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阳光村林场路地块进行出租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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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阳光村林场路地块进行出租招租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村经村两委班子会议决定,将阳光村林场路地块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单位: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土地位置: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金田里自然村,东至村民山地,西至村民山地,北至八三军区界,南至村民山地。

三、出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四、此次土地租赁期限为10年。

五、招租价格及方式:

1、该土地面积为52.73亩,租赁价格不低于36911元每年,先付后用。

2、招租方式,采取竞投方式,价高者得。

3、中签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六、承租人一旦中签须做到: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现状,期满后*方须按原状交还给*方。

3、承包期间,租方不得改变承包地面积及范围,不得更改为非农业用地,对租方经营的过程中涉及未尽的有关事宜,在法律充许的范围内,租方应协助、配合解决,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租方如遇承租方村民在土地、运输等方面的纠纷,租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调解、查处,尽责给承租方创造一个良好的农业开发环境。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8时至2023年4月9日16时止。

八、报名联系人:董先生,联系方式:*,林城网:*;温先生,联系方式*,林城网:*

地点: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村民委员会

日期:2023年4月3日

附件:
*-72465-656-交易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村经村两委班子会议决定,将阳光村林场路地块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单位: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土地位置: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金田里自然村,东至村民山地,西至村民山地,北至八三军区界,南至村民山地。

三、出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四、此次土地租赁期限为10年。

五、招租价格及方式:

1、该土地面积为52.73亩,租赁价格不低于36911元每年,先付后用。

2、招租方式,采取竞投方式,价高者得。

3、中签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六、承租人一旦中签须做到: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现状,期满后*方须按原状交还给*方。

3、承包期间,租方不得改变承包地面积及范围,不得更改为非农业用地,对租方经营的过程中涉及未尽的有关事宜,在法律充许的范围内,租方应协助、配合解决,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租方如遇承租方村民在土地、运输等方面的纠纷,租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调解、查处,尽责给承租方创造一个良好的农业开发环境。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8时至2023年4月9日16时止。

八、报名联系人:董先生,联系方式:*,林城网:*;温先生,联系方式*,林城网:*

地点: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村民委员会

日期: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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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65-656-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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