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标的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0.1万元/吨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1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5-04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合川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废旧空预器管一批,大约500吨。 | ||
标的所在位置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厂房区域 | ||
转让底价(万元) | 0.1万元/吨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52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7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重量、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重量、品质等。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本次标的涉及起吊和切割作业,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标的受让方须持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若为受让方委托其他机构负责标的拆运,受托机构须符合上述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转让。 八、本次转让标的采用过磅方式计量结算,初定重量为500吨,通过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结算,超过或不足初定重量的部分,受让方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重量与转让方据实进行结算。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按成交单价×初定重量×1%向重庆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自转让方收到价款之日起15天内,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搬运工作的,受让方在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交纳逾期违约金。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搬迁、运输、质量保障、安全、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一、受让方需在签订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1万元,若未出现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转让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十二、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三、踏勘时间及要求:公告期间每周三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踏勘现场需提前一天联系标的踏勘联系人。 十四、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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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 0.1 | 15 | 设备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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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报价会! |
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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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标的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0.1万元/吨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1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5-04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合川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废旧空预器管一批,大约500吨。 | ||
标的所在位置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厂房区域 | ||
转让底价(万元) | 0.1万元/吨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052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7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重量、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重量、品质等。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本次标的涉及起吊和切割作业,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标的受让方须持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若为受让方委托其他机构负责标的拆运,受托机构须符合上述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转让。 八、本次转让标的采用过磅方式计量结算,初定重量为500吨,通过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结算,超过或不足初定重量的部分,受让方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重量与转让方据实进行结算。 九、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按成交单价×初定重量×1%向重庆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自转让方收到价款之日起15天内,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未开展或未完成搬运工作的,受让方在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交纳逾期违约金。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搬迁、运输、质量保障、安全、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一、受让方需在签订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1万元,若未出现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转让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 十二、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三、踏勘时间及要求:公告期间每周三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踏勘现场需提前一天联系标的踏勘联系人。 十四、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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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废旧物资一批 | 0.1 | 15 | 设备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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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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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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