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的2套商业用房(ba7d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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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的2套商业用房(ba7da9)

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的2套商业用房
标的名称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的2套商业用房
项目编码DSCQ2023C2D*-2 挂牌价格31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0个自然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8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7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标的名称

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2套商业用房

地理位置

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73号1栋1层(共6层)

79号1栋2层(共6层)

建筑面积

73号1栋1层60.77㎡79号1栋2层418㎡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框架

建成时间

约2005年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有: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2套资产不动产权均已过户至转让方名下,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权属完善及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本次交易依法应缴纳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对资产交易涉及的软件服务费,及资产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通讯费、水、电、气、税金等与标的物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具体税费政策及标准,以及物业费、通讯费、水、电、气、税金等欠费的具体数额,请自行向当地的相关部门、 (略) 等了解)。

2、转让方披露的资产面积为权利证书记载面积,未经精确测量,买受人需自行调查核实,资产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资产公开竞价有效性及竞价成交价格。

3、79号1栋2层房产现场无门牌号,可到新津县房产档案室核实;79号1栋2层房产无出入口,需从楼下73号1栋1层房内新开楼梯出入。79号1栋2层房产原出入口在75号1栋1层房内,75号1栋1层房主竞买成功后已简易封闭与79号1栋2层的出入口。为进出79号1栋2层房产,开通了1个临时性的简易出入口。

4、2套房产曾出租,现已清场,房产内部依然是原承租户装修的状况。2套房产以现状整体进行公开竞价,整体移交。房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房屋因修建年代较久远、房屋陈旧,部分房屋门窗已实际毁坏,竞买人购买后自行做好安全维护及自行承担后续使用的一切责任。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名称成都农村 (略) 桂溪支行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3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31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最高不超过10倍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4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2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西南联合产 (略) 成都农村 (略) 总行营业部**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动态报价
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的2套商业用房
标的名称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的2套商业用房
项目编码DSCQ2023C2D*-2 挂牌价格31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0个自然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8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7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标的名称

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2套商业用房

地理位置

新津县五津镇西顺河街73号1栋1层、79号1栋2层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73号1栋1层(共6层)

79号1栋2层(共6层)

建筑面积

73号1栋1层60.77㎡79号1栋2层418㎡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框架

建成时间

约2005年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 有: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1、2套资产不动产权均已过户至转让方名下,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权属完善及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本次交易依法应缴纳的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对资产交易涉及的软件服务费,及资产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通讯费、水、电、气、税金等与标的物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具体税费政策及标准,以及物业费、通讯费、水、电、气、税金等欠费的具体数额,请自行向当地的相关部门、 (略) 等了解)。

2、转让方披露的资产面积为权利证书记载面积,未经精确测量,买受人需自行调查核实,资产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资产公开竞价有效性及竞价成交价格。

3、79号1栋2层房产现场无门牌号,可到新津县房产档案室核实;79号1栋2层房产无出入口,需从楼下73号1栋1层房内新开楼梯出入。79号1栋2层房产原出入口在75号1栋1层房内,75号1栋1层房主竞买成功后已简易封闭与79号1栋2层的出入口。为进出79号1栋2层房产,开通了1个临时性的简易出入口。

4、2套房产曾出租,现已清场,房产内部依然是原承租户装修的状况。2套房产以现状整体进行公开竞价,整体移交。房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房屋因修建年代较久远、房屋陈旧,部分房屋门窗已实际毁坏,竞买人购买后自行做好安全维护及自行承担后续使用的一切责任。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名称成都农村 (略) 桂溪支行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3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31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t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投资方资格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2000元/次,最高不超过10倍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4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4-2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西南联合产 (略) 成都农村 (略) 总行营业部**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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