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租赁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租赁公告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行为,构建城乡统一 (略) 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略) 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新丰镇同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新丰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租赁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座落 | 宗地面积(㎡) | 规划 用途 产业 类型 | 租赁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2023-新丰(镇)-02号 | 新 (略) 道西侧、水韵龙湾南侧、斗龙港河北侧 | 55000.93 | 商业用地 | 5年 | ≤2.5% | ≤55% | ≥15% | / | 660.0115 | 10 | 132.0023 |
备注:
1、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用途需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进驻建设项目需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拟新上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件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3、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3-新丰(镇)-02号地块保留建筑物占地面积约8402.31㎡,总建筑面积约15474.63㎡,资产价值4641.11万元,构筑物资产价值3248.78万元,合计7889.89万元,上述合计价值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租赁的起始价为5年的租金价格,土地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
三、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得者于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租。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18时00分。
2、挂牌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5、报名、报价、挂牌地点: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挂牌起始价即为租赁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电话:*
2、联系人:王晓天
3、收款人全称: (略) 大丰区财政局
4、开户行:农商银行大丰营业部
银行账号:**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行为,构建城乡统一 (略) 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略) 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新丰镇同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新丰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租赁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座落 | 宗地面积(㎡) | 规划 用途 产业 类型 | 租赁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2023-新丰(镇)-02号 | 新 (略) 道西侧、水韵龙湾南侧、斗龙港河北侧 | 55000.93 | 商业用地 | 5年 | ≤2.5% | ≤55% | ≥15% | / | 660.0115 | 10 | 132.0023 |
备注:
1、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用途需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进驻建设项目需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拟新上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件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3、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3-新丰(镇)-02号地块保留建筑物占地面积约8402.31㎡,总建筑面积约15474.63㎡,资产价值4641.11万元,构筑物资产价值3248.78万元,合计7889.89万元,上述合计价值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租赁的起始价为5年的租金价格,土地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
三、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得者于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租。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18时00分。
2、挂牌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5、报名、报价、挂牌地点: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挂牌起始价即为租赁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电话:*
2、联系人:王晓天
3、收款人全称: (略) 大丰区财政局
4、开户行:农商银行大丰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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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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