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庄Z1地块城市设计研究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上庄Z1地块城市设计研究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上庄Z1地块项目城市设计研究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庄Z1 (略) 设计研究国际征集
项目位置:Z1 地块位于沙阳路与 G7 路口西北侧,南邻永丰产业基地软件园,西接翠湖科技园,交通条件便利,产业要素聚集。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97.38 公顷(含动态留白用地13.56公顷),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93万平方米,总建筑控制规模约 75.99 万平方米。
征集内容:完成上庄Z1 (略) 设计研究。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47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略) 海淀区国有 (略) 、 (略) 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 (略) (略) 、北京上联 (略)
征集组织咨询机构:北京科 (略)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蒋瑜、郑紫怡
联系电话:*—813、*
传真:*
E-mail:*@*26.com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设计项目的相关资格及能力: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具有(1)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2)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4.2.3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3申请人应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 (略) 设计经验。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4.5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4.6应征申请人的首席设计师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类似项目的设计师担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 (略) 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 (略) 网站(http://**)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26.com或递交至北京科 (略) ,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 (略) 网站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北京科 (略) 网站(http://**)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2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中国境内的应征人应征设计补偿金为80万元,中国境外的应征人应征设计补偿金为100万元(上述费用包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下同)。
中选设计方案的应征人不享受应征设计补偿金。
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后续工作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从3个优胜设计方案中选出一个中选设计方案。中选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将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签订《上庄Z1 (略) 设计研究咨询合同》,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工作,配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完成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并协助*方完成项目规划部门审批工作,为此将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8.4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5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上庄Z1地块项目城市设计研究国际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庄Z1 (略) 设计研究国际征集
项目位置:Z1 地块位于沙阳路与 G7 路口西北侧,南邻永丰产业基地软件园,西接翠湖科技园,交通条件便利,产业要素聚集。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97.38 公顷(含动态留白用地13.56公顷),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93万平方米,总建筑控制规模约 75.99 万平方米。
征集内容:完成上庄Z1 (略) 设计研究。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47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略) 海淀区国有 (略) 、 (略) 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 (略) (略) 、北京上联 (略)
征集组织咨询机构:北京科 (略)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蒋瑜、郑紫怡
联系电话:*—813、*
传真:*
E-mail:*@*26.com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设计项目的相关资格及能力: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具有(1)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2)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4.2.3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3申请人应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 (略) 设计经验。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4.5除联合体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4.6应征申请人的首席设计师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类似项目的设计师担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 (略) 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 (略) 网站(http://**)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26.com或递交至北京科 (略) ,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4月27日17时00分(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 (略) 网站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北京科 (略) 网站(http://**)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2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中国境内的应征人应征设计补偿金为80万元,中国境外的应征人应征设计补偿金为100万元(上述费用包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下同)。
中选设计方案的应征人不享受应征设计补偿金。
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后续工作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从3个优胜设计方案中选出一个中选设计方案。中选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将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签订《上庄Z1 (略) 设计研究咨询合同》,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调整综合工作,配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完成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并协助*方完成项目规划部门审批工作,为此将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8.4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5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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