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东谷中心20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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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东谷中心20套房产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东谷中心20套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632.*评估机构丞明房地产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2-05-31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724.*
    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本项目房地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无出租、无占用等情况。2、评估结果为含税价值。3、该20套房产坐落于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4号楼。 (略) 中心14公里,东距天津港35公里;北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5公里。毗临东丽开发区轻轨站。依托地铁9号线,津塘公路,津塘二线,京津塘高速、津滨高速等十多条高速公路,30分钟车程辐射天津火车站、津滨国际机场、天津港口。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201-01室注册资本44500.*
    法人代表焦洪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6K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东丽区国财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69K
    批准单位天津 (略)
    批准日期2023-03-23批准文件名称股东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转让标的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3、意向受让方应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9万元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4、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返还。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进行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2)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地产的现有状态进行交付;(4)同意标的房地产的物业、水、电、燃气、采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2)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的(以到账为准);(4)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转让底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5)违反本公告内容或其他违约情形的。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89.*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见附件《房产转让明细表》
    建筑面积(平方米):1133.24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工业用地/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见附件《房产转让明细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房产转让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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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东丽区,天津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东谷中心20套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632.*评估机构丞明房地产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2-05-31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724.*
    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本项目房地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无出租、无占用等情况。2、评估结果为含税价值。3、该20套房产坐落于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4号楼。 (略) 中心14公里,东距天津港35公里;北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5公里。毗临东丽开发区轻轨站。依托地铁9号线,津塘公路,津塘二线,京津塘高速、津滨高速等十多条高速公路,30分钟车程辐射天津火车站、津滨国际机场、天津港口。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201-01室注册资本44500.*
    法人代表焦洪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6K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东丽区国财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69K
    批准单位天津 (略)
    批准日期2023-03-23批准文件名称股东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转让标的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限购政策等)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3、意向受让方应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9万元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4、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返还。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进行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2)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地产的现有状态进行交付;(4)同意标的房地产的物业、水、电、燃气、采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2)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的(以到账为准);(4)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转让底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5)违反本公告内容或其他违约情形的。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89.*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见附件《房产转让明细表》
    建筑面积(平方米):1133.24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工业用地/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见附件《房产转让明细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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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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