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房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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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房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748)

项目名称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房产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6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5-11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519.84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47.30使用期限至2046年12月26日止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1-3
房屋户型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不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3-04-17
评估机构内蒙古正翔房地产 (略)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朱 (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本次转让房屋、土地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朱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房产位于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房产证号为蒙(2023)苏尼特右旗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权证显示:建筑面积为519.8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为147.3平方米。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不包含房屋内家具,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转让,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联系人:杨经理*

2、标的房产状态: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受让人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

3、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涉及土地出让金补缴情况,则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种契税等)及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按相关规定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涉及本次房产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杨经理*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6 00:00:00 至 2023-05-11 23:59:59
报名手续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房产) - 副本.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1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6 00:00:00-2023-05-12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房产证*.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赵先生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技术支持赵女士*
其 他

项目名称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房产转让项目编号N0109FC*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6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5-11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519.84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47.30使用期限至2046年12月26日止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1-3
房屋户型以实地勘验为准房屋朝向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不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23-04-17
评估机构内蒙古正翔房地产 (略)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朱 (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本次转让房屋、土地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朱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房产位于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阿尔善街都仁路旧土地局街面楼军供粮站,房产证号为蒙(2023)苏尼特右旗不动产权第*号。根据不动产权证显示:建筑面积为519.8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为147.3平方米。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不包含房屋内家具,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转让,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联系人:杨经理*

2、标的房产状态: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受让人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

3、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涉及土地出让金补缴情况,则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产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种契税等)及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按相关规定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涉及本次房产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勘验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杨经理*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26 00:00:00 至 2023-05-11 23:59:59
报名手续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房产) - 副本.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11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6 00:00:00-2023-05-12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房产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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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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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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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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