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灵地(协)[2022]-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兴镇龙须滩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R≤1.1 | 建筑密度: | 小于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20% | 主要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医疗卫生用地 |
土地级别: | 十二级 | 出让价款: | 79.10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38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 | ||||
意向人: | (略) 振南中西医门诊部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17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灵州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095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灵地(协)[2022]-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兴镇龙须滩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R≤1.1 | 建筑密度: | 小于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20% | 主要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医疗卫生用地 |
土地级别: | 十二级 | 出让价款: | 79.10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38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 | ||||
意向人: | (略) 振南中西医门诊部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17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灵州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095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灵地(协)[2022]-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兴镇龙须滩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R≤1.1 | 建筑密度: | 小于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20% | 主要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医疗卫生用地 |
土地级别: | 十二级 | 出让价款: | 79.10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38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 | ||||
意向人: | (略) 振南中西医门诊部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17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灵州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095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灵地(协)[2022]-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兴镇龙须滩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R≤1.1 | 建筑密度: | 小于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20% | 主要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医疗卫生用地 |
土地级别: | 十二级 | 出让价款: | 79.10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BA0038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 | ||||
意向人: | (略) 振南中西医门诊部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17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灵州大道北侧
联系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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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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