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江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移动废旧资产
绍兴大江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移动废旧资产
标的名称 | 绍兴大江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移动废旧资产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 物资所有权属单位为绍兴大 (略)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详见标的物清单。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 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看样地点: (略) 越城区都泗门11号原涟泉大江户内,看样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575-* 。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 个周期(两选其一)。8、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特别提醒:1.“浙交汇”平台对标的的介绍(包括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介绍本标的情况,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竞价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标的瑕疵等不影响成交总价。工作人员对标的的所有说明和解释仅作为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2.转让方提供的《标的清单》等资料仅供参考,披露信息与标的实物实际情况有误差的,以有效证件及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3.“浙交汇”平台将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大 (略) | ||
注册地 | (略) 越城区都泗门11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8845X4Q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剩余5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8.064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受让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处置剩余标的资产。5.买受人负责标的物的拆除、装运等工作及所产生的的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6.除此次标记的标的物以外的设备、建筑物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要求赔偿。7.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予于清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交易合同样稿.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约定事项.docx、法院裁定文件.pdf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绍兴大江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移动废旧资产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 物资所有权属单位为绍兴大 (略)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详见标的物清单。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 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看样地点: (略) 越城区都泗门11号原涟泉大江户内,看样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575-* 。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 个周期(两选其一)。8、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特别提醒:1.“浙交汇”平台对标的的介绍(包括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介绍本标的情况,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竞价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标的瑕疵等不影响成交总价。工作人员对标的的所有说明和解释仅作为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2.转让方提供的《标的清单》等资料仅供参考,披露信息与标的实物实际情况有误差的,以有效证件及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3.“浙交汇”平台将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大 (略) | ||
注册地 | (略) 越城区都泗门11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8845X4Q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剩余5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8.0642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受让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处置剩余标的资产。5.买受人负责标的物的拆除、装运等工作及所产生的的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6.除此次标记的标的物以外的设备、建筑物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要求赔偿。7.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予于清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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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交易合同样稿.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约定事项.docx、法院裁定文件.pdf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话 | 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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