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法院关于寻乌县长宁镇城北秀丽江南区19号房屋一栋(变卖)的公告62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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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法院关于寻乌县长宁镇城北秀丽江南区19号房屋一栋(变卖)的公告6222703

江 西 寻 乌 县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略) 寻 (略) 将于2023年5月6日10时至2023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寻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寻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寻乌县长宁镇城北秀丽江南区19号房屋一栋【不动产权证号:赣(2019)寻乌县不动产权第*号】。

变卖价:人民币227.2903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8000元/次,变卖预缴款:人民币227.2903万元。

注:

1、变卖标的位于寻乌县城北秀丽江南区(新桥大饭店后面),房屋总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494.97㎡,占地面积为235.2㎡,房屋装修为中等装修,整体维护较好,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本次变卖包含满足拍卖对象功能需要的水、电、气、通讯、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以及附着在变卖对象上的固定装修物,不包含非房产成分:动产(如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集中统一看样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10:00-10:30时。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风险责任自负。

2.标的物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只负责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征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征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征地价、土地使用费得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如涉及案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向产权登记部门核实。

4.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7.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承担瑕疵保证或担保。

8.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9.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

10.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需在变卖成交后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寻 (略) ,开户行:江西寻乌农村 (略) 新区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2023)赣0734执42号变卖款)。

八、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王)

监督电话:*(梅)

联系地址: (略) 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32号。

(略) 寻 (略)

2023年4月20日



江 西 寻 乌 县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略) 寻 (略) 将于2023年5月6日10时至2023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寻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寻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寻乌县长宁镇城北秀丽江南区19号房屋一栋【不动产权证号:赣(2019)寻乌县不动产权第*号】。

变卖价:人民币227.2903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8000元/次,变卖预缴款:人民币227.2903万元。

注:

1、变卖标的位于寻乌县城北秀丽江南区(新桥大饭店后面),房屋总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494.97㎡,占地面积为235.2㎡,房屋装修为中等装修,整体维护较好,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

2、本次变卖包含满足拍卖对象功能需要的水、电、气、通讯、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以及附着在变卖对象上的固定装修物,不包含非房产成分:动产(如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集中统一看样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10:00-10:30时。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风险责任自负。

2.标的物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只负责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征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征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征地价、土地使用费得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如涉及案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向产权登记部门核实。

4.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7.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承担瑕疵保证或担保。

8.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9.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

10.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需在变卖成交后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寻 (略) ,开户行:江西寻乌农村 (略) 新区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栏注明:(2023)赣0734执42号变卖款)。

八、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王)

监督电话:*(梅)

联系地址: (略) 寻乌县长宁镇城北二路32号。

(略) 寻 (略)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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