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10个乡镇水厂房屋建(构)筑物、地下管网、供水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
[呼和浩特市]10个乡镇水厂房屋建(构)筑物、地下管网、供水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
项目名称 | 10 个乡镇水厂房屋建(构)筑物、地下管网、供水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26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5-25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东营子水厂、羊群沟乡羊群沟水厂、大红城乡向阳沟水厂、盛乐镇西沟门水厂、大红城乡红山口水厂、盛乐镇六犋牛水厂、大红城乡大红城水厂、巧什营镇忽通兔水厂、舍必崖乡打墙沟水厂、新店子镇榆林城水厂 | ||||||||||||||||||||||||||||
标的现状 | 在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天润不动产和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和林格尔县水务局 联系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内天润评报字[2023]第 4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最终资产以实地勘验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标的数量、质量等变化而改变。 2、办理资产交接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也可分期付款, 具体要求: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经转让批准机构同意进行场外结算,在一年内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以及公告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30%)、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经转让批准机构同意进行场外结算,在一年内付清。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首期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资产交接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运营方案》,经转让方及其上级有权单位同意后,批准其按《运营方案》进行运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联系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4-26 09:00:00至2023-05-2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受让方提交资料清单.doc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中心收到服务费及交易双方递交的交易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4-26 09:00:00-2023-05-2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修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
技术支持 | 艾女士*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10 个乡镇水厂房屋建(构)筑物、地下管网、供水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26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5-25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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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东营子水厂、羊群沟乡羊群沟水厂、大红城乡向阳沟水厂、盛乐镇西沟门水厂、大红城乡红山口水厂、盛乐镇六犋牛水厂、大红城乡大红城水厂、巧什营镇忽通兔水厂、舍必崖乡打墙沟水厂、新店子镇榆林城水厂 | ||||||||||||||||||||||||||||
标的现状 | 在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天润不动产和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和林格尔县水务局 联系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
特别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内天润评报字[2023]第 4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最终资产以实地勘验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标的数量、质量等变化而改变。 2、办理资产交接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也可分期付款, 具体要求: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经转让批准机构同意进行场外结算,在一年内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以及公告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30%)、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经转让批准机构同意进行场外结算,在一年内付清。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首期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约定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资产交接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运营方案》,经转让方及其上级有权单位同意后,批准其按《运营方案》进行运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联系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4-26 09:00:00至2023-05-2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受让方提交资料清单.doc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5-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中心收到服务费及交易双方递交的交易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4-26 09:00:00-2023-05-2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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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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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艾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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