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园小卖部、商铺房屋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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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小卖部、商铺房屋租赁权拍卖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容县容州镇城南大道28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位于容县容西镇西山南庆6号容西中学校园小卖部3年租赁权,使用面积约45.4m2,参考价9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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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约定:

(一)租金结算:按月计算,按季度结算。租期内租金不变。

(二)租赁用途:

1.校园小 (略) 模式经营,经营范围为日用品、生活杂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水果、服装针纺织品等。

2.承租人不得经营如下物品或提供如下服务:

(1)易燃易爆、化肥、农药、腐蚀、危险、有毒、带管制物品、家用电器。

(2)香烟、打火机(火柴)、蜡烛、拜祭物品和酒类物品。

(3)黄赌毒恐邪音像制品或附着物品。

(4)给学生自带的电子产品充电。

(5)餐饮服务。

(6)自制食品(如凉拌、酸辣、豆制品等,但不包括“三证齐全”的预包装食品)。

(7)向学生提供赊账、记数等业务。

3.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在租赁范围配套24小时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如所在校方配有“校园消费卡”管理系统,则同时要配套“校园消费卡”终端),并能接入所在校方管理系统。所在校方应协助承租人接入校园管理系统;如所在校方需要在租赁范围内设置24小时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承租人应无偿主动配合。

4.在租赁期限内,经营点如由于教学建设规划征用,则由所在校方在校园内根据后勤保障实际情况按需配置相应面积、条件的经营场地给承租人使用;总租赁面积不得超出本次出租面积,同时报委托人备案。

5.承租人必须严格服从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安全、市监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防鼠、防蝇、防尘、投毒防范工作,不得经营国家相关部门以及所在校方规定的禁营物品。

6.承租人经营活动应遵从所在校方教学常规管理。经营时间需配合师生学衡。

9.承租人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与所在校方协商,价格与水、电部门规定保持一致。承租人应在所在校方下发水电费缴费通知后7日内缴清。

10.所在校 (略) 内不再设置同类经营商铺。

11.承租人与所在校方经营产品互不冲突。

12.经营水果类,需提供当批货物货主的相关有效证件,且保证农残不超标。

13.承租人产品销售与提供服务应在租赁场所内分区设置,并分别取得相应经营许可,不得混合经营。如需在租赁场地范围以外设置自助经营设备,必须经所在校方同意并支付相应水电费用。

二、位于容县罗江镇罗江圩罗江林业站一楼铺面5年租赁权:

1号铺面,使用面积约18.04㎡,参考价365元/月;

2、3号铺面(整体租赁,使用面积约33.2㎡),参考价66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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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于容县石寨镇石寨圩石寨农技站一楼铺面5年租赁权:

3、4号铺面(整体租赁,使用面积约35.94㎡),参考价750元/月;

5、6号铺面(整体租赁,使用面积约46.42㎡),参考价7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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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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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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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于容县容西镇容西圩容西农技站一楼铺面5年租赁权:

(1)3号铺面,使用面积约35.03㎡,参考价600元/月;
(2)4号铺面,使用面积约7.34㎡,参考价120元/月;
(3)5号铺面,使用面积约16.36㎡,参考价2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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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三、四租赁约定:
(一)租金结算:按月计算,按季度结算。第一、二、三年月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四、五年月租金在第一年月租金基准上增3%。

(二)租赁用途:

1.只可经营政策性允许和本合同约定的、并取得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的行业,不得从事烟花炮竹销售及餐饮行业。

2.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收购废旧、破烂等行业、不得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等影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项目。

3.租赁场所禁止违反消防相关条例,应按国家规定开展合法经营项目,禁止非法金融集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4.租赁期内,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的生产生活。

有意者, (略) 咨询联系。

报名地址:容州镇沿江北街48号

报名截止时间:5月11日下午5点

联系电话:*

广西容山 (略)

2023年4月25日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容县容州镇城南大道28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位于容县容西镇西山南庆6号容西中学校园小卖部3年租赁权,使用面积约45.4m2,参考价9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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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约定:

(一)租金结算:按月计算,按季度结算。租期内租金不变。

(二)租赁用途:

1.校园小 (略) 模式经营,经营范围为日用品、生活杂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水果、服装针纺织品等。

2.承租人不得经营如下物品或提供如下服务:

(1)易燃易爆、化肥、农药、腐蚀、危险、有毒、带管制物品、家用电器。

(2)香烟、打火机(火柴)、蜡烛、拜祭物品和酒类物品。

(3)黄赌毒恐邪音像制品或附着物品。

(4)给学生自带的电子产品充电。

(5)餐饮服务。

(6)自制食品(如凉拌、酸辣、豆制品等,但不包括“三证齐全”的预包装食品)。

(7)向学生提供赊账、记数等业务。

3.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在租赁范围配套24小时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如所在校方配有“校园消费卡”管理系统,则同时要配套“校园消费卡”终端),并能接入所在校方管理系统。所在校方应协助承租人接入校园管理系统;如所在校方需要在租赁范围内设置24小时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承租人应无偿主动配合。

4.在租赁期限内,经营点如由于教学建设规划征用,则由所在校方在校园内根据后勤保障实际情况按需配置相应面积、条件的经营场地给承租人使用;总租赁面积不得超出本次出租面积,同时报委托人备案。

5.承租人必须严格服从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安全、市监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防鼠、防蝇、防尘、投毒防范工作,不得经营国家相关部门以及所在校方规定的禁营物品。

6.承租人经营活动应遵从所在校方教学常规管理。经营时间需配合师生学衡。

9.承租人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与所在校方协商,价格与水、电部门规定保持一致。承租人应在所在校方下发水电费缴费通知后7日内缴清。

10.所在校 (略) 内不再设置同类经营商铺。

11.承租人与所在校方经营产品互不冲突。

12.经营水果类,需提供当批货物货主的相关有效证件,且保证农残不超标。

13.承租人产品销售与提供服务应在租赁场所内分区设置,并分别取得相应经营许可,不得混合经营。如需在租赁场地范围以外设置自助经营设备,必须经所在校方同意并支付相应水电费用。

二、位于容县罗江镇罗江圩罗江林业站一楼铺面5年租赁权:

1号铺面,使用面积约18.04㎡,参考价365元/月;

2、3号铺面(整体租赁,使用面积约33.2㎡),参考价66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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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于容县石寨镇石寨圩石寨农技站一楼铺面5年租赁权:

3、4号铺面(整体租赁,使用面积约35.94㎡),参考价750元/月;

5、6号铺面(整体租赁,使用面积约46.42㎡),参考价7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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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于容县容西镇容西圩容西农技站一楼铺面5年租赁权:

(1)3号铺面,使用面积约35.03㎡,参考价600元/月;
(2)4号铺面,使用面积约7.34㎡,参考价120元/月;
(3)5号铺面,使用面积约16.36㎡,参考价2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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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三、四租赁约定:
(一)租金结算:按月计算,按季度结算。第一、二、三年月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四、五年月租金在第一年月租金基准上增3%。

(二)租赁用途:

1.只可经营政策性允许和本合同约定的、并取得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的行业,不得从事烟花炮竹销售及餐饮行业。

2.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收购废旧、破烂等行业、不得作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等影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项目。

3.租赁场所禁止违反消防相关条例,应按国家规定开展合法经营项目,禁止非法金融集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4.租赁期内,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的生产生活。

有意者, (略) 咨询联系。

报名地址:容州镇沿江北街48号

报名截止时间:5月11日下午5点

联系电话:*

广西容山 (略)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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