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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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23 至 2023-04-28
撰写单位: (略) 场 (略) 撰写人: 牛天野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225
项目名称: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50.25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投标人应对本部分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内容,无详细描述的将影响其技术部分得分。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

(二)项目范围

(略) 沈抚示范区位于沈阳、 (略) 接壤地带,即沈阳三环高速路以东、抚顺经济区,包括沈阳片区和抚顺片区,面积约285.36平方公里。

(三)服务内容

(略) 沈抚示范区土地供应计划,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整合建库。

(四)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履约地点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件程序要求,满足设计相关要求。

4.验收标准及方法

参照《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支付条件和付款方式

1)全部任务完成并提交成果后30日内,结清全部款项。

2)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项目价款以投标费率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若项目结算价款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项目价款总额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按项目预算金额(*.00元)结算工程价款。

6.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30个工作日。

★二、工作任务

(略) 沈抚示范区范围内,对划拨、出让等土地供应项目,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收集土地供应范围内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有关的资料、界址调查核实、宗地图绘制、相关成果输出,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转换、整合建库等。

★三、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4.《 (略) 测量技术规范》CJJ 73-2010;

5.《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8316-2008。

★四、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

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要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建设,技术人员要熟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掌握相应专业技术,投入人员总数不低于15人。

2.时间要求。

技术服务单位要承诺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始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要求。

技术服务单位要具备完成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要求。

4.现场技术服务。

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土地供应审批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必要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相关任务,且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及时响应,如有工作进度缓慢、项目成果屡次不符合要求(两次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及时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

4.本项目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包括培训费用、设备费用以及相关差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回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预期成果

1.成果内容

主要成果类型包括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等。

2.成果数据格式

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报价说明

1.单价的报价方式费率报价,参照标准为《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

2.结算额

依据实际工作量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投标费率。

若项目结算价款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项目价款总额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按项目预算金额(*.00元)结算工程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
1、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元(*仟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略) 场 (略)
开 户 行: (略) 沈阳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 号:*7545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
6、其他:(1)保证金须备注“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字样。
(2)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形式交纳的,由其基本账户汇出,以实际到账为准,如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则无投标资格。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场 (略)
地址: (略) 沈抚示范区望花区沈抚大道69号亿丰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场 (略)
账号: J*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女士
电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23 至 2023-04-28
撰写单位: (略) 场 (略) 撰写人: 牛天野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225
项目名称: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50.25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投标人应对本部分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内容,无详细描述的将影响其技术部分得分。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

(二)项目范围

(略) 沈抚示范区位于沈阳、 (略) 接壤地带,即沈阳三环高速路以东、抚顺经济区,包括沈阳片区和抚顺片区,面积约285.36平方公里。

(三)服务内容

(略) 沈抚示范区土地供应计划,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整合建库。

(四)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履约地点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件程序要求,满足设计相关要求。

4.验收标准及方法

参照《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支付条件和付款方式

1)全部任务完成并提交成果后30日内,结清全部款项。

2)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项目价款以投标费率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若项目结算价款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项目价款总额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按项目预算金额(*.00元)结算工程价款。

6.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30个工作日。

★二、工作任务

(略) 沈抚示范区范围内,对划拨、出让等土地供应项目,实施专项测绘和相关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收集土地供应范围内平面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有关的资料、界址调查核实、宗地图绘制、相关成果输出,以及历年土地供应数据转换、整合建库等。

★三、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4.《 (略) 测量技术规范》CJJ 73-2010;

5.《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8316-2008。

★四、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

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要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建设,技术人员要熟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掌握相应专业技术,投入人员总数不低于15人。

2.时间要求。

技术服务单位要承诺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始时,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要求。

技术服务单位要具备完成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要求。

4.现场技术服务。

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土地供应审批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必要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相关任务,且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及时响应,如有工作进度缓慢、项目成果屡次不符合要求(两次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及时整改工作,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

4.本项目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包括培训费用、设备费用以及相关差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回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预期成果

1.成果内容

主要成果类型包括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等。

2.成果数据格式

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报价说明

1.单价的报价方式费率报价,参照标准为《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

2.结算额

依据实际工作量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收费标准*投标费率。

若项目结算价款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投标费率结算实际工程价款;若项目价款总额超过项目预算金额(*.00元),则按项目预算金额(*.00元)结算工程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
1、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元(*仟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略) 场 (略)
开 户 行: (略) 沈阳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 号:*7545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
6、其他:(1)保证金须备注“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组卷宗地图件制图项目”字样。
(2)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形式交纳的,由其基本账户汇出,以实际到账为准,如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则无投标资格。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场 (略)
地址: (略) 沈抚示范区望花区沈抚大道69号亿丰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场 (略)
账号: J*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女士
电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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