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弄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700万元债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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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弄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700万元债权-挂牌披露

上海 (略) 40%股 (略) 700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2023-04-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G32023SH*
项目名称上海 (略) 40%股 (略) 700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上海南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上海南 (略)
转让比例40
挂牌价格4,819.7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3-04-27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4819.7480万元,其中:上海 (略) 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4119.7480万元, (略) 债权的转让底价为7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知晓《推进“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方案》(沪科合〔2023〕3号)的相关要求。5、2021年11月, 上海 (略) 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南 (略) 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利率为3.85%/年;2021年12月,向上海闵行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万元 ,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利率为3.85%/年,借款期限到期日,上海 (略) 就该项借款提出延期还款申请。并于 2022年12月,上海 (略) 继续向股东借款1,25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其中向上海南 (略) 借款500.00万元,向上海闵行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利率为3.85%/年。20 (略) 就该项借款提出延期还款申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人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出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出具的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资信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无□)(具体为:受让人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4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5、(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9、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在支付本次产权交易价款全额的同时,应按照挂牌公告中其他披露内容第5条所披露的借款利率,将应付转让方的借款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方承诺已对交易标的状况、价值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纠纷作充分了解,并全面估算买受风险。本方后续不得以标的企业存在任何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为由,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标的转让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本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全部公告内容,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转让方,本方承诺不因公告内容的理解歧义导致的任何后果、损失对相关方进行诉讼和追偿。

上海 (略) 40%股 (略) 700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2023-04-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G32023SH*
项目名称上海 (略) 40%股 (略) 700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上海南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上海南 (略)
转让比例40
挂牌价格4,819.7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23-04-27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4819.7480万元,其中:上海 (略) 4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4119.7480万元, (略) 债权的转让底价为700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知晓《推进“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方案》(沪科合〔2023〕3号)的相关要求。5、2021年11月, 上海 (略) 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南 (略) 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利率为3.85%/年;2021年12月,向上海闵行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300.00万元 ,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9日,利率为3.85%/年,借款期限到期日,上海 (略) 就该项借款提出延期还款申请。并于 2022年12月,上海 (略) 继续向股东借款1,25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其中向上海南 (略) 借款500.00万元,向上海闵行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利率为3.85%/年。20 (略) 就该项借款提出延期还款申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人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出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出具的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资信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无□)(具体为:受让人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4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5、(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9、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在支付本次产权交易价款全额的同时,应按照挂牌公告中其他披露内容第5条所披露的借款利率,将应付转让方的借款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方承诺已对交易标的状况、价值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纠纷作充分了解,并全面估算买受风险。本方后续不得以标的企业存在任何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为由,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调整交易价格或要求标的转让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本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全部公告内容,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转让方,本方承诺不因公告内容的理解歧义导致的任何后果、损失对相关方进行诉讼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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