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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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告字〔2023〕17号

(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告字〔2023〕17号
2023-04-03 17:41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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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沿江南路0011号旁边的G〔2022〕93号地块、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的G〔2020〕12号C地块、 (略) 永顺小学西南面的G〔2021〕75号地块、北流镇大兴路0128号的G〔2022〕148号地块共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地块

范围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用途

出让

年限

土地开发程度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G〔2022〕

93号地块

沿江南路0011号旁边

见用地界址图

76.06

总用地面积76.0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6.06㎡;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09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兼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60

60

G〔2020〕

12号C地块

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

见用地界址图

130.1

总用地面积130.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0.1㎡;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99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68

135

G〔2021〕

75号地块

(略) 永顺小学西南面

见用地界址图

24881.91

总用地面积24881.9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6809㎡,道路占地面积8072.91㎡;容积率≥1.5且≤3.3,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1〕277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3300

6560

G〔2022〕

148号地块

北流镇大兴路0128号

见用地界址图

404.16

总用地面积404.1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04.16㎡;容积率:≥3.5且≤5.23;建筑密度:≤91%;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29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兼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253

505

其他条件:

(一)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 (略) 政道路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略) 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

(五)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六)G〔2022〕148号地块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地块竞得人自行拆除,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G〔2021〕75号地块用地界址内涉及两条高压线,一条是从西北至东南方向穿过地块内的110KV坡花线,另一条是从东北至西南方向在用地内西北处的高压线,均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G〔2022〕93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0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九)G〔2020〕12号C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9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G〔2021〕75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1〕277号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北住建房条〔2021〕58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一)G〔2022〕148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2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G〔2021〕75号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21〕58号文。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上述地块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九、拍卖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时。

十、拍卖地点: (略) 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5日到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下午18时00分。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019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北流支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三、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四、查询网址:

(一) (略) 场网:Hhttp://**


(二)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2023年4月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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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告字〔2023〕17号
2023-04-03 17:41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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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沿江南路0011号旁边的G〔2022〕93号地块、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的G〔2020〕12号C地块、 (略) 永顺小学西南面的G〔2021〕75号地块、北流镇大兴路0128号的G〔2022〕148号地块共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地块

范围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用途

出让

年限

土地开发程度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G〔2022〕

93号地块

沿江南路0011号旁边

见用地界址图

76.06

总用地面积76.0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6.06㎡;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09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兼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60

60

G〔2020〕

12号C地块

陵城初中门口沿江北路边

见用地界址图

130.1

总用地面积130.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0.1㎡;容积率≥3.5且≤5.75,建筑密度≤100%,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99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68

135

G〔2021〕

75号地块

(略) 永顺小学西南面

见用地界址图

24881.91

总用地面积24881.91㎡,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6809㎡,道路占地面积8072.91㎡;容积率≥1.5且≤3.3,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1〕277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

兼 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3300

6560

G〔2022〕

148号地块

北流镇大兴路0128号

见用地界址图

404.16

总用地面积404.1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04.16㎡;容积率:≥3.5且≤5.23;建筑密度:≤91%;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29号文。

城镇住宅用地兼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现状

253

505

其他条件:

(一)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 (略) 政道路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略) 人民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

(五)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六)G〔2022〕148号地块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地块竞得人自行拆除,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G〔2021〕75号地块用地界址内涉及两条高压线,一条是从西北至东南方向穿过地块内的110KV坡花线,另一条是从东北至西南方向在用地内西北处的高压线,均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G〔2022〕93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0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九)G〔2020〕12号C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9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G〔2021〕75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1〕277号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北住建房条〔2021〕58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一)G〔2022〕148号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2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宗地建设配套要求:G〔2021〕75号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 (略) 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21〕58号文。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上述地块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九、拍卖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时。

十、拍卖地点: (略) 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5日到北流城南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下午18时00分。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019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北流支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土地 (略) 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三、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四、查询网址:

(一) (略) 场网:Hhttp://**


(二)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2023年4月3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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