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黄编富华商贸城
【番禺区市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黄编富华商贸城
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在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略) 桥街富华商贸城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富华商贸城;
(二)资产类型:商铺;
(三)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附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出租面积 | 租金 | 合同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方式 |
1 | 富华东路106-108号(双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242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176平方米、夹层面积66平方米) | 25036元/月 | 6年 | 75108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2 | 富华东路122-124号(双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243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144平方米、夹层面积99平方米) | 22194元/月 | 6年 | 66582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3 | 富华东路138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1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8平方米、夹层面积33平方米) | 12518元/月 | 6年 | 37554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4 | 富华东路140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1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8平方米、夹层面积33平方米) | 12518元/月 | 6年 | 37554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5 | 富华东路146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1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8平方米、夹层面积33平方米) | 12518元/月 | 6年 | 37554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6 | 富华东路148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4.3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90.4平方米,夹层面积33.9平方米) | 12859元/月 | 6年 | 38577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7 | 富华东路166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10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0平方米,夹层面积30平方米) | 11380元/月 | 6年 | 3414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8 | 富华东路194-196号(双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90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95平方米、夹层面积95平方米) | 15770元/月 | 6年 | 4731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9 | 富华东路150-156号(双号)二楼 | *-wy0010 | 二楼面积416.5平方米 | 11662元/月 | 6年 | 34986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10 | 富华华商贸城E座二楼 | *-wy0010 | 二楼面积630平方米 | 18900元/月 | 6年 | 5670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11 | 富华东路202-208双号及二楼 | *-wy0010 | 共408.5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162.5平方米,夹层面积53.5平方米,二楼面积192.5平方米) | 29340元/月 | 6年 | 8802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四)交易面积:见附表;
(五)项目经营用途: 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情况:BC座有证,D座无证,E座无证;
(七)消防验收情况: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番公消验[2006]第0167号)(一次消防);
(八)合同年限:6年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保证金:见附表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十二)交易底价:竞投一次性基础设施维护费底价为¥1,000元/宗(大写:*仟元整)
(十三)承包管理费:见附表(含税,按月收取,开具管理费发票)
(十四)递增方式: 承包管理费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十五)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00 元或其整数倍。
(十六)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七)竞投地点:番禺区兴 (略) 桥街计生大楼4楼(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经营种类,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如由此造成承包方不能按预想方案实施并导致发包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经营商户需无条件配合黄编村垃圾分类工作,自设分类垃圾桶,垃圾清运费用自理。
3、竞投人竞得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多除少补;竞得人须于签订发包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承包管理费),每月 10 号前交纳当月承包管理费。
4、发包方仅根据与竞得方签订的《发包合同》约定,在收到承包管理费后,向承包方出具相关的管理费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因承包方自身原因要求发包方开具租金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率差额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发包方支付税差款后发包方才协助承包方开具相关租金发票;。
5、发包标的物实际移交面积、尺寸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尺寸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标的物的面积、尺寸为准,误差不调整标的物的承包管理费;
6、发包期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包管理费。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发包标的物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管理费按照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承包方除按时交纳承包管理费外,还需按实际使用情况向发包方缴纳电费和水费,电费为1.2元/度(包括:供电企业基本电价、运行维护管理费、公用电费),水费为5元/度(水、电费按每月收取,以上价格为黄编村现时价格,如有变动按实际价格为准);
8、起始日之前上一手租户的装饰装修、物品、设备等均不属于黄编村交付内容,黄编村仅按上一手租户撤场后的现状交付,由承包方承包后自行负责装饰装修使用。
9、竞投一次性基础设施维护费该笔款项属赞助、赠予性质,由发包方自主支配(并非用于本租赁物业的物业维护,本租赁物业的维护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管理的异常名单。
(三)保证在竞投当日和签合同之时,所有的资质、资格都有效,否则承担被取消其参与竞投资格和竞得资格的责任。
三、竞投约定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租赁物的现状情况及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
(二)竞价过程中,竞投人进场参加竞投即表明已经同意按交易公告的底价应价,首次举牌报价金额的递增详见交易公告,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人中,采用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四)竞得人必须于交易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天)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自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后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租赁物再另行公开竞投。
(五)竞投人竞得后,须现场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结果确认表》和《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非竞得者均需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结果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价金额。
四、出租方不组织安排统一勘察现场,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未现场勘查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以及星期五下午不接受报名及竞投资格确认,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现场报名地点:番禺区兴 (略) 桥街计生大楼4楼(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网站(下简称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凡企业法人报名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自然人报名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签名)。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街交易中心不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业务,请自备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对同一交易项目中的同一标的物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向本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其他事项。
(一)竞投人竞投资格确认书、汇款水单、现场竞投(委托除外)和合同*方签订人的名称(名字)必须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
(二)每名竞投人只允许本人进入竞投室,竞投人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所有竞投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交头接耳,违反现场交易纪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同时有权拒绝不遵守会场秩序或妨碍本次竞投活动正常进行的相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交易服务机构只提供合同双方的交易场所和文书服务,不对进场交易的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3次不良记录,以交易系统为准),已取得竞投资格的,其竞投资格无效;已取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交易活动,解释权归街交易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将在竞投会上再作补充说明。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桥街富华商贸城项目交易公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 (略) 番禺 (略) 桥街道办事处
账 号:*68
开 户 银 行:广州农村 (略) 清河东路支行
2、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三方转帐。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富华商贸城XXX号(镇集资*)。
注:如通过现金存入方式交纳保证金的请在备注栏同时注明存入人名称。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已签名确认的业务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5)如本项目有多个标的物的同时竞投的,报名参与多个标的竞投者需分开每一笔交易保证金存入,不能汇总一笔存入。
九、交易方式和竞投规则:
1.本项目采取现场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投规则
2.1现场举牌竞投规则
2.1.1竞投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公开报价,价高者得。
2.1.2竞投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底价应价,第二阶段是竞投报价(或加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底价应价):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投牌清晰表达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代表退出本项目竞投。如果所有竞投人都不同意按底价竞投,视本次竞投未能成功交易。
第二阶段(竞投报价或加价):意向竞投的竞投人依次举牌报价,每次举牌增幅按本次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或增幅的整数倍报价,主持人会根据举牌重复举牌竞投人的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竞投人。存在优先承租权的,如果存在优先承租权的,则需要进入第二环节竞投,由第一环节产生的最高报价人与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人再进行竞投,首先报价的是上一轮最高阶者,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人按照竞投牌号逐一表态是否同意该轮报价,同意的则再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最高价格产生为止。如果不同意的,则由最高报价人竞得。同等条件下如有时存在2种以上优先承租权,则由法定优先优于约定优先。
2.1.3优先承租权资格确认: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指定日期前向本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先,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后;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2.1.4其他约定:
竞投按项目公告时间组织开展;若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单位、镇(街)领导小组和本中心三方一致同意,可适当延后,各竞投人应予理解和配合。
十、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http://**:8026)、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十一、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
2.在竞投会开始后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3、进入竞投室后竞投人拒绝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手机屏蔽柜里面,佩戴蓝牙耳机等设备的。
4.在竞投现场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持人认为其行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6.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现场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情形处理:
1.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全额不予返还;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取消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除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外,全额不予返还;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全额不予返还。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二、联系方式:
(一)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020-*
地址: (略) (略) 桥街东环路389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番禺区兴 (略) 桥街计生大楼4楼
联系人:何先生、潘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查询网址:http://**:8026
附件:
1、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交易竞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9日
(成功)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委托,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竞投。现将本次交易竞投结果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单位地址 | 市桥街东环路389号 | ||||||||||||
二、竞投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 | 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编号 | *-wy0010、*-wy0015 | ||||||||||||
资产地址 |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经营用途 | 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 ||||||||||||
交易底价 | 详见交易公告 | ||||||||||||
合同年限 | 6年 | 起止时间 | 详见合同 | ||||||||||
递增情况 | 承包管理费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 竞投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
竞投地点 |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 ||||||||||||
三、竞投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标的物 | 竞投单位 | 交易 保证金 (元) | 租金 (元/月) | 最高报价(元) | 是否竞得 | 备注 | |||||
1 | 富华东路140号 | 方奕豪 | 37,554.00 | 12,518.00 | 1,000.00 | 是 | |||||||
2 | 富华华商贸城E座二楼 | 姜茂林 | 56,700.00 | 18,900.00 | 1,000.00 | 是 | |||||||
3 | 富华东路138号 | 流标 | |||||||||||
4 | 富华东路106-108号(双号) | 流标 | |||||||||||
5 | 富华东路146号 | 流标 | |||||||||||
6 | 富华东路148号 | 流标 | |||||||||||
7 | 富华东路166号 | 流标 | |||||||||||
8 | 富华东路194-196号(双号) | 流标 | |||||||||||
9 | 富华东路150-156号(双号)二楼 | 流标 | |||||||||||
10 | 富华东路122-124号(双号) | 流标 | |||||||||||
11 | 富华东路202-208双号及二楼 | 流标 | |||||||||||
四、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 |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 ||||||||||||
六、其他事项 | 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地址: (略) 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4楼,电话:020-*)。 |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 4月 11 日
(成功)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委托,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竞投。现将本次交易竞投结果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单位地址 | 市桥街东环路389号 | ||||||||||||
二、竞投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 | 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编号 | *-wy0010、*-wy0015 | ||||||||||||
资产地址 |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经营用途 | 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 ||||||||||||
交易底价 | 详见交易公告 | ||||||||||||
合同年限 | 6年 | 起止时间 | 详见合同 | ||||||||||
递增情况 | 承包管理费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 竞投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
竞投地点 |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 ||||||||||||
三、竞投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标的物 | 竞投单位 | 交易 保证金 (元) | 租金 (元/月) | 最高报价(元) | 是否竞得 | 备注 | |||||
1 | 富华东路140号 | 方奕豪 | 37,554.00 | 12,518.00 | 1,000.00 | 是 | |||||||
2 | 富华华商贸城E座二楼 | 姜茂林 | 56,700.00 | 18,900.00 | 1,000.00 | 是 | |||||||
3 | 富华东路138号 | 流标 | |||||||||||
4 | 富华东路106-108号(双号) | 流标 | |||||||||||
5 | 富华东路146号 | 流标 | |||||||||||
6 | 富华东路148号 | 流标 | |||||||||||
7 | 富华东路166号 | 流标 | |||||||||||
8 | 富华东路194-196号(双号) | 流标 | |||||||||||
9 | 富华东路150-156号(双号)二楼 | 流标 | |||||||||||
10 | 富华东路122-124号(双号) | 流标 | |||||||||||
11 | 富华东路202-208双号及二楼 | 流标 | |||||||||||
四、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 |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 ||||||||||||
六、其他事项 | 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地址: (略) 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4楼,电话:020-*)。 |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 4月 11 日
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3年4月11日15时00分在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略) 桥街富华商贸城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富华商贸城;
(二)资产类型:商铺;
(三)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附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出租面积 | 租金 | 合同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方式 |
1 | 富华东路106-108号(双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242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176平方米、夹层面积66平方米) | 25036元/月 | 6年 | 75108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2 | 富华东路122-124号(双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243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144平方米、夹层面积99平方米) | 22194元/月 | 6年 | 66582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3 | 富华东路138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1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8平方米、夹层面积33平方米) | 12518元/月 | 6年 | 37554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4 | 富华东路140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1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8平方米、夹层面积33平方米) | 12518元/月 | 6年 | 37554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5 | 富华东路146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1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8平方米、夹层面积33平方米) | 12518元/月 | 6年 | 37554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6 | 富华东路148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24.3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90.4平方米,夹层面积33.9平方米) | 12859元/月 | 6年 | 38577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7 | 富华东路166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10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80平方米,夹层面积30平方米) | 11380元/月 | 6年 | 3414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8 | 富华东路194-196号(双号) | *-wy0010 | 合同面积:190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95平方米、夹层面积95平方米) | 15770元/月 | 6年 | 4731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9 | 富华东路150-156号(双号)二楼 | *-wy0010 | 二楼面积416.5平方米 | 11662元/月 | 6年 | 34986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10 | 富华华商贸城E座二楼 | *-wy0010 | 二楼面积630平方米 | 18900元/月 | 6年 | 5670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11 | 富华东路202-208双号及二楼 | *-wy0010 | 共408.5平方米(其中铺位面积162.5平方米,夹层面积53.5平方米,二楼面积192.5平方米) | 29340元/月 | 6年 | 88020元 | 现场举牌竞投 |
(四)交易面积:见附表;
(五)项目经营用途: 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情况:BC座有证,D座无证,E座无证;
(七)消防验收情况: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番公消验[2006]第0167号)(一次消防);
(八)合同年限:6年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保证金:见附表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十二)交易底价:竞投一次性基础设施维护费底价为¥1,000元/宗(大写:*仟元整)
(十三)承包管理费:见附表(含税,按月收取,开具管理费发票)
(十四)递增方式: 承包管理费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十五)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00 元或其整数倍。
(十六)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七)竞投地点:番禺区兴 (略) 桥街计生大楼4楼(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经营种类,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如由此造成承包方不能按预想方案实施并导致发包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经营商户需无条件配合黄编村垃圾分类工作,自设分类垃圾桶,垃圾清运费用自理。
3、竞投人竞得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多除少补;竞得人须于签订发包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承包管理费),每月 10 号前交纳当月承包管理费。
4、发包方仅根据与竞得方签订的《发包合同》约定,在收到承包管理费后,向承包方出具相关的管理费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因承包方自身原因要求发包方开具租金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率差额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发包方支付税差款后发包方才协助承包方开具相关租金发票;。
5、发包标的物实际移交面积、尺寸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尺寸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标的物的面积、尺寸为准,误差不调整标的物的承包管理费;
6、发包期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包管理费。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发包标的物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管理费按照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承包方除按时交纳承包管理费外,还需按实际使用情况向发包方缴纳电费和水费,电费为1.2元/度(包括:供电企业基本电价、运行维护管理费、公用电费),水费为5元/度(水、电费按每月收取,以上价格为黄编村现时价格,如有变动按实际价格为准);
8、起始日之前上一手租户的装饰装修、物品、设备等均不属于黄编村交付内容,黄编村仅按上一手租户撤场后的现状交付,由承包方承包后自行负责装饰装修使用。
9、竞投一次性基础设施维护费该笔款项属赞助、赠予性质,由发包方自主支配(并非用于本租赁物业的物业维护,本租赁物业的维护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管理的异常名单。
(三)保证在竞投当日和签合同之时,所有的资质、资格都有效,否则承担被取消其参与竞投资格和竞得资格的责任。
三、竞投约定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租赁物的现状情况及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
(二)竞价过程中,竞投人进场参加竞投即表明已经同意按交易公告的底价应价,首次举牌报价金额的递增详见交易公告,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人中,采用现场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四)竞得人必须于交易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天)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自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后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租赁物再另行公开竞投。
(五)竞投人竞得后,须现场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结果确认表》和《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非竞得者均需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结果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价金额。
四、出租方不组织安排统一勘察现场,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未现场勘查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非工作日以及星期五下午不接受报名及竞投资格确认,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现场报名地点:番禺区兴 (略) 桥街计生大楼4楼(市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网站(下简称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凡企业法人报名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自然人报名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签名)。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街交易中心不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业务,请自备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对同一交易项目中的同一标的物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向本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其他事项。
(一)竞投人竞投资格确认书、汇款水单、现场竞投(委托除外)和合同*方签订人的名称(名字)必须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
(二)每名竞投人只允许本人进入竞投室,竞投人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所有竞投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交头接耳,违反现场交易纪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同时有权拒绝不遵守会场秩序或妨碍本次竞投活动正常进行的相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交易服务机构只提供合同双方的交易场所和文书服务,不对进场交易的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3次不良记录,以交易系统为准),已取得竞投资格的,其竞投资格无效;已取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交易活动,解释权归街交易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将在竞投会上再作补充说明。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桥街富华商贸城项目交易公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 (略) 番禺 (略) 桥街道办事处
账 号:*68
开 户 银 行:广州农村 (略) 清河东路支行
2、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三方转帐。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富华商贸城XXX号(镇集资*)。
注:如通过现金存入方式交纳保证金的请在备注栏同时注明存入人名称。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已签名确认的业务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5)如本项目有多个标的物的同时竞投的,报名参与多个标的竞投者需分开每一笔交易保证金存入,不能汇总一笔存入。
九、交易方式和竞投规则:
1.本项目采取现场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投规则
2.1现场举牌竞投规则
2.1.1竞投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公开报价,价高者得。
2.1.2竞投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底价应价,第二阶段是竞投报价(或加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底价应价):所有竞投人同时举竞投牌清晰表达同意按底价竞投(不同意的不用举牌)。同意的,进入第二阶段竞投;不同意的,代表退出本项目竞投。如果所有竞投人都不同意按底价竞投,视本次竞投未能成功交易。
第二阶段(竞投报价或加价):意向竞投的竞投人依次举牌报价,每次举牌增幅按本次公告约定的报价增幅或增幅的整数倍报价,主持人会根据举牌重复举牌竞投人的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价竞投人。存在优先承租权的,如果存在优先承租权的,则需要进入第二环节竞投,由第一环节产生的最高报价人与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人再进行竞投,首先报价的是上一轮最高阶者,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人按照竞投牌号逐一表态是否同意该轮报价,同意的则再进行下一轮报价,直至最高价格产生为止。如果不同意的,则由最高报价人竞得。同等条件下如有时存在2种以上优先承租权,则由法定优先优于约定优先。
2.1.3优先承租权资格确认: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指定日期前向本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先,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后;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2.1.4其他约定:
竞投按项目公告时间组织开展;若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单位、镇(街)领导小组和本中心三方一致同意,可适当延后,各竞投人应予理解和配合。
十、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http://**:8026)、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十一、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
2.在竞投会开始后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3、进入竞投室后竞投人拒绝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手机屏蔽柜里面,佩戴蓝牙耳机等设备的。
4.在竞投现场扰乱竞投秩序,竞投主持人认为其行为已影响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或影响本项目的正常交易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6.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现场签订《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情形处理:
1.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全额不予返还;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取消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除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文件》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外,全额不予返还;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全额不予返还。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二、联系方式:
(一)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020-*
地址: (略) (略) 桥街东环路389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番禺区兴 (略) 桥街计生大楼4楼
联系人:何先生、潘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查询网址:http://**:8026
附件:
1、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交易竞投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9日
(成功)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委托,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竞投。现将本次交易竞投结果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单位地址 | 市桥街东环路389号 | ||||||||||||
二、竞投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 | 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编号 | *-wy0010、*-wy0015 | ||||||||||||
资产地址 |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经营用途 | 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 ||||||||||||
交易底价 | 详见交易公告 | ||||||||||||
合同年限 | 6年 | 起止时间 | 详见合同 | ||||||||||
递增情况 | 承包管理费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 竞投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
竞投地点 |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 ||||||||||||
三、竞投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标的物 | 竞投单位 | 交易 保证金 (元) | 租金 (元/月) | 最高报价(元) | 是否竞得 | 备注 | |||||
1 | 富华东路140号 | 方奕豪 | 37,554.00 | 12,518.00 | 1,000.00 | 是 | |||||||
2 | 富华华商贸城E座二楼 | 姜茂林 | 56,700.00 | 18,900.00 | 1,000.00 | 是 | |||||||
3 | 富华东路138号 | 流标 | |||||||||||
4 | 富华东路106-108号(双号) | 流标 | |||||||||||
5 | 富华东路146号 | 流标 | |||||||||||
6 | 富华东路148号 | 流标 | |||||||||||
7 | 富华东路166号 | 流标 | |||||||||||
8 | 富华东路194-196号(双号) | 流标 | |||||||||||
9 | 富华东路150-156号(双号)二楼 | 流标 | |||||||||||
10 | 富华东路122-124号(双号) | 流标 | |||||||||||
11 | 富华东路202-208双号及二楼 | 流标 | |||||||||||
四、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 |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 ||||||||||||
六、其他事项 | 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地址: (略) 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4楼,电话:020-*)。 |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 4月 11 日
(成功)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委托,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采用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竞投。现将本次交易竞投结果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略) 桥街黄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单位地址 | 市桥街东环路389号 | ||||||||||||
二、竞投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 | 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编号 | *-wy0010、*-wy0015 | ||||||||||||
资产地址 | (略) 桥街黄编村富华商贸城 | ||||||||||||
资产经营用途 | 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 ||||||||||||
交易底价 | 详见交易公告 | ||||||||||||
合同年限 | 6年 | 起止时间 | 详见合同 | ||||||||||
递增情况 | 承包管理费自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8% | 竞投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
竞投地点 | (略)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 ||||||||||||
三、竞投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标的物 | 竞投单位 | 交易 保证金 (元) | 租金 (元/月) | 最高报价(元) | 是否竞得 | 备注 | |||||
1 | 富华东路140号 | 方奕豪 | 37,554.00 | 12,518.00 | 1,000.00 | 是 | |||||||
2 | 富华华商贸城E座二楼 | 姜茂林 | 56,700.00 | 18,900.00 | 1,000.00 | 是 | |||||||
3 | 富华东路138号 | 流标 | |||||||||||
4 | 富华东路106-108号(双号) | 流标 | |||||||||||
5 | 富华东路146号 | 流标 | |||||||||||
6 | 富华东路148号 | 流标 | |||||||||||
7 | 富华东路166号 | 流标 | |||||||||||
8 | 富华东路194-196号(双号) | 流标 | |||||||||||
9 | 富华东路150-156号(双号)二楼 | 流标 | |||||||||||
10 | 富华东路122-124号(双号) | 流标 | |||||||||||
11 | 富华东路202-208双号及二楼 | 流标 | |||||||||||
四、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8日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 |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 ||||||||||||
六、其他事项 | 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地址: (略) 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4楼,电话:020-*)。 |
(略) 桥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 4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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