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利车联汽车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镇江开利车联汽车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组织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2.11.3
标的名称 | 镇江 (略) 51%国有股权 | 项目编号 | CQ(2022)第22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镇江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润州区官塘桥路1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贾茹 | |||||||||||||||||||||||||||||||||||||||||||||||||||||||||||||||
成立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37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1MHLCM5C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百货、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办公用品、制冷设备、机电设备、摩托车、摩托车配件的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危险品除外)的批发与零售;汽车维修;汽车技术服务;汽车美容装潢;二手车销售;代办汽车年检、上牌、过户服务;汽车租赁;网络约租车服务(有前置许可的除外);汽车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67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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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集团党委会议纪要〔2022〕15号 镇江 (略) 董事会决议〔2022〕9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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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润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镇江)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润华评报字[2022]第02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6月30日 | 核准(备案)号 | 第17号 | |||||||||||||||||||||||||||||||||||||||||||||||||||||||||||||||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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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1,32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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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承诺 |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具有对外投资4家企业,分别为: (1)镇江 (略) (略) ,公司注册 (略) 新区*卯溪云路13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开利车联实缴出资990万持股99%,自然人股东魏伟实缴出资10万持股1%,该公司目前存续。 (2)镇江 (略) 为镇江 (略) 全资子公司, (略) ,公司注 (略) 新区*卯溪云路13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实缴出资,转让后出资义务由镇江 (略) 承担。 (3)镇江 (略) 为镇江 (略) 全资子公司, (略) ,公司注 (略) 新区*卯溪云路136号,注册资本300万元,未实缴出资,转让后出资义务由镇江 (略) 承担。 (4)镇江 (略) (略) ,公司注册 (略) 润州区官塘桥路288号,注册资本500万元,开利车联实缴出资495万持股99%,自然人股东魏伟实缴出资5万持股1%,该公司目前存续。 2、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完成日期间开利车联因正常经营而形成的利润或亏损不影响股权转让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1887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必须认可企业股权转让方案,承诺竞买成功后,承担受让股权前企业相对应的各种债权、债务、相关民事责任。 2、要求受 (略) 与镇江交通产业集团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 3、在开利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45天内, (略) 应当负责 (略) 汽车金融在融资机构提供的担保, (略) 出具的出让方担保责任已经解除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 4、受让方承诺竞买成功后,接纳安置所有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略) 控制权后的12月内不开展经济性裁员,职工将来离开企业时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职工在股权转让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5、出让人制定的产权交易合同作为本次转让的条件。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姜先生 | |||||
交易方式 |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三、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15:3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 (略) 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1、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转让方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4、转让标的产权登记表; 5、转让标的土地、房产情况说明; 6、转让标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镇安立诚专审[2022]第25号); 7、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润华评报字[2022]第026号); 8、关于延伸审计的情况说明; 9、离任审计报告(镇安立诚专审[2022]第37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第17号; 11、转让标的职工名册(含离退休人员); 12、底价测算说明; 13、企业决策决议:转让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转让方党委会纪要[2022]15号、转让方董事会决议[2022]9号; 14、转让方案; 15、职工安置方案; 16、职工大会决议; 17、转让标的抵押、对外担保以及对外投资证明; 18、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的重大租赁、承包、合资合作协议等合同文本; (1)《场地租赁协议》;(2)《房产租赁合同》;(3)《房产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4)《房产租赁合同》之主题变更协议; 19、江苏恒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利车联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20、镇江交通产业集团董 (略) 股权的决议; 21、转让标的2021年末财务报表; 22、转让标的2022年三季度末财务报表; 23、转让公告; 24、转让合同样本; 25、进场交易登记表; 26、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27、国资监管机构进场通知书及产权交易备案通知书(镇国资转备2022(04)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1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万元) | 1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上午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 《收费标准》、《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的承诺格式文本》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511-* |
技术支持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 (略) 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 (略) 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
组织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2.11.3
标的名称 | 镇江 (略) 51%国有股权 | 项目编号 | CQ(2022)第22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11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镇江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润州区官塘桥路1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贾茹 | |||||||||||||||||||||||||||||||||||||||||||||||||||||||||||||||
成立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37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1MHLCM5C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百货、消防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办公用品、制冷设备、机电设备、摩托车、摩托车配件的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危险品除外)的批发与零售;汽车维修;汽车技术服务;汽车美容装潢;二手车销售;代办汽车年检、上牌、过户服务;汽车租赁;网络约租车服务(有前置许可的除外);汽车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67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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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集团党委会议纪要〔2022〕15号 镇江 (略) 董事会决议〔2022〕9号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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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润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镇江)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润华评报字[2022]第02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6月30日 | 核准(备案)号 | 第17号 | |||||||||||||||||||||||||||||||||||||||||||||||||||||||||||||||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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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1,32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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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承诺 |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具有对外投资4家企业,分别为: (1)镇江 (略) (略) ,公司注册 (略) 新区*卯溪云路13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开利车联实缴出资990万持股99%,自然人股东魏伟实缴出资10万持股1%,该公司目前存续。 (2)镇江 (略) 为镇江 (略) 全资子公司, (略) ,公司注 (略) 新区*卯溪云路13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实缴出资,转让后出资义务由镇江 (略) 承担。 (3)镇江 (略) 为镇江 (略) 全资子公司, (略) ,公司注 (略) 新区*卯溪云路136号,注册资本300万元,未实缴出资,转让后出资义务由镇江 (略) 承担。 (4)镇江 (略) (略) ,公司注册 (略) 润州区官塘桥路288号,注册资本500万元,开利车联实缴出资495万持股99%,自然人股东魏伟实缴出资5万持股1%,该公司目前存续。 2、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完成日期间开利车联因正常经营而形成的利润或亏损不影响股权转让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1887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必须认可企业股权转让方案,承诺竞买成功后,承担受让股权前企业相对应的各种债权、债务、相关民事责任。 2、要求受 (略) 与镇江交通产业集团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 3、在开利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45天内, (略) 应当负责 (略) 汽车金融在融资机构提供的担保, (略) 出具的出让方担保责任已经解除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 4、受让方承诺竞买成功后,接纳安置所有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略) 控制权后的12月内不开展经济性裁员,职工将来离开企业时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职工在股权转让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5、出让人制定的产权交易合同作为本次转让的条件。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姜先生 | |||||
交易方式 |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三、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3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15:3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 (略) 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1、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转让方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4、转让标的产权登记表; 5、转让标的土地、房产情况说明; 6、转让标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镇安立诚专审[2022]第25号); 7、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润华评报字[2022]第026号); 8、关于延伸审计的情况说明; 9、离任审计报告(镇安立诚专审[2022]第37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第17号; 11、转让标的职工名册(含离退休人员); 12、底价测算说明; 13、企业决策决议:转让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转让方党委会纪要[2022]15号、转让方董事会决议[2022]9号; 14、转让方案; 15、职工安置方案; 16、职工大会决议; 17、转让标的抵押、对外担保以及对外投资证明; 18、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的重大租赁、承包、合资合作协议等合同文本; (1)《场地租赁协议》;(2)《房产租赁合同》;(3)《房产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4)《房产租赁合同》之主题变更协议; 19、江苏恒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利车联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20、镇江交通产业集团董 (略) 股权的决议; 21、转让标的2021年末财务报表; 22、转让标的2022年三季度末财务报表; 23、转让公告; 24、转让合同样本; 25、进场交易登记表; 26、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27、国资监管机构进场通知书及产权交易备案通知书(镇国资转备2022(04)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1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万元) | 1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 上午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 《收费标准》、《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的承诺格式文本》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511-* |
技术支持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 (略) 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 (略) 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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