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创新”船舶竞拍公告
“海星创新”船舶竞拍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05月24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船名:“海星创新”,一般干货船;
IMO编号:*;
船籍港:舟山;船级社:国际CCS;
航区:A1+A2+A3;
总长:115.83m;型宽:17.60m;型深:8.80m;
载重吨:7636.10t;设计吃水:6.60m;
总吨:5217;净吨:2943;
主机:广州柴油机厂8320ZCd-8,2206kWx 1台;
建造完工时间:2011年12月12日;
建造者: (略) (略) ;
备注:该船在航,目前主要从事大*-台湾直航运输。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有保留价。若参加报名的竞买人不足两家,则公告期满后该项竞拍流拍;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转让。若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
2、起拍价:人民币1208万元;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或美元2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的正整数倍。
3、正式开拍后,自2023年05月24日10:25(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4、若买受人在参拍时使用人民币支付保证金,则在竞拍成交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船舶买卖合同》项下的购船定金;若买受人在参拍时使用美元支付竞拍保证金,则需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 (略) 签订《船舶出口委托代理协议》,支付的美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船舶买卖合同》即MOA项下的购船定金。
5、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除另有规定外)。
三、报名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5月24日(北京时间)竞拍开始前止(以保证金到账且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建议提前1-2天缴纳保证金并完成报名,以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截止时间过后概不报名。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2、本次竞拍接受境内自然人或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的报名参拍。
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公章)
●《参拍承诺书》
●竞拍保证金付款凭证
四、看样时间和地点:
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我司联系。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船舶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我司和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浙 (略) 场有限公司
●账号:*6844
●银行:杭州银行舟山分行
(2)美元保证金收款账户:
●Beneficiary:Ningbo Shipping Exchange Market Co, Ltd.
●BeneficiaryAddress: Room 702,7th Floor Building 1,No.5 Xing Ye1st Road Bonded Zone Ningbo City, China
●AccountNo. : *6919
●SWIFT(Beneficiary Bank): HZCBCN2H
●BeneficiaryBank: Bank of Hangzhou Co, Ltd. Zhoushan
●BeneficiaryBank Address: No.619, Dingshen Road, Ganghang building B zone Zhoushan city,Zhejiang Prov. PR China
●RemittanceReference: HAI XING CHUANG XIN
六、联系方式:
闻女士:+86 * / 0580-*
陈先生:+86 * / 0580-*
邮箱:*@*hipbid.net
浙 (略) 场有限公司
舟山 (略)
2023年04月23日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在线竞拍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船舶竞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船舶在线竞拍(以下简称在线竞拍),适用于规范在线竞拍的各项行为。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在线竞拍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委托人提供拍品信息,包括视频、图片与文字介绍,由组织方整理后通过在线竞拍系统上传,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委托人信息发布存在造假的,由委托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竞买人应当通过在线船舶竞拍平台注册,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活动。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账号及密码,若有遗忘的,可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找回;若有泄露密码的,应当及时登录在线竞拍系统修改密码。
第六条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在线竞拍公告、竞拍船舶信息、在线竞拍规则和其它相关文件,按要求登录在线船舶竞拍平台,填报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竞买人应当按竞拍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前提交。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联合竞买声明》。
第八条 竞买人应当以本人的身份,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报名支付保证金。每笔竞拍保证金只对应一件拍品,同时竞买多件拍品的,应当分别交纳竞拍保证金(特殊情况除外)。
在竞拍开始前按规定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及足额交纳了竞拍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且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拍号牌的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或交纳足额竞拍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第九条船舶在线竞拍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在线竞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出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有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有”字样;无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无”字样。
第十条竞买人应当谨慎出价,出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一条在线竞拍时,交易系统以5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出价,就将倒计时重置为5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出价记录。
第十二条在线竞拍有竞买人竞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一)未设保留价的,出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
(二)设有保留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者为买受人;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
在线竞拍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第十三条 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出价记录进行确认,并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到组织方处进行资格确认。审核无误后,确认买受人并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无法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本次竞拍结果。
因买受人提交虚假报名材料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竞价结果无效的或因买受人违约的,买受人须支付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竞拍服务费;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委托竞拍合同签订起至竞拍成交结束,竞买人、买受人和委托方就是否成交,或者竞拍成交后有关交易中止或终结等情形产生争议,浙 (略) 场基于其独立判断,暂扣竞拍保证金,直至根据争议双方和解协议、共同指 (略) 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支付;之后就买受人及委托方的争议问题,按买卖合同及其他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余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根据《竞拍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按期汇入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 买受人持签订的《竞拍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卖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手续。
第十七条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十八条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第二十条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在线竞拍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线竞拍活动不中止。
第二十二条组织方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拍开始前中止竞拍或撤回竞拍。
第二十三条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在线竞拍无法进行的,组织方有权中止或撤回竞拍。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拍活动中断的,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之后由组织方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直到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拍公告,按新的竞拍公告组织完成在线竞拍。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为船舶在线竞拍交易通用规则,若与单个项目的公告、约定冲突,以单个项目的条款为准。
第二十六条竞拍公告、特别规定、技术状况报告等内容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如果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七条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组织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组织方确认资格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所有竞价活动的时间均以在线竞拍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人和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内容由浙 (略) 场负责解释。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船名:“海星创新”,一般干货船;
IMO编号:*;
船籍港:舟山;船级社:国际CCS;
航区:A1+A2+A3;
总长:115.83m;型宽:17.60m;型深:8.80m;
载重吨:7636.10t;设计吃水:6.60m;
总吨:5217;净吨:2943;
主机:广州柴油机厂8320ZCd-8,2206kWx 1台;
建造完工时间:2011年12月12日;
建造者: (略) (略) ;
备注:该船在航,目前主要从事大*-台湾直航运输。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勘验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竞拍标的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本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 (略) 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竞拍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晚于交船前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或MOA)》。
2、在《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签订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船舶买卖合同(或MOA)》项下的购船定金。
3、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竞拍默认我司指定的人民币、美元账户作为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我司在收到转让方提供的船舶所有权注销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释放所有我司已收到的由买受人支付的购船款、剩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资金托管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托管资金不计息。
5、若买受人为境外企业,则以竞拍成交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汇率进行结算。同时, (略) 操作出口事宜,出口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必须在2023年05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之前付清全部竞拍服务费,并在船舶交接前的2个工作日之前将剩余船款、预估剩油款、交接杂费(如有)等所有应付款项支付至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逾期按违约论处。
2、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且买受人提供当地海事局
要求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3年06月02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3年06月26日。
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在经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后,交船期限可相应延期。
3、标的移交地点:中国沿海港口的码头或锚地,由转让方选择。转让方确定意向的交船港口并提前5天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标的船舶按照交接时的现状进行交接。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若买受人未进行看样,视同看样。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 (略) 支付成交价1%的竞拍服务费。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购船相关款项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拍,转让方提供船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剩油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船舶移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及其他租用物品(如有)。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开封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交船剩余燃油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驳船运费)作为结算依据;如果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地前2个工作日 (略) 场挂牌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交船剩余滑油、液压油及油脂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驳船运费)或者卖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依据;若卖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交 (略) 场价格进行结算。按交接当日实际测得油量进行结算,汇入卖家指定账户。
5、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若《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另有约定的,以买卖双方签订版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的约定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 (略) 场有限公司
舟山 (略)
2023年04月23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05月24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在拍船网(www.shipbid.net)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船名:“海星创新”,一般干货船;
IMO编号:*;
船籍港:舟山;船级社:国际CCS;
航区:A1+A2+A3;
总长:115.83m;型宽:17.60m;型深:8.80m;
载重吨:7636.10t;设计吃水:6.60m;
总吨:5217;净吨:2943;
主机:广州柴油机厂8320ZCd-8,2206kWx 1台;
建造完工时间:2011年12月12日;
建造者: (略) (略) ;
备注:该船在航,目前主要从事大*-台湾直航运输。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二、竞拍规则:
1、此次竞拍有保留价。若参加报名的竞买人不足两家,则公告期满后该项竞拍流拍;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报名,则以竞拍方式进行转让。若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
2、起拍价:人民币1208万元;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或美元2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的正整数倍。
3、正式开拍后,自2023年05月24日10:25(北京时间)起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倒计时为5分钟。在延时报价期间若有新的出价,倒计时将自动重置为5分钟。
4、若买受人在参拍时使用人民币支付保证金,则在竞拍成交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船舶买卖合同》项下的购船定金;若买受人在参拍时使用美元支付竞拍保证金,则需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 (略) 签订《船舶出口委托代理协议》,支付的美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船舶买卖合同》即MOA项下的购船定金。
5、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除另有规定外)。
三、报名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5月24日(北京时间)竞拍开始前止(以保证金到账且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拍号牌为准,建议提前1-2天缴纳保证金并完成报名,以免出现问题导致错过竞拍),截止时间过后概不报名。本次竞拍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2、本次竞拍接受境内自然人或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或组织的报名参拍。
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需加盖公章)
●《参拍承诺书》
●竞拍保证金付款凭证
四、看样时间和地点:
看样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与我司联系。意向竞买人可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组织船舶看样,并承担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我司和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工作;未在规定看样时间内参与实地看样且完成报名手续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保证金账户:
(1)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浙 (略) 场有限公司
●账号:*6844
●银行:杭州银行舟山分行
(2)美元保证金收款账户:
●Beneficiary:Ningbo Shipping Exchange Market Co, Ltd.
●BeneficiaryAddress: Room 702,7th Floor Building 1,No.5 Xing Ye1st Road Bonded Zone Ningbo City, China
●AccountNo. : *6919
●SWIFT(Beneficiary Bank): HZCBCN2H
●BeneficiaryBank: Bank of Hangzhou Co, Ltd. Zhoushan
●BeneficiaryBank Address: No.619, Dingshen Road, Ganghang building B zone Zhoushan city,Zhejiang Prov. PR China
●RemittanceReference: HAI XING CHUANG XIN
六、联系方式:
闻女士:+86 * / 0580-*
陈先生:+86 * / 0580-*
邮箱:*@*hipbid.net
浙 (略) 场有限公司
舟山 (略)
2023年04月23日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在线竞拍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护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船舶竞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船舶在线竞拍(以下简称在线竞拍),适用于规范在线竞拍的各项行为。参加在线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在线竞拍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委托人提供拍品信息,包括视频、图片与文字介绍,由组织方整理后通过在线竞拍系统上传,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委托人信息发布存在造假的,由委托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 竞买人应当通过在线船舶竞拍平台注册,参与船舶在线竞拍活动。
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好账号及密码,若有遗忘的,可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找回;若有泄露密码的,应当及时登录在线竞拍系统修改密码。
第六条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在线竞拍公告、竞拍船舶信息、在线竞拍规则和其它相关文件,按要求登录在线船舶竞拍平台,填报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竞买人应当按竞拍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应于竞拍活动开始前提交。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联合竞买声明》。
第八条 竞买人应当以本人的身份,通过在线竞拍系统报名支付保证金。每笔竞拍保证金只对应一件拍品,同时竞买多件拍品的,应当分别交纳竞拍保证金(特殊情况除外)。
在竞拍开始前按规定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及足额交纳了竞拍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且在拍船网完成报名并取得竞拍号牌的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或交纳足额竞拍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第九条船舶在线竞拍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在线竞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出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加价幅度。
有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有”字样;无保留价竞拍,系统显示“保留价:无”字样。
第十条竞买人应当谨慎出价,出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一条在线竞拍时,交易系统以5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出价,就将倒计时重置为5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出价记录。
第十二条在线竞拍有竞买人竞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
(一)未设保留价的,出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
(二)设有保留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者为买受人;最高出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
在线竞拍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第十三条 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出价记录进行确认,并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到组织方处进行资格确认。审核无误后,确认买受人并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因买受人原因无法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本次竞拍结果。
因买受人提交虚假报名材料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竞价结果无效的或因买受人违约的,买受人须支付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竞拍服务费;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本次成交金额的,买受人必须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委托竞拍合同签订起至竞拍成交结束,竞买人、买受人和委托方就是否成交,或者竞拍成交后有关交易中止或终结等情形产生争议,浙 (略) 场基于其独立判断,暂扣竞拍保证金,直至根据争议双方和解协议、共同指 (略) 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支付;之后就买受人及委托方的争议问题,按买卖合同及其他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余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根据《竞拍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按期汇入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 买受人持签订的《竞拍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卖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手续。
第十七条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十八条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第二十条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在线竞拍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线竞拍活动不中止。
第二十二条组织方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拍开始前中止竞拍或撤回竞拍。
第二十三条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在线竞拍无法进行的,组织方有权中止或撤回竞拍。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拍活动中断的,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之后由组织方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直到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拍公告,按新的竞拍公告组织完成在线竞拍。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为船舶在线竞拍交易通用规则,若与单个项目的公告、约定冲突,以单个项目的条款为准。
第二十六条竞拍公告、特别规定、技术状况报告等内容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如果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七条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组织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组织方确认资格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所有竞价活动的时间均以在线竞拍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人和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内容由浙 (略) 场负责解释。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船名:“海星创新”,一般干货船;
IMO编号:*;
船籍港:舟山;船级社:国际CCS;
航区:A1+A2+A3;
总长:115.83m;型宽:17.60m;型深:8.80m;
载重吨:7636.10t;设计吃水:6.60m;
总吨:5217;净吨:2943;
主机:广州柴油机厂8320ZCd-8,2206kWx 1台;
建造完工时间:2011年12月12日;
建造者: (略) (略) ;
备注:该船在航,目前主要从事大*-台湾直航运输。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数据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勘验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竞拍标的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本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 (略) 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竞拍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晚于交船前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或MOA)》。
2、在《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签订后,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船舶买卖合同(或MOA)》项下的购船定金。
3、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竞拍默认我司指定的人民币、美元账户作为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我司在收到转让方提供的船舶所有权注销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释放所有我司已收到的由买受人支付的购船款、剩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资金托管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托管资金不计息。
5、若买受人为境外企业,则以竞拍成交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作为基准汇率进行结算。同时, (略) 操作出口事宜,出口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必须在2023年05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之前付清全部竞拍服务费,并在船舶交接前的2个工作日之前将剩余船款、预估剩油款、交接杂费(如有)等所有应付款项支付至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逾期按违约论处。
2、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且买受人提供当地海事局
要求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3年06月02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3年06月26日。
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在经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后,交船期限可相应延期。
3、标的移交地点:中国沿海港口的码头或锚地,由转让方选择。转让方确定意向的交船港口并提前5天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标的船舶按照交接时的现状进行交接。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若买受人未进行看样,视同看样。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 (略) 支付成交价1%的竞拍服务费。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购船相关款项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拍,转让方提供船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剩油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船舶移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及其他租用物品(如有)。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开封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交船剩余燃油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驳船运费)作为结算依据;如果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地前2个工作日 (略) 场挂牌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交船剩余滑油、液压油及油脂以该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实际发票价格(不含驳船运费)或者卖方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作为结算依据;若卖方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交 (略) 场价格进行结算。按交接当日实际测得油量进行结算,汇入卖家指定账户。
5、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若《船舶买卖合同(或MOA)》另有约定的,以买卖双方签订版的《船舶买卖合同(或MOA)》的约定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 (略) 场有限公司
舟山 (略)
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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