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场地出租招商公告
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场地出租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LZHYZS-2023-05
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场地出租,可用于商业用途,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前来竞商。
一、基本情况
1.招商人名称:中国铁 (略) 兰州货运中心。
2.招商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场地出租招商;
(2)项目概况:位于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智能大门西侧停车场。用于租赁的场地使用面积为24000㎡。
(3)招商底价:28800元/月。(注:中商后,第一、二年租金为中商金额,自第三年起,租金为上年租金×(1+ 2 %的增长率。)
(4)租赁期限:5年。
二、竞商人资格性、符合性要求
竞商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申请方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时必须具备的内容:
(1)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等;
(2)竞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证明;
(4)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方为自然人时必须具备的内容: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递交竞商文件现场须提供原件进行对照;
(2)竞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此外,不论竞商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须具备其租赁用于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二)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1.竞商人须按照规定编制竞商文件。
2.竞商文件须有法人、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竞商文件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行贿等违法行为。
4.不得有竞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认为无效竞商的其它要求。
三、招商方式
采用线上竞价方式招商。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网址:http://**。
四、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竞商人的报名。
2.竞商人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
3.报名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照复印件等。
4.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9日(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后,请线下联系招商办公室左工领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6.招商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竞商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五、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竞商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
竞商文件递交地点: (略) 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西楼7楼746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项目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0931-*
现场勘察联系人:岳工,联系电话0931-*
七、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 -12:00,地点:“国铁招商平台”( 网址:http://**)竞价大厅竞价。
八、其他要求
(一)本场地出租后,期间如因国家政策、市政、铁路建设需要,以及出租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场地等基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该场地时,承租方应无条件腾退,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承租方租赁后办理停车场收费事项(24000㎡范围内),由承租方自行依法合规办理在交警、物价等部门的审批、备案手续,批复后方可开展经营。承租方独立承担停车场经营、安全责任。
(二)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停车场场地出租,承租方须独立、无偿承担以下事项(完成后方可开展经营):
1.配套设施设备
(1)承租方负责在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处、东川物流中心S835#道路东端(即S835#和S824#交汇处左侧通往东川物流中心道路)2处位置,分别安装智能升降栏杆电子道闸门,同时设置符合地方以及出租方要求的门卫管理配套设施,派驻门卫及安保人员对入场车辆统一进行管控和引导分流,符合车辆进出安全卡控管理要求。
(2)承租方负责在停车场出入口西侧的匝道(该匝道联结S835#道路)两端,2处位置分别安设3.5m可升降的限高防护架(带限高提示牌),确保不满足高度要求的车辆无法在停车场与该段道路通行。
(3)承租方负责在东川铁路物流中心铁路涵洞外喇叭口处设置符合铁路形象要求的“单位门前严禁停车”警示牌,地面画禁止停车线,门口设花坛以及防撞墩,维护铁路企业形象,确保进出车辆与人身安全。
(4)场内道路各处明显位置设置“禁停”、“限速”标识。
2.管理责任
(1)承租方负责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的整体秩序维护,派专人不定时对2条道路进行检查,确保道路两旁无车辆停靠、占道作业。
(2)承租方负责对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和停车场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性彻底清扫整治,确保场地和道路无任何生活垃圾和轻飘物,做好出租方对彻底整治成果验收的准备,达到出租方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每日定期派专人对以上道路和场地进行清扫以及垃圾处理。确保日常期间入园道路、绿化带、排洪沟等处不得有生活垃圾和轻飘物,确保内部道路环境卫生状况。
(3)承租方负责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和停车场的安全检查,按政府部门、出租方及上级单位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杂草处理,确保道路和停车场无消防隐患。
(4)承租方负责停车场内高压送变电铁塔的安全防护,须符合供电部门的具体要求,涉及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3.配合管理
承租方要配合出租方以及上级单位提出的有关停车场、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整体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及其它要求。
4.相关费用
(1)承租方独立承担停车场运营前的所有相关费用,运营期间的场地内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费用、水电费用以及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垃圾清扫处理、环境卫生整治、秩序维护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投入、人员工资等费用。
(2)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停车场合法合规的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依法合规办理在相关单位审批、备案手续。
(3)承租方须承担政府部门、出租方及上级单位提出的租赁场地、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范围内的其它要求所需费用。
5.人身安全
(1)承租方负责确保运营期间承租的停车场的所有人身、设施设备安全。
(2)承租方负责对在承租停车场、东川物流中心内部道路的门卫人员、清扫人员、巡逻人员等所有与承租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购买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保险。
(3)如在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范围内发生道路事故或影响人身、设施设备各类安全问题、事故,承租方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
6.承租方承诺场地租赁期间不私拉电线,不私自改造,不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不影响东川物流中心环境和铁路形象,同时配合做好铁路及政府部门的其他要求。
7.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国铁集团、 (略) 、兰州货运中心相关政策解决。
兰州货运中心招商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招商编号:LZHYZS-2023-05
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场地出租,可用于商业用途,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前来竞商。
一、基本情况
1.招商人名称:中国铁 (略) 兰州货运中心。
2.招商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场地出租招商;
(2)项目概况:位于兰州货运中心东川铁路综合货场智能大门西侧停车场。用于租赁的场地使用面积为24000㎡。
(3)招商底价:28800元/月。(注:中商后,第一、二年租金为中商金额,自第三年起,租金为上年租金×(1+ 2 %的增长率。)
(4)租赁期限:5年。
二、竞商人资格性、符合性要求
竞商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申请方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时必须具备的内容:
(1)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等;
(2)竞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证明;
(4)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方为自然人时必须具备的内容: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递交竞商文件现场须提供原件进行对照;
(2)竞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此外,不论竞商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须具备其租赁用于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二)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1.竞商人须按照规定编制竞商文件。
2.竞商文件须有法人、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竞商文件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行贿等违法行为。
4.不得有竞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认为无效竞商的其它要求。
三、招商方式
采用线上竞价方式招商。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网址:http://**。
四、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竞商人的报名。
2.竞商人须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
3.报名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照复印件等。
4.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9日(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后,请线下联系招商办公室左工领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6.招商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竞商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五、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竞商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
竞商文件递交地点: (略) 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西楼7楼746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项目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0931-*
现场勘察联系人:岳工,联系电话0931-*
七、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 -12:00,地点:“国铁招商平台”( 网址:http://**)竞价大厅竞价。
八、其他要求
(一)本场地出租后,期间如因国家政策、市政、铁路建设需要,以及出租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场地等基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该场地时,承租方应无条件腾退,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承租方租赁后办理停车场收费事项(24000㎡范围内),由承租方自行依法合规办理在交警、物价等部门的审批、备案手续,批复后方可开展经营。承租方独立承担停车场经营、安全责任。
(二)东川铁路综合货场停车场场地出租,承租方须独立、无偿承担以下事项(完成后方可开展经营):
1.配套设施设备
(1)承租方负责在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处、东川物流中心S835#道路东端(即S835#和S824#交汇处左侧通往东川物流中心道路)2处位置,分别安装智能升降栏杆电子道闸门,同时设置符合地方以及出租方要求的门卫管理配套设施,派驻门卫及安保人员对入场车辆统一进行管控和引导分流,符合车辆进出安全卡控管理要求。
(2)承租方负责在停车场出入口西侧的匝道(该匝道联结S835#道路)两端,2处位置分别安设3.5m可升降的限高防护架(带限高提示牌),确保不满足高度要求的车辆无法在停车场与该段道路通行。
(3)承租方负责在东川铁路物流中心铁路涵洞外喇叭口处设置符合铁路形象要求的“单位门前严禁停车”警示牌,地面画禁止停车线,门口设花坛以及防撞墩,维护铁路企业形象,确保进出车辆与人身安全。
(4)场内道路各处明显位置设置“禁停”、“限速”标识。
2.管理责任
(1)承租方负责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的整体秩序维护,派专人不定时对2条道路进行检查,确保道路两旁无车辆停靠、占道作业。
(2)承租方负责对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和停车场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性彻底清扫整治,确保场地和道路无任何生活垃圾和轻飘物,做好出租方对彻底整治成果验收的准备,达到出租方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每日定期派专人对以上道路和场地进行清扫以及垃圾处理。确保日常期间入园道路、绿化带、排洪沟等处不得有生活垃圾和轻飘物,确保内部道路环境卫生状况。
(3)承租方负责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和停车场的安全检查,按政府部门、出租方及上级单位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杂草处理,确保道路和停车场无消防隐患。
(4)承租方负责停车场内高压送变电铁塔的安全防护,须符合供电部门的具体要求,涉及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3.配合管理
承租方要配合出租方以及上级单位提出的有关停车场、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整体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及其它要求。
4.相关费用
(1)承租方独立承担停车场运营前的所有相关费用,运营期间的场地内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费用、水电费用以及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垃圾清扫处理、环境卫生整治、秩序维护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投入、人员工资等费用。
(2)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停车场合法合规的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依法合规办理在相关单位审批、备案手续。
(3)承租方须承担政府部门、出租方及上级单位提出的租赁场地、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包括一是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货场南大门道路,二是S835#道路全段以及匝道,即国道出入口铁路涵洞至S824#道路交汇处)范围内的其它要求所需费用。
5.人身安全
(1)承租方负责确保运营期间承租的停车场的所有人身、设施设备安全。
(2)承租方负责对在承租停车场、东川物流中心内部道路的门卫人员、清扫人员、巡逻人员等所有与承租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购买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保险。
(3)如在东川铁路物流中心内部道路范围内发生道路事故或影响人身、设施设备各类安全问题、事故,承租方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
6.承租方承诺场地租赁期间不私拉电线,不私自改造,不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不影响东川物流中心环境和铁路形象,同时配合做好铁路及政府部门的其他要求。
7.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国铁集团、 (略) 、兰州货运中心相关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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