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及院内附属设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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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及院内附属设施转让

项目名称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及院内附属设施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5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4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东5公里国道303路北孤山子工业园区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9135.81(该面积为评估报告明细表中有证与无证房屋面积相加,具体以实际勘验为准)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46293.21使用期限至2065年
权利性质以不动产部门登记为准房产类型办公用房
房屋结构以实际勘验为准所在层数多处房产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以实际勘验为准房屋朝向多处房产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详询勘验联系人:傅经理 电话:*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配套较完善,土地及房产面积较大
其他情况本标的包含4处有证房产,以及多处无证房产,房产面积合计19135.81㎡,另有化粪池、围墙、大门、水泥地、等附属设施,详见附件清单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3-03-30
评估机构内蒙古仁达房产土地 (略)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赤峰永昊 (略)

联系人:傅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 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 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赤峰永昊 (略)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标的包含4处有证房产,以及多处无证房产,另有化粪池、围墙、大门、水泥地、树木等附属设施,标的资产无租赁,使用状态为闲置。本次转让资产中涉及的房产对应的土地为工业用地,资产信息详见参考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的房屋面积、户型及结构、标的图片、明细表等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3、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接收的抵债资产,相关权属已取得内蒙古 (略) (略) 执行裁定判决(2021)内04执179号之二。本次转让中涉及的房产尚未办理权属变更过户,资产现状转让,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变更。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并判断过户相关费用及风险。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中心无关。

4、 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方式和期限为:首付不低于30%,其余一年内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最 终受让方交纳的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和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及资产交接(如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由转受双方协商权属变更手续及资产交接相关事宜)。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标的资产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所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发生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傅经理 电话:*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5 09:00:00 至 2023-05-24 23:59:59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2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5 09:00:00-2023-05-26 11: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

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资产评估参考明细表.docx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何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赵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及院内附属设施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5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4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东5公里国道303路北孤山子工业园区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9135.81(该面积为评估报告明细表中有证与无证房屋面积相加,具体以实际勘验为准)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46293.21使用期限至2065年
权利性质以不动产部门登记为准房产类型办公用房
房屋结构以实际勘验为准所在层数多处房产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以实际勘验为准房屋朝向多处房产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简装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详询勘验联系人:傅经理 电话:*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配套较完善,土地及房产面积较大
其他情况本标的包含4处有证房产,以及多处无证房产,房产面积合计19135.81㎡,另有化粪池、围墙、大门、水泥地、等附属设施,详见附件清单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3-03-30
评估机构内蒙古仁达房产土地 (略)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赤峰永昊 (略)

联系人:傅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 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 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赤峰永昊 (略)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特别
告知

1、本标的包含4处有证房产,以及多处无证房产,另有化粪池、围墙、大门、水泥地、树木等附属设施,标的资产无租赁,使用状态为闲置。本次转让资产中涉及的房产对应的土地为工业用地,资产信息详见参考明细表。

2、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的房屋面积、户型及结构、标的图片、明细表等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3、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接收的抵债资产,相关权属已取得内蒙古 (略) (略) 执行裁定判决(2021)内04执179号之二。本次转让中涉及的房产尚未办理权属变更过户,资产现状转让,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权属变更事宜,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变更。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并判断过户相关费用及风险。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由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中心无关。

4、 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优先,接受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方式和期限为:首付不低于30%,其余一年内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最 终受让方交纳的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和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及资产交接(如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由转受双方协商权属变更手续及资产交接相关事宜)。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或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标的资产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所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发生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傅经理 电话:*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5 09:00:00 至 2023-05-24 23:59:59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24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5 09:00:00-2023-05-26 11: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

按照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资产评估参考明细表.docx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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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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