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发布将假小麦种子转商出售询价公告
农业农村局发布将假小麦种子转商出售询价公告
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农业用种安全,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2月、4月查处没收了没有包衣的假小麦种子共计2247.1千克公斤,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之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当事人已持《 (略)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罚款缴纳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账户。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规定,现将该批没收的没有包衣的2247.1公斤假小麦种子作为商品小麦出售,请有资质的粮食加工、收购企业于2023年4月28日17:30前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询价购买,价高者得,由中标者持《 (略)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全部款项缴纳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账户,由五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监督中标者将全部假小麦种子转运并作为商品小麦使用。
询价公告如下:
(一)出售小麦情况说明:出售的小麦是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没收当事人2247.1公斤没有包衣的假小麦种子,包装完好。
(二)底价:2.34元/公斤(低于底价者报价无效);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三)报价要求: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资质的粮食加工、收购企业均可报名参与询价。
(四)注意事项:本次出售的假小麦种子只能作为商品小麦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五)报价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报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小麦单价(元/公斤)报价单一并封存到档案袋内送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六)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7:30。
(七)联系人:陈亚建,联系电话:0552-2-*。
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农业用种安全,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2月、4月查处没收了没有包衣的假小麦种子共计2247.1千克公斤,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之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当事人已持《 (略)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罚款缴纳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账户。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规定,现将该批没收的没有包衣的2247.1公斤假小麦种子作为商品小麦出售,请有资质的粮食加工、收购企业于2023年4月28日17:30前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询价购买,价高者得,由中标者持《 (略)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全部款项缴纳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账户,由五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监督中标者将全部假小麦种子转运并作为商品小麦使用。
询价公告如下:
(一)出售小麦情况说明:出售的小麦是五河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没收当事人2247.1公斤没有包衣的假小麦种子,包装完好。
(二)底价:2.34元/公斤(低于底价者报价无效);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
(三)报价要求: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资质的粮食加工、收购企业均可报名参与询价。
(四)注意事项:本次出售的假小麦种子只能作为商品小麦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五)报价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报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小麦单价(元/公斤)报价单一并封存到档案袋内送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六)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7:30。
(七)联系人:陈亚建,联系电话: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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