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库南岸土地出租项目(二阶段)招标公告
2023年水库南岸土地出租项目(二阶段)招标公告
(略) 房屋及土地的利用率,天津蓟州 (略) 对其管理的土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地 (略) 蓟州区,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招标,以最高投标价选定承包人。
二、承租要求及承租范围
(一)承租要求:
1.地块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恢复土地原貌。
2.承租人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做到合法经营并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
3.承租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土地期间遇到问题自行解决,如遇到招标单位产业规划占地及其他占地等情况,承租人需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租用土地,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方在承租土地期间,严禁对承租土地范围内土方进行倒卖,违反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缴纳的剩余土地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租金和押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继续追偿损失。
(二)承租范围: (略) 土地出租一览表(第二阶段)
序号 | 出租方式 | 计划出租面积 | 出租底价 | 出租时间 | 四至范围 | 备注 |
1 | 短租土地 | 110亩 | 500 元/亩/年 | 一年期 | 东至五百户村现状路、南至水库南路、西至五百户村沟渠边界、北至五百户村出租地块;东至五百户沟渠边界、西至五百户村现状土路、南至水库南路、北至五百户村出租地块 | 出租面积以现场 实际测量为准 |
2 | 长租土地 | 13亩 | 800 元/亩/年 | 租至2027年11月30日 | 东至段庄子进入库区水泥路边界、南至生态林边界、北至水库围栏边界、西至段庄子大丰沟交界处;东至大丰沟村坟地鱼池边、南至生态林边界、北至生态林边界、西至大丰沟村河道边两侧;东至六百户村土路(电力基站旁)、南至六百户生态林边、西至六百户村生态林边界、北至生态林边界土路 | |
3 | 30亩 | 800 元/亩/年 | 水库南线路南西至水泥路边、南至玉田团城村地边、北至水库界桩、东至柳河套村地界;西至生态林边界、东至生态林边界、北至生态林边界、南至生态林边界 | |||
4 | 20亩 | 800 元/亩/年 | 东至青池三村村边界、南至青池三村南侧山脚、 (略) 生态林、 (略) 生态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度;2.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天津蓟州 (略) 报名。
五、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4月27日16:00-16:3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蓟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地块招标单位:天津蓟州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卜文利(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邮政编码:*联系人:胡先生电话:*
传真:*日期:2023年4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蓟州 (略)
电话: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略) 房屋及土地的利用率,天津蓟州 (略) 对其管理的土地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地 (略) 蓟州区,招标单位为天津蓟州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招标,以最高投标价选定承包人。
二、承租要求及承租范围
(一)承租要求:
1.地块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恢复土地原貌。
2.承租人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做到合法经营并积极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
3.承租人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土地期间遇到问题自行解决,如遇到招标单位产业规划占地及其他占地等情况,承租人需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租用土地,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及不向承租人支付任何赔偿费用,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方在承租土地期间,严禁对承租土地范围内土方进行倒卖,违反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缴纳的剩余土地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租金和押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继续追偿损失。
(二)承租范围: (略) 土地出租一览表(第二阶段)
序号 | 出租方式 | 计划出租面积 | 出租底价 | 出租时间 | 四至范围 | 备注 |
1 | 短租土地 | 110亩 | 500 元/亩/年 | 一年期 | 东至五百户村现状路、南至水库南路、西至五百户村沟渠边界、北至五百户村出租地块;东至五百户沟渠边界、西至五百户村现状土路、南至水库南路、北至五百户村出租地块 | 出租面积以现场 实际测量为准 |
2 | 长租土地 | 13亩 | 800 元/亩/年 | 租至2027年11月30日 | 东至段庄子进入库区水泥路边界、南至生态林边界、北至水库围栏边界、西至段庄子大丰沟交界处;东至大丰沟村坟地鱼池边、南至生态林边界、北至生态林边界、西至大丰沟村河道边两侧;东至六百户村土路(电力基站旁)、南至六百户生态林边、西至六百户村生态林边界、北至生态林边界土路 | |
3 | 30亩 | 800 元/亩/年 | 水库南线路南西至水泥路边、南至玉田团城村地边、北至水库界桩、东至柳河套村地界;西至生态林边界、东至生态林边界、北至生态林边界、南至生态林边界 | |||
4 | 20亩 | 800 元/亩/年 | 东至青池三村村边界、南至青池三村南侧山脚、 (略) 生态林、 (略) 生态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格: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度;2.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天津蓟州 (略) 报名。
五、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一)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4月27日16:00-16:30;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7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蓟州 (略) 获取招标文件。
地块招标单位:天津蓟州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卜文利(印鉴)
办公地址: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邮政编码:*联系人:胡先生电话:*
传真:*日期:2023年4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蓟州 (略)
电话: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蓟州区水库南路12公里处路北10米( (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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