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盛唐夜市招租公告
一、招租摊位基本情况
(一)夜市位置:盛唐步行街北段。
(二)经营范围:明光特色餐饮小吃和小百货。
(三)营业时间:2023年5月1日起,每天17:00—23:00。
(四)摊位设置和收费标准:
1.餐饮小吃区,摊位尺寸2m×0.8m,29个,分为一般餐饮小吃类摊位和烧烤类摊位。
(1)一般餐饮小吃摊位23个,月收费标准按照位置为400-500元/个。
(2)烧烤类摊位6个,月收费标准为600元/个。
2.小百货区,摊位尺寸1.8m×0.8m,19个,月收费标准按照位置为300-400元/个。
( (略) 平面图)
3.其他费用
电费:一户一表,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缴纳。
二、招租方式和要求
1.每人或组织仅可承租1个摊位。
2.摊位招租采取分类抽签方式确定,按一般餐饮小吃类摊位、烧烤类摊位、小百货类摊位三类分别进行。
3.租用年限实行一年一租,期满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中标后,即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摊位将收回并重新招租。
三、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 (略) 龙山大厦508室(龙山路202号,原爱婴大楼)。
四、抽签时间和地点
1.抽签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8:00开始进行餐饮小吃类(包含烧烤摊位)抽签;下午14:30开始进行小百货类抽签。
五、投标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时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个,以现金形式在现场报名时交纳。
2.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报名人须一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入场后,摊位不允许私自转租转让,不允许私自改变原定经营类型(除烧烤摊点外)。
2.烧烤摊位在寒冷季节可转从一般餐饮行业。
3.中标摊位在签订合同后中途退场的视为违约,合同期内租金不予退还,摊位收回,重新招租。
4.从事餐饮行业的从业者,需提供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烧烤摊位要安装符合排放要求的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5.夜市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另作他用的,各经营户需无条件支持配合,相关费用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其他未尽 (略) (略) 解释。
咨询电话: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