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商业服务、面积210.54平方米、(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0007496号的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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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商业服务、面积210.54平方米、(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0007496号的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

(略) 木 (略)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商业服务、面积210.54平方米、(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的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略) 木 (略) 将于2023年5月19日10时至2023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商业服务房、面积210.54平方米、(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

评估价:757 944元,起拍价:682 150元,保证金:35 000元,增价幅度:1 000元。

执行案号:(2023)黑0127执恢136号

执行依据:(2020)黑0127民初461号

房产基本情况:

房产为赵曙东所有的,用途为商业服务,坐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建筑面积为210.54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构,房屋总层数为3层,房产所在层为1层-3层,房产三层需通过相邻建筑物二层室外楼梯及平台进入室内。

房产土地基本状况:

(1)土地形状:实际利用为矩形,形状规整。

(2)地形地势:地势平坦,有利于地面水的汇集和排除,地形、地势较好。

(3)地质:所在区域地质坚实、地基承载力较强,稳定性较高,无不良地质现象。

(4)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外通供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供暖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5)四至:房产所在区域东至人民路,西至158县道,南至商贸街,北至人民大街。

(6)土地使用期限:《不动产权证书》((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上记载土地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18日起2021年10月17日止。

房产建筑物基本状况

(1)坐落: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

(2)建筑规模:房产建筑面积为210.54平方米。

(3)设施设备:房产配备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各项配套设施和设备性能满足使用需求。

(4)建筑结构:房产主体结构为混合结构。

(5)装饰装修:房产所在建筑物外墙一层贴砖、二层及三层外墙刷涂料;外门为铝合金玻璃双开门;安装有电动卷帘门,室内地面一层铺地砖,墙面贴壁纸,天棚为吊顶,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天棚PVC吊顶,二层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壁纸,天棚PVC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天棚吊顶;楼梯地面铺理石,不锈钢栏杆,门为装饰门,窗为塑钢窗,三层室内地面铺地板,墙面刷涂料,天棚吊顶;卫生间、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天棚PVC扣板,玻璃隔断,门为装饰门,窗为塑钢窗。

(6)建成年份:《不动产权证书》((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中未记载建成年份。

(7)空间布局:房产空间布局适用于现用途,空间布局合理较好。

(8)建筑功能:保温、防水、隔声、通风、采光效果均较好。

(9)维护状况:房产在使用运程中维护一般,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坚固。室内装饰装修局部破损,门窗及其他五金配件完整齐全,各类配套设施正常使用,房产成新率为八成新。

房产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①坐落: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

②方位:房产位于兴隆镇人民大街与人民路交汇处北东向。

③朝向:北、西、南向。

④临街(路)状况:临人民大街。

⑤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离兴隆第二中学约300米,距离国泰幼儿园约200米;距离中国农业银行(兴隆镇分理处)约700米, (略) 农村信用社约100米;距离客都购物中心(兴隆店)约200米,距离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约1200米。

(2)交通状况

①道路状况:区域内有人民大街、人民路,交通通达度良好。

②出行状况:附近公共汽车公交站较少,出租车停靠便利,区域道路平整,路面质量良好,交通便捷度良好。

③交通管制情况:无。

④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①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设施完善,综合保证率较高。

②公共服务设施:附近有学校、银行、购物广场及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等重要场所。

(4)周围环境状况

①自然环境:经过近些年大力治理及改造,房产周边环境整洁,道路清洁,卫生状况一般,乱扔垃圾现象较少,噪声及水污较少,自然环境一般。

②人文环境:房产附近人员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良好。

③景观:绿化面积覆盖率一般,景观一般。

房产土地权益状况:

(1)土地权益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上记载权利人为赵曙东,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国有土地租凭,用途为商业用地,共有宗地面积2772.8㎡,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6.6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止,土地使用管制情况为建设用地,已过使用期限。设立了抵押权,已依法查封。

(2)建筑物权益状况

①房产权利人为赵曙东,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集资建房,设立了抵押权,已被依法查封。

②出租或占用情况:无出租、占用情况。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木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木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建议购买前一定先行咨询法官。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额在2023年5月23日10 (略) 执行账户(户名:木 (略) 涉案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木兰支行,账号*67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45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略) 木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略) 木 (略)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商业服务、面积210.54平方米、(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的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略) 木 (略) 将于2023年5月19日10时至2023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商业服务房、面积210.54平方米、(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

评估价:757 944元,起拍价:682 150元,保证金:35 000元,增价幅度:1 000元。

执行案号:(2023)黑0127执恢136号

执行依据:(2020)黑0127民初461号

房产基本情况:

房产为赵曙东所有的,用途为商业服务,坐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建筑面积为210.54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构,房屋总层数为3层,房产所在层为1层-3层,房产三层需通过相邻建筑物二层室外楼梯及平台进入室内。

房产土地基本状况:

(1)土地形状:实际利用为矩形,形状规整。

(2)地形地势:地势平坦,有利于地面水的汇集和排除,地形、地势较好。

(3)地质:所在区域地质坚实、地基承载力较强,稳定性较高,无不良地质现象。

(4)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外通供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供暖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5)四至:房产所在区域东至人民路,西至158县道,南至商贸街,北至人民大街。

(6)土地使用期限:《不动产权证书》((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上记载土地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18日起2021年10月17日止。

房产建筑物基本状况

(1)坐落: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

(2)建筑规模:房产建筑面积为210.54平方米。

(3)设施设备:房产配备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各项配套设施和设备性能满足使用需求。

(4)建筑结构:房产主体结构为混合结构。

(5)装饰装修:房产所在建筑物外墙一层贴砖、二层及三层外墙刷涂料;外门为铝合金玻璃双开门;安装有电动卷帘门,室内地面一层铺地砖,墙面贴壁纸,天棚为吊顶,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天棚PVC吊顶,二层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壁纸,天棚PVC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天棚吊顶;楼梯地面铺理石,不锈钢栏杆,门为装饰门,窗为塑钢窗,三层室内地面铺地板,墙面刷涂料,天棚吊顶;卫生间、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天棚PVC扣板,玻璃隔断,门为装饰门,窗为塑钢窗。

(6)建成年份:《不动产权证书》((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中未记载建成年份。

(7)空间布局:房产空间布局适用于现用途,空间布局合理较好。

(8)建筑功能:保温、防水、隔声、通风、采光效果均较好。

(9)维护状况:房产在使用运程中维护一般,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坚固。室内装饰装修局部破损,门窗及其他五金配件完整齐全,各类配套设施正常使用,房产成新率为八成新。

房产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①坐落: (略) 巴彦县兴隆镇繁荣街一中集资楼西侧接建3楼。

②方位:房产位于兴隆镇人民大街与人民路交汇处北东向。

③朝向:北、西、南向。

④临街(路)状况:临人民大街。

⑤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离兴隆第二中学约300米,距离国泰幼儿园约200米;距离中国农业银行(兴隆镇分理处)约700米, (略) 农村信用社约100米;距离客都购物中心(兴隆店)约200米,距离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约1200米。

(2)交通状况

①道路状况:区域内有人民大街、人民路,交通通达度良好。

②出行状况:附近公共汽车公交站较少,出租车停靠便利,区域道路平整,路面质量良好,交通便捷度良好。

③交通管制情况:无。

④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①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设施完善,综合保证率较高。

②公共服务设施:附近有学校、银行、购物广场及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等重要场所。

(4)周围环境状况

①自然环境:经过近些年大力治理及改造,房产周边环境整洁,道路清洁,卫生状况一般,乱扔垃圾现象较少,噪声及水污较少,自然环境一般。

②人文环境:房产附近人员素质较高、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良好。

③景观:绿化面积覆盖率一般,景观一般。

房产土地权益状况:

(1)土地权益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2018)巴彦县不动产权第*号)上记载权利人为赵曙东,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国有土地租凭,用途为商业用地,共有宗地面积2772.8㎡,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6.6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止,土地使用管制情况为建设用地,已过使用期限。设立了抵押权,已依法查封。

(2)建筑物权益状况

①房产权利人为赵曙东,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性质为集资建房,设立了抵押权,已被依法查封。

②出租或占用情况:无出租、占用情况。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木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木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建议购买前一定先行咨询法官。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额在2023年5月23日10 (略) 执行账户(户名:木 (略) 涉案款管理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木兰支行,账号*67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张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45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略) 木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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