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4.4618%股权
探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4.4618%股权
项目名称: | 探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4.4618%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4.462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清华大学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575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4-1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所涉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信息披露公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所涉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本项目所涉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均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同时该意向受让方应承担因违约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472.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探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462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19YUL24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0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542.1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967.21 | 净利润(上年度): | -2,972.2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622.6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176.8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445.87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3-2-28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7.64 | 利润总额: | -956.82 | 净利润: | -956.82 | |
资产总额: | 10,509.56 | 负债总额: | 2,120.5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389.05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
南通嘉鑫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 | |||||
南通西电天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3 | |||||
湖州探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14 | |||||
广东银杏广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 | |||||
湖州探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4 | |||||
(略) | 4.46 | |||||
其他股东 | 0.72 | |||||
吴冠豪 | 10.41 | |||||
上海颢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5 | |||||
华控基石(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7 | |||||
广东宏升瞪羚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 |
项目名称: | 探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4.4618%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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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比例: | 4.462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清华大学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575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4-1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所涉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信息披露公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所涉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本项目所涉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均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同时该意向受让方应承担因违约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472.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探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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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462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19YUL24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0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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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1,542.1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967.21 | 净利润(上年度): | -2,972.2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622.6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176.8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445.87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3-2-28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7.64 | 利润总额: | -956.82 | 净利润: | -956.82 | |
资产总额: | 10,509.56 | 负债总额: | 2,120.5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389.05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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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嘉鑫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 | |||||
南通西电天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3 | |||||
湖州探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14 | |||||
广东银杏广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 | |||||
湖州探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4 | |||||
(略) | 4.46 | |||||
其他股东 | 0.72 | |||||
吴冠豪 | 10.41 | |||||
上海颢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5 | |||||
华控基石(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7 | |||||
广东宏升瞪羚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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