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金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柳州市金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 柳州市金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28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5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柳邕路273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曾丹怡 | ||||
成立时间 | 1996年08年2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千万圆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42K | 所属行业 |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 ||||
经营范围 | 汽车配件、装载机配件、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五金工具、农用运输车、商用乘用车、摩托车、农用机械、机床及配件、钢材、建筑材料销售;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房屋及场地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无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 | ||||||
内部决议 | (略) 金盛商业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金盛董字[2023]2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4.03 | -9.4 | -9.4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590.28 | 102.89 | 1487.39 |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西启源会计 (略)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2/28 | 15.49 | 5.45 | 5.4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591.92 | 96.41 | 1495.52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2/28 | 15.49 | 5.45 | 5.45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591.92 | 96.41 | 1495.52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诚信华正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诚信华正资评报字[2023]第 031 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8日 | 核准(备案)号 | 桂资评备 041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西诚信华正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7825.00 | 96.41 | 7728.5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728.59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516-48号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63M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金控资管董决【2023】4号)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关 (略) (略) 100%股权处置方式请示的批复((2018)桂破1号之三十六)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事项包括: (一)过渡期损益约定:自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交接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间除了“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其他损益由受让方按现状承接。 (二)标的资产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转让方承诺协调管理人、 (略) 予以解除。 (三)金琅公司存在破产重整之前历史欠税,主要为2016年5月-2018年6月欠缴增值税、房产税等产生的滞纳金,共计约20万元,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金琅公司收到财税等政府部门退回在股权交割前已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及给予的补贴、奖励由股权转让方享有。 (五) (略) 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华融 (略) (略) ,成交后由转 (略) 股权质押。 (六)股权过户、解封解押涉及登记部门、法院裁定执行等第三方机构,可能存在未能及时办理的风险,非转让方因素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的,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债权债务处理:标的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之前(含当日)所负全部债务均属于破产债务,由管 (略) 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清偿资金来源予以清偿。除了“2019年2月22日至资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以外,2019年2月22日之后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 (略) 股权一并转让,由受让方现状接收。 (八)竞买人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并签订《尽职调查确认书》确认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破产重整前历史欠税、破产债务情况,不纳入本次处置范围资产等)后决定是否受让。如竞买人签订《尽职调查确认书》,在竞拍成功并取得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转让方已披露的及可能存在的未被发现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 (1)根 (略) (2018)桂破申1号之二十二《民事裁定书》,裁定 (略) 100%股权由广 (略) 持有, (略) 柳 (略) 100%股权由 (略) 持有。 (略) 于2019年9月27日办理股东及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19年11月1日 (略) 金盛商业 (略) 。 (略) 柳 (略) 于2019年11月29日 (略) (略) 。 (略) (略) (*42K)注册资本5000万元,项目资 (略) 柳南区柳邕路273号,占地面积12.72亩,一宗商住用地,面积12.72亩,地上建筑包 (略) 场楼(即荣昌宾馆)、住宅楼、机修车间共2.09万㎡。(2) (略) 2023年2月28日的财务报表(详见附件1-2.金琅公司-2023年2月会计报表)显示,资产合计1591.92万元,负债合计96.41万元。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是资产租赁收入,公司名下无员工,不存在员工安置问题。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①根据柳国用(2001公)字第06566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该土地使用权( (略) 柳邕路 273 号)已设置以下抵押权:2013年5月9日抵押给中国 (略) 总行营业部,抵押面积8482.70 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 5600万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②经现场调查,评估对象中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已出租,被评估单位提供部分租赁合同,本次评估未考虑目前房屋租赁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交易 | 转让底价(万元) | 7729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交易价款原则上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8%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023年12月20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竞买人必须已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签署《 (略) (略) 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方可有资格报名竞拍。若最终竞得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无法提供《 (略) (略) 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的,转让方有权取消竞得者资格,并没收竞得者竞拍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资产移交: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款项或提供经我方认可分期付款担保措施后,由转让方按约定时限办理资产交接。 (略) 公章、印鉴、账户、资产、文件、物品移交给受让方,双方确认签订资产移交(接收)清单之日即为资产交接日,自资产交接日起, (略) 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受让方,由受让方 (略) 的经营和管理,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将由受让方承担。 (略) 裁定、工商登记机关原因股权过户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不影响双方约定自资产交接日起权利义务关系移交。 (2)股权过户: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后,由双方向工商登 (略) 100%股权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股权过户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过渡期损益约定:自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交接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间除了“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其他损益由受让方按现状承接。 2.人员安置。无人员安置 3.债权债务。标的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之前(含当日)所负全部债务均属于破产债务,由管 (略) 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清偿资金来源予以清偿。除了“2019年2月22日至资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以外,2019年2月22日之后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 (略) 股权一并转让,由受让方现状接收。 4.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5.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南宁) 6.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分期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8%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2023年12月20日。余款及利息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7.(一次性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分期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交易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柳邕路273号 展示时间:挂牌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经理*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4/20至 2023/5/5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 (略) (略) 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 (5)不低于首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意向受让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5月5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7,729,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交易所)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金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28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5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柳邕路273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曾丹怡 | ||||
成立时间 | 1996年08年23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千万圆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42K | 所属行业 |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 ||||
经营范围 | 汽车配件、装载机配件、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五金工具、农用运输车、商用乘用车、摩托车、农用机械、机床及配件、钢材、建筑材料销售;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房屋及场地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无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 | ||||||
内部决议 | (略) 金盛商业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金盛董字[2023]2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4.03 | -9.4 | -9.4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590.28 | 102.89 | 1487.39 |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西启源会计 (略)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2/28 | 15.49 | 5.45 | 5.4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591.92 | 96.41 | 1495.52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2/28 | 15.49 | 5.45 | 5.45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591.92 | 96.41 | 1495.52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诚信华正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诚信华正资评报字[2023]第 031 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28日 | 核准(备案)号 | 桂资评备 041 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西诚信华正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7825.00 | 96.41 | 7728.5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728.59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516-48号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63M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金控资管董决【2023】4号)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关 (略) (略) 100%股权处置方式请示的批复((2018)桂破1号之三十六)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事项包括: (一)过渡期损益约定:自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交接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间除了“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其他损益由受让方按现状承接。 (二)标的资产存在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转让方承诺协调管理人、 (略) 予以解除。 (三)金琅公司存在破产重整之前历史欠税,主要为2016年5月-2018年6月欠缴增值税、房产税等产生的滞纳金,共计约20万元,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金琅公司收到财税等政府部门退回在股权交割前已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及给予的补贴、奖励由股权转让方享有。 (五) (略) 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华融 (略) (略) ,成交后由转 (略) 股权质押。 (六)股权过户、解封解押涉及登记部门、法院裁定执行等第三方机构,可能存在未能及时办理的风险,非转让方因素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的,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债权债务处理:标的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之前(含当日)所负全部债务均属于破产债务,由管 (略) 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清偿资金来源予以清偿。除了“2019年2月22日至资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以外,2019年2月22日之后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 (略) 股权一并转让,由受让方现状接收。 (八)竞买人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并签订《尽职调查确认书》确认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破产重整前历史欠税、破产债务情况,不纳入本次处置范围资产等)后决定是否受让。如竞买人签订《尽职调查确认书》,在竞拍成功并取得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转让方已披露的及可能存在的未被发现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 (1)根 (略) (2018)桂破申1号之二十二《民事裁定书》,裁定 (略) 100%股权由广 (略) 持有, (略) 柳 (略) 100%股权由 (略) 持有。 (略) 于2019年9月27日办理股东及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19年11月1日 (略) 金盛商业 (略) 。 (略) 柳 (略) 于2019年11月29日 (略) (略) 。 (略) (略) (*42K)注册资本5000万元,项目资 (略) 柳南区柳邕路273号,占地面积12.72亩,一宗商住用地,面积12.72亩,地上建筑包 (略) 场楼(即荣昌宾馆)、住宅楼、机修车间共2.09万㎡。(2) (略) 2023年2月28日的财务报表(详见附件1-2.金琅公司-2023年2月会计报表)显示,资产合计1591.92万元,负债合计96.41万元。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是资产租赁收入,公司名下无员工,不存在员工安置问题。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①根据柳国用(2001公)字第06566号土地使用权证记载,该土地使用权( (略) 柳邕路 273 号)已设置以下抵押权:2013年5月9日抵押给中国 (略) 总行营业部,抵押面积8482.70 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 5600万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②经现场调查,评估对象中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已出租,被评估单位提供部分租赁合同,本次评估未考虑目前房屋租赁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交易 | 转让底价(万元) | 7729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交易价款原则上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8%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023年12月20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竞买人必须已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签署《 (略) (略) 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方可有资格报名竞拍。若最终竞得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无法提供《 (略) (略) 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的,转让方有权取消竞得者资格,并没收竞得者竞拍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资产移交: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款项或提供经我方认可分期付款担保措施后,由转让方按约定时限办理资产交接。 (略) 公章、印鉴、账户、资产、文件、物品移交给受让方,双方确认签订资产移交(接收)清单之日即为资产交接日,自资产交接日起, (略) 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受让方,由受让方 (略) 的经营和管理,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将由受让方承担。 (略) 裁定、工商登记机关原因股权过户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不影响双方约定自资产交接日起权利义务关系移交。 (2)股权过户: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后,由双方向工商登 (略) 100%股权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股权过户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过渡期损益约定:自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交接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间除了“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其他损益由受让方按现状承接。 2.人员安置。无人员安置 3.债权债务。标的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之前(含当日)所负全部债务均属于破产债务,由管 (略) 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清偿资金来源予以清偿。除了“2019年2月22日至资 (略) 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租户租金及水电费、金琅 (略) (略) 享有的应收款(代收租金及水电款)246.30万元(以资产交接日实际数据为准),暂收管理人往来款,2019年2月22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产生的应缴税费、应付管理服务费、应付水电费、劳务费、保安费,不在本次资产处置范围之内,上述应收款、货币资金权益和应付款责任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特别约定以外,2019年2月22日之后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 (略) 股权一并转让,由受让方现状接收。 4.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5.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南宁) 6.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分期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8%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2023年12月20日。余款及利息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7.(一次性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分期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交易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柳邕路273号 展示时间:挂牌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经理*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4/20至 2023/5/5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 (略) (略) 现场尽职调查确认书》; (5)不低于首付款的银行存款证明; (6)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意向受让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5月5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7,729,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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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交易所)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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