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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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
    评估价格(万元)1958.*评估机构天津星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2-11-2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房产有抵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解除抵押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该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未拆分,不影响办理过户手续。2.本次转让房产已分别出租给四家商户,详细情况见《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转让房屋面积明细表》。本次评估未考虑租赁情况对评估对方价值的影响。3.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建筑面积7173.10平方米,只对其中建筑面积1102.64平方米进行评估,转让方尚未办理分割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的产权归转让方所有,产权无异议。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4.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评估对象位于河西区,河 (略) (略) 区之一, (略) 党政军机关所在地,是天津的行政中心、商务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 (略) 国际交往和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窗口。 (略) 东南部。东临海河与河东区相望,西与南开区、西青区交界,南与津南区毗邻,北与和平区接壤,总面积42.21平方公里。2020年,河西区常住人口82.22万人,户籍人口90.93万人。截至2021年10月,河西区下辖14个街道,河西区人民政府驻绍兴道4号。评估对象坐落于河西区珠江道34号,评估对象四至为东至微山路、南至珠江道、西至四季馨园、北至瑞泰公寓。(2)交通状况评估对象周边对外交通状况:评估对象周边有津滨高速、荣乌高速、宁静高速、津港高速;距离天津站11公里、天津西站18公里;对外交通条件较优。对内交通状况:评估对象周边主要道路有微山路、珠江道、榆林路、东江道等,公共交通配套有公交线路304路、326路[北环]、613路、623路、631路等路;周围有地铁1号线华山里站和地铁10号线微山路站,整体区域交通条件较优。交通管制:评估对象所在地及周边均为双向行驶道路,除有机动车尾号限行外无其他交通管制。(3)配套设施状况基础配套: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备,道路密集,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周边医疗 (略) (略) 、 (略) (略) 、天津医科 (略) 等;教育设施有新会道小学、 (略) 枫林路中学、微山路中学、 (略) 双水道中学等;银行网点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区域内公共设施条件较优。(4)商业繁华程度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内有尚客优连锁酒店、7天酒店全季酒店等宾馆酒店;中冶和悦汇等商场;华润万家、人人乐、嘉 (略) (略) ;商业繁华度较优,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5)环境状况评估对象位于河西区珠江道34号,区域内无明显污染源,主要为噪声污染,周边多为居民区,人文环境较好,临近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自然环境一般,景观环境一般。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略) 河北区辰纬路52号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9E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49E
    批准单位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2-10-17批准文件名称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悉知且认可,并根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到现场看样,受让登记时需提供已公示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现场看样须提前预约,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任月;联系电话:022-*;现场看样时间:10:00—11:30 ;14:30—16:00)。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 (略) 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5、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807万元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6、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9、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10、该项目在天津产权发生的交易服务费(包括转让方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和受让方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11、本次转让房产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其余涉及的各项契、税、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07.*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
    建筑面积(平方米):1102.64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2923
    *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13.房屋面积明细表.pdf
    6.现场看样确认函.pdf
    5.承诺函.pdf
  • 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 (略) ,河西区,天津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
    评估价格(万元)1958.*评估机构天津星驰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2-11-2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房产有抵押,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解除抵押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该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未拆分,不影响办理过户手续。2.本次转让房产已分别出租给四家商户,详细情况见《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转让房屋面积明细表》。本次评估未考虑租赁情况对评估对方价值的影响。3.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建筑面积7173.10平方米,只对其中建筑面积1102.64平方米进行评估,转让方尚未办理分割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的产权归转让方所有,产权无异议。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4.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评估对象位于河西区,河 (略) (略) 区之一, (略) 党政军机关所在地,是天津的行政中心、商务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 (略) 国际交往和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窗口。 (略) 东南部。东临海河与河东区相望,西与南开区、西青区交界,南与津南区毗邻,北与和平区接壤,总面积42.21平方公里。2020年,河西区常住人口82.22万人,户籍人口90.93万人。截至2021年10月,河西区下辖14个街道,河西区人民政府驻绍兴道4号。评估对象坐落于河西区珠江道34号,评估对象四至为东至微山路、南至珠江道、西至四季馨园、北至瑞泰公寓。(2)交通状况评估对象周边对外交通状况:评估对象周边有津滨高速、荣乌高速、宁静高速、津港高速;距离天津站11公里、天津西站18公里;对外交通条件较优。对内交通状况:评估对象周边主要道路有微山路、珠江道、榆林路、东江道等,公共交通配套有公交线路304路、326路[北环]、613路、623路、631路等路;周围有地铁1号线华山里站和地铁10号线微山路站,整体区域交通条件较优。交通管制:评估对象所在地及周边均为双向行驶道路,除有机动车尾号限行外无其他交通管制。(3)配套设施状况基础配套: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备,道路密集,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周边医疗 (略) (略) 、 (略) (略) 、天津医科 (略) 等;教育设施有新会道小学、 (略) 枫林路中学、微山路中学、 (略) 双水道中学等;银行网点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区域内公共设施条件较优。(4)商业繁华程度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内有尚客优连锁酒店、7天酒店全季酒店等宾馆酒店;中冶和悦汇等商场;华润万家、人人乐、嘉 (略) (略) ;商业繁华度较优,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5)环境状况评估对象位于河西区珠江道34号,区域内无明显污染源,主要为噪声污染,周边多为居民区,人文环境较好,临近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自然环境一般,景观环境一般。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略) 河北区辰纬路52号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9E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49E
    批准单位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2-10-17批准文件名称 (略) 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悉知且认可,并根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到现场看样,受让登记时需提供已公示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现场看样须提前预约,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任月;联系电话:022-*;现场看样时间:10:00—11:30 ;14:30—16:00)。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 (略) 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5、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807万元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6、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9、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10、该项目在天津产权发生的交易服务费(包括转让方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和受让方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11、本次转让房产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其余涉及的各项契、税、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07.*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34号1-6门一层底商
    建筑面积(平方米):1102.64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2923
    *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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