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村新造林地经营权招租
翠屏村新造林地经营权招租
为解决我村产业散、小、弱的现状,有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关县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拟对本村部分林地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租集体流转林地经营权,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租林地的基本状况
翠屏村翠屏山村集体林地。此次招租分合计共353亩,其中符合造林地块353亩(详见附件小班图)因造林作业设计文件较大,如有需要请与翠华镇林业站袁站长联系,联系电话:*。
竞价标的及起拍价(起拍价:结合地块情况确定前3年20元/亩;4-8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9年以后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20元/亩。林地面积均含林中空地,具体面积和四至界址以《竞价资料》所附地形图为准;起拍价不含税、费)。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成交价款。
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价值仅为林地经营权,不含出租标的内的矿产转让价值;本次出租标的用途为用于发展产业项目,不得用于工业和房地产等国家政策禁止项目。承包期内转包需经翠华镇政府同意。租期30年,前三年为承租人投资建设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并报请翠华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减免租金,后续租金逐年支付。
三、承租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承租条件。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且有经营意向的法人或自然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及林木,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等配套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添置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建设等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证件要求。竞租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略) 、组织、或社会团体的,参加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上述证照复印件两份。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确认标的。报名人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标的现场考察确认标的,一经报名缴费,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租金起租价。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8日。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胸牌号码。由出租方工作人员对参与报名人登记编号,并发给报名人胸牌号码。
(五)招租进场。竞租人按出租方通知时间凭胸牌号码准时入场。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1.公告发布:2023年4月21日起至2023年5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8:00时;报名地点:大关县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
3.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人按公告要求,现场或指定账户缴纳相应标的竞租保证金10000元,以竞租保证金凭证视为报名。
账户名:大关县 (略) ;
开户行:中国 (略) 大关支行
账号:*00305
4.竞价时间:2023年5月9日9:30时。竞价地点:翠屏村委会会议室。
5.报名、招租地点、竞价时间若有临时变更另行通知。
五、招租方式及经营权人的确认
1.招租现场,竞租人凭胸牌号码参与经营权的竞租。
2.各竞租人应根据自身条件、使用资产状况及对标的物实地考察等情况,自行确定竞租价。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招租当日,出租方邀请相关部门监督,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招租。
4.竞租人竞租价低于起租价的或未报竞租价的视为弃权。
5.竞租人按要求内容报价后,由出租方工作人员现场公开确定:
①竞租人竞得经营权后,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视为放弃经营权,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标的视为流标,由出租方从新组织竞价。
②现场未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竞租人,出租方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租赁保证金转抵租金。本次公开招租资产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竞租人竞租价低于起租价的,该标的视为流标,由出租方从新组织竞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竞租人在足额缴纳标的物当年租金后获得标的经营权。竞租人对所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违法经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其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同时场地租赁费等损失由经营人自行负责。
2.承租人所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必须是发展产业项目,自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作任何项目实施承诺。
2.招租人所出租的标的物是现状招租,租赁期满后,竞租人按合同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物经营权。
3.出租方同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资产使用权归竞租人,竞租人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30%的履约及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保证金同所租资产使用期限同步,合同期满无安全责任事故,出租方全额退还竞租人保证金(不计息)。
4.其他细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本次招租公告解释权归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大关县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石明燕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郑祥德*
为解决我村产业散、小、弱的现状,有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关县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拟对本村部分林地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租集体流转林地经营权,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租林地的基本状况
翠屏村翠屏山村集体林地。此次招租分合计共353亩,其中符合造林地块353亩(详见附件小班图)因造林作业设计文件较大,如有需要请与翠华镇林业站袁站长联系,联系电话:*。
竞价标的及起拍价(起拍价:结合地块情况确定前3年20元/亩;4-8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0元/亩,9年以后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20元/亩。林地面积均含林中空地,具体面积和四至界址以《竞价资料》所附地形图为准;起拍价不含税、费)。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成交价款。
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价值仅为林地经营权,不含出租标的内的矿产转让价值;本次出租标的用途为用于发展产业项目,不得用于工业和房地产等国家政策禁止项目。承包期内转包需经翠华镇政府同意。租期30年,前三年为承租人投资建设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并报请翠华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减免租金,后续租金逐年支付。
三、承租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承租条件。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且有经营意向的法人或自然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及林木,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等配套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添置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建设等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证件要求。竞租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略) 、组织、或社会团体的,参加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上述证照复印件两份。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确认标的。报名人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标的现场考察确认标的,一经报名缴费,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及租金起租价。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8日。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胸牌号码。由出租方工作人员对参与报名人登记编号,并发给报名人胸牌号码。
(五)招租进场。竞租人按出租方通知时间凭胸牌号码准时入场。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1.公告发布:2023年4月21日起至2023年5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8:00时;报名地点:大关县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
3.竞租保证金:参加竞租人按公告要求,现场或指定账户缴纳相应标的竞租保证金10000元,以竞租保证金凭证视为报名。
账户名:大关县 (略) ;
开户行:中国 (略) 大关支行
账号:*00305
4.竞价时间:2023年5月9日9:30时。竞价地点:翠屏村委会会议室。
5.报名、招租地点、竞价时间若有临时变更另行通知。
五、招租方式及经营权人的确认
1.招租现场,竞租人凭胸牌号码参与经营权的竞租。
2.各竞租人应根据自身条件、使用资产状况及对标的物实地考察等情况,自行确定竞租价。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招租当日,出租方邀请相关部门监督,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招租。
4.竞租人竞租价低于起租价的或未报竞租价的视为弃权。
5.竞租人按要求内容报价后,由出租方工作人员现场公开确定:
①竞租人竞得经营权后,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视为放弃经营权,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标的视为流标,由出租方从新组织竞价。
②现场未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竞租人,出租方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租赁保证金(不计息),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租赁保证金转抵租金。本次公开招租资产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竞租人竞租价低于起租价的,该标的视为流标,由出租方从新组织竞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竞租人在足额缴纳标的物当年租金后获得标的经营权。竞租人对所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违法经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其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同时场地租赁费等损失由经营人自行负责。
2.承租人所租标的物经营范围必须是发展产业项目,自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作任何项目实施承诺。
2.招租人所出租的标的物是现状招租,租赁期满后,竞租人按合同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物经营权。
3.出租方同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资产使用权归竞租人,竞租人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30%的履约及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保证金同所租资产使用期限同步,合同期满无安全责任事故,出租方全额退还竞租人保证金(不计息)。
4.其他细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本次招租公告解释权归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大关县翠华镇翠屏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石明燕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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