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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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CN2023-089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资产

名称

资产地点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资产经营用途

承租方

递增情况

履约保证金

1

宅基地厂房

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830平方米,

附加多建面积约

300平方米。

10000元/月(其中830平方米收取8500元,多建1500元)

10年

合法合规使用

区志辉

每五年递增15%

30000元

补充说明:建议业主方对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评估,确保建筑物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出租。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属于存量历史用地。禁止天面翻新、改扩建,详情请咨询自然资源所。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 (略) 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且不能违规改建、扩建、翻建。按照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会议对村级工业园区的要求,关于厂房出租项目请按《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2022)5号】文件第三条议题决议执行。请*方与*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方要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禁止擅自对原建筑进行加改建及建筑天面翻新,不得用于建设破碎场、洗沙场等。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告期限: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19日


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HCN2023-089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村委会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资产

名称

资产地点

面积

租金

租赁期限

资产经营用途

承租方

递增情况

履约保证金

1

宅基地厂房

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830平方米,

附加多建面积约

300平方米。

10000元/月(其中830平方米收取8500元,多建1500元)

10年

合法合规使用

区志辉

每五年递增15%

30000元

补充说明:建议业主方对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评估,确保建筑物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出租。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属于存量历史用地。禁止天面翻新、改扩建,详情请咨询自然资源所。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 (略) 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且不能违规改建、扩建、翻建。按照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会议对村级工业园区的要求,关于厂房出租项目请按《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2022)5号】文件第三条议题决议执行。请*方与*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方要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禁止擅自对原建筑进行加改建及建筑天面翻新,不得用于建设破碎场、洗沙场等。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告期限: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铁岗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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