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路广武嘉苑地上二层房屋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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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路广武嘉苑地上二层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WL2023ZZ095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路广武嘉苑地上二层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N0118FCZZ*产权子类型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7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7
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
概况

项目名称

标的

位置

建筑面积(

挂牌

年租金

(元)

交易

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

经营

范围

基本情况

广武嘉苑

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路

2422.94

*.24

*

6年

不得经营噪音扰民及国家限制的行业

该房屋目前空置、未装修、无天然气、无烟道,项目消防验收已完成。第二年起租金的年增长率按CPI上浮。租金按半年支付,免租装修期3个月,租赁保证金最终按产交所成交首年度租金的30%补齐。

以上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
出租方兰州建 (略)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止。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意向承租人的标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3年4月27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若重新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如因特殊原因,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新的起租日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限期可适当延后。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及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且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人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需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

2.承租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手续。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承租后租赁标的水、电、暖、天然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但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租人拟定的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使建筑主体结构发生改变的,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4.租赁标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场地等物业管理由兰州 (略) 负责,费用由 (略) 协商议定。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7 09:00:00 至 2023-04-27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转为租赁押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陈经理*邓经理 *
咨询电话09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项目编号:WL2023ZZ095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路广武嘉苑地上二层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N0118FCZZ*产权子类型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7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7
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
概况

项目名称

标的

位置

建筑面积(

挂牌

年租金

(元)

交易

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

经营

范围

基本情况

广武嘉苑

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昌路

2422.94

*.24

*

6年

不得经营噪音扰民及国家限制的行业

该房屋目前空置、未装修、无天然气、无烟道,项目消防验收已完成。第二年起租金的年增长率按CPI上浮。租金按半年支付,免租装修期3个月,租赁保证金最终按产交所成交首年度租金的30%补齐。

以上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
出租方兰州建 (略)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止。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意向承租人的标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3年4月27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并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若重新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如因特殊原因,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新的起租日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限期可适当延后。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及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且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人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需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

2.承租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手续。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承租后租赁标的水、电、暖、天然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但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租人拟定的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使建筑主体结构发生改变的,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临时建构筑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4.租赁标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场地等物业管理由兰州 (略) 负责,费用由 (略) 协商议定。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7 09:00:00 至 2023-04-27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转为租赁押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陈经理*邓经理 *
咨询电话09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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