)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麻业生产、销售以及商贸等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四)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并尚未执结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担任过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四、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身份情况证明及业绩情况,代为报名的应提交相应授权。

3、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 (略) 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6、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4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 (略) 通川区荷叶街关帝庙巷73号4楼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电话:冉罗律师、*;田漫江律师、*。

(三)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之日2023年4月30日17:00之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户名:大 (略) 破产管理人

账号:*782

开户行: (略) 大竹县支行

2.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如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2)如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会于7日内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部分。拒绝签订协议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评审安排

1.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递交资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有效报名,可以进入评选程序;

2.评审日期暂定为2023年5月8日上午10:30,管理人将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参加评选程序;

3.评审 (略) 大竹县,具体参会地址由管理人于评审会前另行通知。请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评审

(一)意向投资人参加评审会议的要求

1.参加评选程序的意向投资人代表必须是报名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自然人报名的需为本人,且需提供对应的身份证原件;

2.评审会签到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时,超过签到时间半小时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资格,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评审小组:评审工作由管理人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组成, (略) 全程监督;

3.综合评审后,依据评审小组评定结果确定1名中选投资人,1-2名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该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具备初步可行性,则该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中选投资人;若《重整投资方案》无法切实解决社会问题,无法满足各方要求,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开展新一轮的招募工作;

4.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小 (略) 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情况综合制定评审方案及遴选规则,由评审小组评审后,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5.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七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交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如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00万元保证金,则重整投资人资格作废,管理人将另行组织报名及评选。

六、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红星麻业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大会表决 (略) 裁定后,重整投资协议正式生效。

四、其他

1.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大 (略) 负责监督,如出现影响红星麻业重整的重大事项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终止或者撤回本招募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2.本公告的内容及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及有关数据以意向投资人尽调核实或最终交付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因数据瑕疵带来的法律责任。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大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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