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持有的位于鹰潭市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两处抵债房产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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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持有的位于鹰潭市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两处抵债房产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JX2022ZC00198C1
项目名称: (略) 鹰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两处抵债房产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略) 鹰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两处抵债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25.*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4-2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4-28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1、本次整体转让标的为 (略) 鹰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2处抵债房产转让。2、标 (略) 场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609.87㎡,共有宗地面积9131.14㎡。于2018年11月 (略) (略) 月 (略) (2018)赣0602执13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以物抵债给转让方,资产已过户至转让方名下。3、该资产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承租人未放弃优先受让权。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该标的物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含有租赁,租期十年。租赁时间自201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3.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5.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6.标的房地产现场交接之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7.本次挂牌转让标的资产为租赁状态,但不涉及涉诉、共有、抵押、查封等状态。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交易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溢价分成只在产生网络竞价情况下收取,均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标准如下: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略) 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


项目编号:JX2022ZC00198C1
项目名称: (略) 鹰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两处抵债房产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略) 鹰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两处抵债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25.*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3-04-23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4-28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项目简介:1、本次整体转让标的为 (略) 鹰潭分行持有 (略) 五洲路天洁西湖嘉苑7号楼1022-1027号等2处抵债房产转让。2、标 (略) 场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赣(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609.87㎡,共有宗地面积9131.14㎡。于2018年11月 (略) (略) 月 (略) (2018)赣0602执13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以物抵债给转让方,资产已过户至转让方名下。3、该资产处于租赁状态,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承租人未放弃优先受让权。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该标的物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含有租赁,租期十年。租赁时间自201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3.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5.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6.标的房地产现场交接之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7.本次挂牌转让标的资产为租赁状态,但不涉及涉诉、共有、抵押、查封等状态。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交易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溢价分成只在产生网络竞价情况下收取,均由受让方承担。收费标准如下: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略) 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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