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有限公司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万元,已实缴6.6万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3JS1000056)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有限公司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万元,已实缴6.6万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3JS1000056)

标的名称南京思农生物 (略) 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万元,已实缴6.6万元)
标的编号N0117GQ*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1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南京思农生物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浦口区行知路8号南京国家农创园科创中心1032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张建
成立时间2020/08/07注册资本+币种*.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225HH47K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科技指导;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物饲料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肥料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9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江苏思 (略) 27
2南京农创园 (略) 15
3沈其荣13
4袁军9
5张建9
6薛超9
7刘红军9
8黄启为9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0.*270.*270.*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957.*66.*890.*
审计机构名称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1/3115.*-109.*-109.*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902.* 43.*858.25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10/31196.193.672.66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922.9529.53893.42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5.*
评估基准日2022-10-31
评估机构中联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浦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284.*18.*126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农创园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1YXLL867
注册地(住所) (略) · (略) ·浦口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1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浦府办文(2022)5717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浦口区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一、转让方南京农创园 (略) 认缴出资额75万元,已实缴49.5万元。本次转让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万元,已实缴6.6万元。对于转让方尚未缴纳的3.4万元认缴出资额,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六、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25.31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站(http://**.cn)的《e交易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交易所(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http://**.cn)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标的企业股东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由该等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标的企业股东必须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依照交易所的规则与程序,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等。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1 至2023-05-22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http://**.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 审计报告(宁瑞专审【2023】第10022号、宁瑞专审【2023】第10022-1号);
(二)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93号);
(三) 南京思农生物 (略) 2023年1月份财务报表;
(四) 南京思农生物 (略) 章程。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2531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咨询电话025-*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他传真:025-*

,南京
标的名称南京思农生物 (略) 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万元,已实缴6.6万元)
标的编号N0117GQ*产权子类型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1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南京思农生物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浦口区行知路8号南京国家农创园科创中心1032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张建
成立时间2020/08/07注册资本+币种*.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225HH47K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科技指导;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物饲料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肥料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9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江苏思 (略) 27
2南京农创园 (略) 15
3沈其荣13
4袁军9
5张建9
6薛超9
7刘红军9
8黄启为9
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0.*270.*270.*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957.*66.*890.*
审计机构名称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3/01/3115.*-109.*-109.*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902.* 43.*858.25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10/31196.193.672.66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922.9529.53893.42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5.*
评估基准日2022-10-31
评估机构中联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浦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284.*18.*126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农创园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1YXLL867
注册地(住所) (略) · (略) ·浦口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1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
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浦府办文(2022)5717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浦口区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一、转让方南京农创园 (略) 认缴出资额75万元,已实缴49.5万元。本次转让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万元,已实缴6.6万元。对于转让方尚未缴纳的3.4万元认缴出资额,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六、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25.31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站(http://**.cn)的《e交易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交易所(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http://**.cn)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标的企业股东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由该等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标的企业股东必须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依照交易所的规则与程序,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等。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1 至2023-05-22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http://**.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 审计报告(宁瑞专审【2023】第10022号、宁瑞专审【2023】第10022-1号);
(二)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93号);
(三) 南京思农生物 (略) 2023年1月份财务报表;
(四) 南京思农生物 (略) 章程。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2531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咨询电话025-*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他传真:025-*

,南京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