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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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租赁公告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行为,构建城乡统一 (略) 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略) 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新丰镇同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新丰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租赁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地块座落

宗地面积(㎡)

规划

用途

产业

类型

租赁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竞租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2023-新丰(镇)-02号

新 (略) 道西侧、水韵龙湾南侧、斗龙港河北侧

55000.93

商业用地

5年

≤2.5%

≤55%

≥15%

/

660.0115

10

132.0023













备注:

1、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用途需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进驻建设项目需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拟新上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件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3、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3-新丰(镇)-02号地块保留建筑物占地面积约8402.31㎡,总建筑面积约15474.63㎡,资产价值4641.11万元,构筑物资产价值3248.78万元,合计7889.89万元,上述合计价值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租赁的起始价为5年的租金价格,土地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

三、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得者于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租。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18时00分。

2、挂牌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5、报名、报价、挂牌地点: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挂牌起始价即为租赁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电话:*

2、联系人:王晓天

3、收款人全称: (略) 大丰区财政局

4、开户行:农商银行大丰营业部

银行账号:**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行为,构建城乡统一 (略) 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略) 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新丰镇同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新丰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租赁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地块座落

宗地面积(㎡)

规划

用途

产业

类型

租赁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竞租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2023-新丰(镇)-02号

新 (略) 道西侧、水韵龙湾南侧、斗龙港河北侧

55000.93

商业用地

5年

≤2.5%

≤55%

≥15%

/

660.0115

10

132.0023













备注:

1、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土地规划用途需要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进驻建设项目需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等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拟新上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件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

3、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3-新丰(镇)-02号地块保留建筑物占地面积约8402.31㎡,总建筑面积约15474.63㎡,资产价值4641.11万元,构筑物资产价值3248.78万元,合计7889.89万元,上述合计价值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二、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租赁的起始价为5年的租金价格,土地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

三、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得者于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租。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18时00分。

2、挂牌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8时00分。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5、报名、报价、挂牌地点: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挂牌起始价即为租赁底价,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电话:*

2、联系人:王晓天

3、收款人全称: (略) 大丰区财政局

4、开户行:农商银行大丰营业部

银行账号:**

(略) 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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