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新城镇交通路233号(原151号)城北汽车站房屋整体出租(a2f8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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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觉县新城镇交通路233号(原151号)城北汽车站房屋整体出租(a2f8d8)

昭觉县新城镇交通路 233 号(原151号)城北汽车站房屋整体出租
标的名称昭觉县新城镇交通路 233 号(原151号)城北汽车站房屋整体出租
项目编码DSCQ*F* 挂牌价格59.020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0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5-05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昭觉县交通路151号,目前站内有昭觉县乡村客运车辆停放点,人员密集,周边有餐饮类、住宿类、超市、零售百货类服务,旅客出行就餐、住宿、购买日常用品等需求大,旅客服务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可观。标的情况详见《出租明细表》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西昌汽车运输(集团)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Q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凉山州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三岔口东路21号4、5层
注册资本(万元)7,28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俭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西昌汽车运输(集团)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西运(集团)公司关于城北汽车站房屋(原交通宾馆)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12-14
批准文号西运集资〔2022〕35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59.020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承租方应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2.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物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和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满足以下条件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使用租赁资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水、电、气、通讯及消防安全等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5)因不可抗力因素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5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后续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年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出租方与承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租赁期间,如标的物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到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承租方向出租方报告后由出租方确认,出租方确认后由出租方负责修缮,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标的物的安全、水、电、卷帘门、窗、小面积漏水、消防设备等由承租方找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如标的物有倾倒危险或其它安全隐患威胁到承租方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如确认无法修缮的,**双方应当立即解除合同,承租方撤出租赁标的物,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未到期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租金后,承租方方能取得合同规定期限的标的物有效使用权。在有效使用期内,承租方如需装修,必须向出租方提交其书面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允许,签订补充协议后,在不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租赁标的物的完整性、功能完备性的前提下,承租方可自费自行找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装修。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时不得擅自对建筑物穿墙打洞,不得损坏标的物的梁、板、柱,凡未经出租方同意造成建筑物损坏的,出租方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租方责任并赔偿造成建筑物损坏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修时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承重极限,不得对建筑物和构筑物任意加大荷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标的物内部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符合物业管理要求,方可进行,因装修而办理许可证、损坏设施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标的物外部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修店招店牌时应当到相关部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时承租方要确保安装的店招店牌安全可靠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并做好日常的安全维护工作,凡因承租方装修及维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害的,承租方应当负责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九、无论是承租方主动终止租赁或者出租方经营发展需要收回标的物并终止租赁,承租方对该标的物装修改造形成的所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按装修改造后的标的物现状无条件交回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租赁期满后,经出租方同意的室内、外装修装饰物品除可移动的物品外其他附着物均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确需拆除自费装修部分,承租方必须恢复标的物原貌、保证标的物的完整性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交还出租方。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整体对外出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和交易价格。

三、出租业态、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1.出租业态:标的出租业态详见《出租明细表》。承租方从事的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租赁期限:35个月。

3.装修免租期3个月,装修期不计入总租期,租期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租金按年度支付,租期内租金不变。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实际面积、现状、水电、通信、证照办理、标的资产移交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实地勘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五、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和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六、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修建、扩建、改建等原因需收回标的物,出租方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出租方需无息退还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双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退回租赁标的物,出租方不向承租方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照《 (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签订治安联防责任书和门前五包责任书,并按期交纳相关费用。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保持标的物四周通道畅通,根据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无权将出租方标的物转让、转租或分租他人,一旦出现转让、转租或分租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出租方在承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付清全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移交标的物。

十一、租赁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对外租赁的,承租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十二、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关票据。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明细表》。

十四、标的查看联系人:阿比又日 ,联系电话:*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5-05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应支付给出租方的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出租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门前五包责任书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治安联防责任书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昭觉县新城镇交通路 233 号(原151号)城北汽车站房屋整体出租
标的名称昭觉县新城镇交通路 233 号(原151号)城北汽车站房屋整体出租
项目编码DSCQ*F* 挂牌价格59.020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0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5-05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昭觉县交通路151号,目前站内有昭觉县乡村客运车辆停放点,人员密集,周边有餐饮类、住宿类、超市、零售百货类服务,旅客出行就餐、住宿、购买日常用品等需求大,旅客服务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可观。标的情况详见《出租明细表》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西昌汽车运输(集团)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Q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凉山州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三岔口东路21号4、5层
注册资本(万元)7,28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俭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西昌汽车运输(集团)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西运(集团)公司关于城北汽车站房屋(原交通宾馆)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12-14
批准文号西运集资〔2022〕35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59.020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承租方应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2.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物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和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满足以下条件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使用租赁资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水、电、气、通讯及消防安全等全部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5)因不可抗力因素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5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后续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年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出租方与承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租赁期间,如标的物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到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承租方向出租方报告后由出租方确认,出租方确认后由出租方负责修缮,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标的物的安全、水、电、卷帘门、窗、小面积漏水、消防设备等由承租方找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如标的物有倾倒危险或其它安全隐患威胁到承租方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如确认无法修缮的,**双方应当立即解除合同,承租方撤出租赁标的物,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未到期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租金后,承租方方能取得合同规定期限的标的物有效使用权。在有效使用期内,承租方如需装修,必须向出租方提交其书面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允许,签订补充协议后,在不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租赁标的物的完整性、功能完备性的前提下,承租方可自费自行找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装修。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饰装修时不得擅自对建筑物穿墙打洞,不得损坏标的物的梁、板、柱,凡未经出租方同意造成建筑物损坏的,出租方视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承租方责任并赔偿造成建筑物损坏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修时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承重极限,不得对建筑物和构筑物任意加大荷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标的物内部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符合物业管理要求,方可进行,因装修而办理许可证、损坏设施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标的物外部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在装修店招店牌时应当到相关部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时承租方要确保安装的店招店牌安全可靠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并做好日常的安全维护工作,凡因承租方装修及维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害的,承租方应当负责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九、无论是承租方主动终止租赁或者出租方经营发展需要收回标的物并终止租赁,承租方对该标的物装修改造形成的所有资产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按装修改造后的标的物现状无条件交回出租方,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因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租赁期满后,经出租方同意的室内、外装修装饰物品除可移动的物品外其他附着物均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确需拆除自费装修部分,承租方必须恢复标的物原貌、保证标的物的完整性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交还出租方。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整体对外出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和交易价格。

三、出租业态、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1.出租业态:标的出租业态详见《出租明细表》。承租方从事的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租赁期限:35个月。

3.装修免租期3个月,装修期不计入总租期,租期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租金按年度支付,租期内租金不变。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实际面积、现状、水电、通信、证照办理、标的资产移交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实地勘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五、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和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六、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修建、扩建、改建等原因需收回标的物,出租方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出租方需无息退还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双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退回租赁标的物,出租方不向承租方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照《 (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签订治安联防责任书和门前五包责任书,并按期交纳相关费用。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保持标的物四周通道畅通,根据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无权将出租方标的物转让、转租或分租他人,一旦出现转让、转租或分租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已交未到期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十、出租方在承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付清全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移交标的物。

十一、租赁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对外租赁的,承租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十二、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关票据。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明细表》。

十四、标的查看联系人:阿比又日 ,联系电话:*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5-05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应支付给出租方的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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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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