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汪源养鸡场位于(77团5连)的圈舍、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机器设备对外转让
原汪源养鸡场位于(77团5连)的圈舍、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机器设备对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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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原汪源养鸡场(位于77团5连)的圈舍、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机器设备对外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35QT*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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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新疆鑫诚 (略) 联系人:向丽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伊犁州联合 (略) 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伊犁州联合 (略) 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产权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略) 执行裁定书,文号:(2022)兵0402执恢94号)。 2. 我方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伊犁州联合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处置汪源养鸡场资产的申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鑫诚 (略) |
特别 |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 (略) (以下简称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略) 执行裁定书,文书号为:(2022)兵0402执恢94号,因特殊原因成交后暂时不能进行过户,具体情况请与委托方了解后商议处理。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 (略) (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本“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联系人:向丽娟;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4-03 09:00:00 至 2023-04-18 13:00:00 | |||
报名手续 | 个人: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4-18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 (略) ;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中心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4-03 09:00:00-2023-04-18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本次竞标的服务费当意向竞买人为一人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成交额的1%,当意向竞买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成交额的5%。 | ||||
附件下载 | 明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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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原汪源养鸡场(位于77团5连)的圈舍、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机器设备对外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35QT*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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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新疆鑫诚 (略) 联系人:向丽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伊犁州联合 (略) 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伊犁州联合 (略) 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产权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略) 执行裁定书,文号:(2022)兵0402执恢94号)。 2. 我方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伊犁州联合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处置汪源养鸡场资产的申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鑫诚 (略) |
特别 |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 (略) (以下简称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略) 执行裁定书,文书号为:(2022)兵0402执恢94号,因特殊原因成交后暂时不能进行过户,具体情况请与委托方了解后商议处理。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 (略) (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本“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联系人:向丽娟;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4-03 09:00:00 至 2023-04-18 13:00:00 | |||
报名手续 | 个人: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4-18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 (略) ;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中心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4-03 09:00:00-2023-04-18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本次竞标的服务费当意向竞买人为一人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成交额的1%,当意向竞买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成交额的5%。 | ||||
附件下载 | 明细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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