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出让公告
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出让公告
根据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让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由符合出让竞买人资格认定条件的单位参加竞买竞得后,与出让单位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TOT),交纳经营权出让金,取得经营权,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
二、标的物名称: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情况简介
(一)项目规模:本项目范围内包含公共停车位泊位5078个,其中:公共服务停车场2517个、道路停车泊位2561个。
(二)项目范围:涉及县城和郊纳镇、蔗香镇、桑郎镇。
(三)项目运作模式:转让-运营-移交(TOT)
(四)特许经营期限:25年
(五)本次竞价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六)本次经营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转让单位: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黄云果,联系电话:0859-*;
五、竞价机制:
(一)起始价(底价):11774.397万元;
(二)增价幅度(元/次):10000.00;
(三)竞得人选择标准:价高者为竞得人。
六、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 (略)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价。
七、参与竞价应当办理的手续
(一)注册登录
1.未注册账号的: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注册平台)(http://**#/login)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入库注册
2.已注册账号的:已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用户登录→交易大厅”。
(二)操作流程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 (略) “一张网”系统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流程”;
咨询电话
1.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9-*(交易受理科),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深圳CA:0859-*),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申请报名、网上竞价、资料获取等情形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09:00 时至2023年5月18日 14:00 时截止,网上报名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
(二)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
(三)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以下链接阅读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电话:0859-*)
http://**_*/*/t*_*.html
九、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保证金金额:2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4月19日 09:00 时至2023 年5月18日 14:00 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意向竞买人 (略) 统一注册平台登记的本人银行卡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
户 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黔西南分行
账 号:*9
行 号:*
(二)转账注意事项
1.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交纳。
2.随机码获取: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随机码。
3.转账方式支持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4.意向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如不清楚如何填写,建议前往银行柜台咨询)
6.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由转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7.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后,由转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十、网上竞价时间、规则
(一)在交易系统成功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进行网上报价和查看当前最高报价,意向竞买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网上竞价在竞价期限内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报价,后一报价应高于前一报价,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二)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至 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5分钟内,有竞价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十一、注意事项
(一)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意向竞买人成功报名,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公告内容。
(三)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特许经营所需资料。
(四)本次网上竞价的时间均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五)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网上竞价期间,自行确保自身软硬件配备和网络正常,如自身的硬件发生故障或断网、断电等情形,均由意向竞买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追究竞买人成交价款20%违约金。
十二、其他约定:
(一)本次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三)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出让后,竞得人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车位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公共停车场车位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四)成交价款支付:《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支付完成。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单位指定的账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合同签订:领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成交后另行提供。
(六)经营期间要求:要求竞得人在特许经营期间常态化工作人员至少配备有不少于10人的团队。竞得后出让单位不定期以查阅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为准进行人数认定。如有弄虚作假,出让单位将上报主管部门,以提供虚假材料情形处理。
(七)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项目资产移交、经营权收回事宜,按签订的《经营权出让合同》执行。
(八)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资产评估费、技术咨询费等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支付金额以出让单位与编制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竞得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声誉,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在法律方面无重大的不良记录;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等。在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经营权出让合同》,本竞价公告和双方签订的经营权出让合同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望谟县智慧停车场停车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类型 | 街道 | 服务对象 | 车位(个) | 所属 区域 |
1 | 停车场停车位 | 观山水公馆对面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128 | 一类 |
2 | 汇金广场对面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85 | 一类 | |
3 | 纳汉丫口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48 | 一类 | |
4 | 三小门口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8 | 一类 | |
5 | 实验中学门口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386 | 一类 | |
6 | 聚贤居对面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168 | 一类 | |
7 | 民族小学地下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97 | 一类 | |
8 | (略) 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326 | 一类 | |
9 | 五小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58 | 一类 | |
10 | 王母广场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5 | 一类 | |
11 | 道路停车场 | 东风路(单侧) | 公共服务 | 128 | 一类 |
12 | 朝阳路(双侧) | 公共服务 | 152 | 一类 | |
13 | 商业路(单侧 | 公共服务 | 12 | 一类 | |
14 | 312 省道至王母派出所 (单侧) | 公共服务 | 108 | 一类 | |
15 | 解放路双侧 | 公共服务 | 212 | 一类 | |
16 | 团结路双侧(天主堂至阳光小区) | 公共服务 | 120 | 一类 | |
17 | 观山水公馆往政务中心方向 (双侧) | 公共服务 | 306 | 一类 | |
18 | 一中大门道路(双侧) | 公共服务 | 346 | 一类 | |
19 | 良佳苑道路 | 公共服务 | 302 | 一类 | |
20 | 同心大道(双侧) | 公共服务 | 234 | 一类 | |
21 | 商业小区道路(单侧) | 公共服务 | 118 | 一类 | |
22 | 工业园区平洞大道(双侧) | 公共服务 | 348 | 一类 | |
23 | 天河花园道路 | 公共服务 | 25 | 一类 | |
24 | 停车场停车位 | 郊纳镇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166 | 二类 |
25 | 蔗香镇 | 公共服务 | 226 | 二类 | |
26 | 桑郎镇 | 公共服务 | 376 | 二类 | |
27 | 道路停车场 | 王母派出所至552国道 | 公共服务 | 68 | 二类 |
28 | 新屯桥头至办事处 | 公共服务 | 82 | 二类 | |
一类区域小计 | 4160 | ||||
二类区域小计 | 918 | ||||
车位共计 | 5078 |
根据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让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由符合出让竞买人资格认定条件的单位参加竞买竞得后,与出让单位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TOT),交纳经营权出让金,取得经营权,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
二、标的物名称: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情况简介
(一)项目规模:本项目范围内包含公共停车位泊位5078个,其中:公共服务停车场2517个、道路停车泊位2561个。
(二)项目范围:涉及县城和郊纳镇、蔗香镇、桑郎镇。
(三)项目运作模式:转让-运营-移交(TOT)
(四)特许经营期限:25年
(五)本次竞价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六)本次经营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转让单位: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黄云果,联系电话:0859-*;
五、竞价机制:
(一)起始价(底价):11774.397万元;
(二)增价幅度(元/次):10000.00;
(三)竞得人选择标准:价高者为竞得人。
六、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 (略)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价。
七、参与竞价应当办理的手续
(一)注册登录
1.未注册账号的: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注册平台)(http://**#/login)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入库注册
2.已注册账号的:已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用户登录→交易大厅”。
(二)操作流程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 (略) “一张网”系统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流程”;
咨询电话
1.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9-*(交易受理科),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深圳CA:0859-*),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申请报名、网上竞价、资料获取等情形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09:00 时至2023年5月18日 14:00 时截止,网上报名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
(二)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
(三)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以下链接阅读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电话:0859-*)
http://**_*/*/t*_*.html
九、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保证金金额:2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4月19日 09:00 时至2023 年5月18日 14:00 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意向竞买人 (略) 统一注册平台登记的本人银行卡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
户 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黔西南分行
账 号:*9
行 号:*
(二)转账注意事项
1.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交纳。
2.随机码获取: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随机码。
3.转账方式支持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4.意向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如不清楚如何填写,建议前往银行柜台咨询)
6.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由转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7.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后,由转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十、网上竞价时间、规则
(一)在交易系统成功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进行网上报价和查看当前最高报价,意向竞买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网上竞价在竞价期限内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递增报价,后一报价应高于前一报价,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二)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5月18日14时至 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5分钟内,有竞价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十一、注意事项
(一)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意向竞买人成功报名,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公告内容。
(三)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特许经营所需资料。
(四)本次网上竞价的时间均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五)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网上竞价期间,自行确保自身软硬件配备和网络正常,如自身的硬件发生故障或断网、断电等情形,均由意向竞买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追究竞买人成交价款20%违约金。
十二、其他约定:
(一)本次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三)望谟县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出让后,竞得人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车位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公共停车场车位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四)成交价款支付:《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分批次支付完成。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单位指定的账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合同签订:领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成交后另行提供。
(六)经营期间要求:要求竞得人在特许经营期间常态化工作人员至少配备有不少于10人的团队。竞得后出让单位不定期以查阅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为准进行人数认定。如有弄虚作假,出让单位将上报主管部门,以提供虚假材料情形处理。
(七)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项目资产移交、经营权收回事宜,按签订的《经营权出让合同》执行。
(八)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资产评估费、技术咨询费等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支付金额以出让单位与编制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竞得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声誉,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在法律方面无重大的不良记录;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等。在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供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经营权出让合同》,本竞价公告和双方签订的经营权出让合同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望谟县智慧停车场停车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类型 | 街道 | 服务对象 | 车位(个) | 所属 区域 |
1 | 停车场停车位 | 观山水公馆对面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128 | 一类 |
2 | 汇金广场对面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85 | 一类 | |
3 | 纳汉丫口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48 | 一类 | |
4 | 三小门口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8 | 一类 | |
5 | 实验中学门口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386 | 一类 | |
6 | 聚贤居对面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168 | 一类 | |
7 | 民族小学地下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97 | 一类 | |
8 | (略) 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326 | 一类 | |
9 | 五小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58 | 一类 | |
10 | 王母广场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25 | 一类 | |
11 | 道路停车场 | 东风路(单侧) | 公共服务 | 128 | 一类 |
12 | 朝阳路(双侧) | 公共服务 | 152 | 一类 | |
13 | 商业路(单侧 | 公共服务 | 12 | 一类 | |
14 | 312 省道至王母派出所 (单侧) | 公共服务 | 108 | 一类 | |
15 | 解放路双侧 | 公共服务 | 212 | 一类 | |
16 | 团结路双侧(天主堂至阳光小区) | 公共服务 | 120 | 一类 | |
17 | 观山水公馆往政务中心方向 (双侧) | 公共服务 | 306 | 一类 | |
18 | 一中大门道路(双侧) | 公共服务 | 346 | 一类 | |
19 | 良佳苑道路 | 公共服务 | 302 | 一类 | |
20 | 同心大道(双侧) | 公共服务 | 234 | 一类 | |
21 | 商业小区道路(单侧) | 公共服务 | 118 | 一类 | |
22 | 工业园区平洞大道(双侧) | 公共服务 | 348 | 一类 | |
23 | 天河花园道路 | 公共服务 | 25 | 一类 | |
24 | 停车场停车位 | 郊纳镇停车场 | 公共服务 | 166 | 二类 |
25 | 蔗香镇 | 公共服务 | 226 | 二类 | |
26 | 桑郎镇 | 公共服务 | 376 | 二类 | |
27 | 道路停车场 | 王母派出所至552国道 | 公共服务 | 68 | 二类 |
28 | 新屯桥头至办事处 | 公共服务 | 82 | 二类 | |
一类区域小计 | 4160 | ||||
二类区域小计 | 918 | ||||
车位共计 | 5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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