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泗阳县综合客运枢纽—客运站综合楼一楼商业街商铺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泗阳县综合客运枢纽—客运站综合楼一楼商业街商铺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 (略) (略) 泗阳县综合客运枢纽—客运站综合楼一楼商业街商铺租赁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特别说明:
1.所有商铺不得从事餐饮,商铺9、10、11、17号 (略) 、便利店。建议从事品牌连锁或企业形象展示厅。
2.竞拍人需实地勘察并咨询相关部门,拍卖成交后经营类目含特种经营审批的,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竞拍人需认可《租赁合同》后报名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合同条款履行至结束,同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按标的顺序依次进行网络拍卖。
三、标的展示
(略) 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展示时间:截止至5月5日,展示地址: (略) 泗阳县综合客运枢纽—客运站综合楼一楼(未实地查看,责任自负),联系电话:*。
四、竞拍人的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五、竞拍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拍人需缴纳10000元保证金,缴纳一个保证金可参与所有商铺拍租,但最终只能成交一个,保证金数量缴纳越多,可成交商铺数量越多,竞拍人可以根据需要竞拍标的个数需求,缴纳保证金数量。缴纳账户: (略) ,账号:*2,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汇款请标注参拍标的序号或名称并以确认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7时前。
2.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及拍卖佣金(总成交价款的5%),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后期租金按《租赁合同》内容履行。
3.买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履行完毕由委托人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拍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2.本次标的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并以展示时实物现状交付,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租金缴纳时间和其他要求均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间,竞拍人不得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服从委托人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并且不得使用明火,违反者按违约责任处理。
4.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标的发票,由竞拍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5.租赁期间竞拍人应积极经营,不得消极怠工,若一年内歇业时间超过60天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竞拍人违约责任。
6.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及拍卖师网络宣布为准。
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jshc-pm.com
公司地址: (略) 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15栋A144室
(略)
2023年4月24日
受委托, (略) (略) 泗阳县综合客运枢纽—客运站综合楼一楼商业街商铺租赁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特别说明:
1.所有商铺不得从事餐饮,商铺9、10、11、17号 (略) 、便利店。建议从事品牌连锁或企业形象展示厅。
2.竞拍人需实地勘察并咨询相关部门,拍卖成交后经营类目含特种经营审批的,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竞拍人需认可《租赁合同》后报名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合同条款履行至结束,同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按标的顺序依次进行网络拍卖。
三、标的展示
(略) 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展示时间:截止至5月5日,展示地址: (略) 泗阳县综合客运枢纽—客运站综合楼一楼(未实地查看,责任自负),联系电话:*。
四、竞拍人的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五、竞拍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拍人需缴纳10000元保证金,缴纳一个保证金可参与所有商铺拍租,但最终只能成交一个,保证金数量缴纳越多,可成交商铺数量越多,竞拍人可以根据需要竞拍标的个数需求,缴纳保证金数量。缴纳账户: (略) ,账号:*2,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汇款请标注参拍标的序号或名称并以确认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7时前。
2.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及拍卖佣金(总成交价款的5%),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后期租金按《租赁合同》内容履行。
3.买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履行完毕由委托人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拍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2.本次标的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并以展示时实物现状交付,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租金缴纳时间和其他要求均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间,竞拍人不得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服从委托人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并且不得使用明火,违反者按违约责任处理。
4.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标的发票,由竞拍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5.租赁期间竞拍人应积极经营,不得消极怠工,若一年内歇业时间超过60天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竞拍人违约责任。
6.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租赁合同》及拍卖师网络宣布为准。
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jshc-pm.com
公司地址: (略) 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15栋A144室
(略)
2023年4月2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