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赁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10处)机动地发包项目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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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租赁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10处)机动地发包项目信息披露

【农村租赁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10处)机动地发包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3-04-18 】

项目名称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10处)机动地发包项目

项目编号

哈农交产(2023)第414号

出租方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

公告起始日期

2023-04-18 09:00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4-28 16:00

自由报价时间

2023-04-18 09:00

限时报价时间

2023-05-04 15:00

分包/整体

部分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 (略) 场及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承包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承包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承包方申请报名,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发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承包合同由发包方提供。
6.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各种补贴均按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执行。相关政策补贴最终归属及标准等情况详询发包方,以发包方与承包方最终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发包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8.承包方须在交易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发包起止日期可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9.本次发包标的收取交易保证金,《机动地发包明细表》中保证金显示金额为0元时,即表示哈尔滨产 (略)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发包方收取。每标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询发包方,交易保证金及承包价款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账户。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10.本次发包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
11.本次发包的承包标的同等条件下无优先承包权。





发包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哈尔滨产 (略) 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 (略) 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包方(须参与报价),以协议方式成交;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包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包方。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相关条件。
2.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发包方同意。




1、报名须知:意向承包方应认真了解《操作手册》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6;00
3、意向承包方注册报名:意向承包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关材料:
(1)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自然人如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还需提供户口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共3页)复印件加盖村公章以及由村集体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2)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意向承包方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须与本企业(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一致,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使用的银行账户须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一致。
(3)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4、报名审核:意向承包方应在系统提示报名审核通过后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承包方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事项,方具备竞价资格。
5、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须在系统端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1.交割事宜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本公告及承包合同约定进行交割,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标的交割事项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承包合同中约定。
2.在被确认为承包方前,因发包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承包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成交后,因发包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哈交所无关。
3.发包方承诺在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承包方,因承包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等原因,发包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现场勘验

1、现场勘验(如需现场勘验标的,请联系发包方)

2、勘验时间:公告期内

3、勘验地点:标的坐落位置

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人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

委托方联系电话

*

受托方联系人

哈尔滨产 (略)

受托方联系方式

0451-*

机 动 地 发 包 明 细 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类型

西

面积

发包年限

发包金额

保证金

服务费

优先权

1

北岗

农用地

孙殿军

王忠英

28.51

1

25659.0元

0.0元

2

五队长龙南头

农用地

王学先

张明生

8.0

1

7200.0元

0.0元

3

科研地

农用地

张佩生

赵品荣

8.0

1

7200.0元

0.0元

4

南地

农用地

王玉财

赵金

7.82

1

7038.0元

0.0元

5

南坟地

农用地

贾国友

张尚志

5.0

1

4500.0元

0.0元

6

北二节

农用地

赵春青

徐延成

4.7

1

4230.0元

0.0元

7

(略)

农用地

蔡杰

蔡喜

4.7

1

4230.0元

0.0元

8

蔡摸斜

农用地

卜荣华

卜建华

4.23

1

3807.0元

0.0元

9

庄家坟1

农用地

陈洪书

徐亚忠

3.7

1

3330.0元

0.0元

10

庄家坟2

农用地

徐亚忠

陈洪书

3.3

1

2970.0元

0.0元

【农村租赁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10处)机动地发包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3-04-18 】

项目名称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10处)机动地发包项目

项目编号

哈农交产(2023)第414号

出租方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

公告起始日期

2023-04-18 09:00

公告截止日期

2023-04-28 16:00

自由报价时间

2023-04-18 09:00

限时报价时间

2023-05-04 15:00

分包/整体

部分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 (略) 场及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承包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承包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承包方申请报名,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发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承包合同由发包方提供。
6.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各种补贴均按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执行。相关政策补贴最终归属及标准等情况详询发包方,以发包方与承包方最终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发包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8.承包方须在交易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发包起止日期可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9.本次发包标的收取交易保证金,《机动地发包明细表》中保证金显示金额为0元时,即表示哈尔滨产 (略)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发包方收取。每标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询发包方,交易保证金及承包价款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账户。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10.本次发包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
11.本次发包的承包标的同等条件下无优先承包权。





发包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哈尔滨产 (略) 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 (略) 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包方(须参与报价),以协议方式成交;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承包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包方。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相关条件。
2.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发包方同意。




1、报名须知:意向承包方应认真了解《操作手册》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6;00
3、意向承包方注册报名:意向承包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关材料:
(1)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自然人如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还需提供户口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共3页)复印件加盖村公章以及由村集体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2)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意向承包方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须与本企业(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一致,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使用的银行账户须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一致。
(3)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4、报名审核:意向承包方应在系统提示报名审核通过后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承包方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事项,方具备竞价资格。
5、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须在系统端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1.交割事宜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本公告及承包合同约定进行交割,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标的交割事项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承包合同中约定。
2.在被确认为承包方前,因发包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交易终结,意向承包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成交后,因发包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哈交所无关。
3.发包方承诺在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承包方,因承包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等原因,发包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现场勘验

1、现场勘验(如需现场勘验标的,请联系发包方)

2、勘验时间:公告期内

3、勘验地点:标的坐落位置

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人

(略) 呼兰区石人镇城子村经济合作社

委托方联系电话

*

受托方联系人

哈尔滨产 (略)

受托方联系方式

0451-*

机 动 地 发 包 明 细 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类型

西

面积

发包年限

发包金额

保证金

服务费

优先权

1

北岗

农用地

孙殿军

王忠英

28.51

1

25659.0元

0.0元

2

五队长龙南头

农用地

王学先

张明生

8.0

1

7200.0元

0.0元

3

科研地

农用地

张佩生

赵品荣

8.0

1

7200.0元

0.0元

4

南地

农用地

王玉财

赵金

7.82

1

7038.0元

0.0元

5

南坟地

农用地

贾国友

张尚志

5.0

1

4500.0元

0.0元

6

北二节

农用地

赵春青

徐延成

4.7

1

4230.0元

0.0元

7

(略)

农用地

蔡杰

蔡喜

4.7

1

4230.0元

0.0元

8

蔡摸斜

农用地

卜荣华

卜建华

4.23

1

3807.0元

0.0元

9

庄家坟1

农用地

陈洪书

徐亚忠

3.7

1

3330.0元

0.0元

10

庄家坟2

农用地

徐亚忠

陈洪书

3.3

1

2970.0元

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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