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铁西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第一批房产车位转让-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8层1821号(7e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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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铁西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第一批房产车位转让-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8层1821号(7e9996)

成都中铁 (略) 公司2023年第一批房产车位转让-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8层1821号
标的名称成都中铁 (略) 公司2023年第一批房产车位转让-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8层1821号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278.2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7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房屋类资产属于成都中铁 (略) ,分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夹江县等地,共计46套,其中住宅类商品房43套,商业房1套,商务办公1套,车库1处。
2、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况,具体详见《成都中铁 (略) 房产转让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中西昌32套房产整体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 (略) 绥山镇花园街76号2幢1-2-2号及负1幢一层1号车位整体按现状转让,其余单独按现状对外转让。
4.标的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
查看时间:公告期内
查看地点:标的所在地
5.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2万元及0.2万元整倍数。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附件转让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成都中铁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J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金牛区
住所/注册地址人民北路二段2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泽毅
注册资本35,561.53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B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财 (略) 、 (略) 部分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1-05-17
批准文号财函【2021】1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278.2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前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

二、重大事项

1、实地查看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户型、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2、购房政策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及购买车位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房屋面积

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4、优先购买权及行权方式

不涉及

5、标的交接

转让方承诺在意向受让方支付完成交价款后270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受让方完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价款划转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发票类型,并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8、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成都中铁 (略) 房产车位转让明细表》等资料。

三、相关费用

1、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因受让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交易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8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5-2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转让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不动产登记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成都中铁 (略) 公司2023年第一批房产车位转让-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8层1821号
标的名称成都中铁 (略) 公司2023年第一批房产车位转让-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18层1821号
项目编码GR2023SC* 挂牌价格278.2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7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6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房屋类资产属于成都中铁 (略) ,分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夹江县等地,共计46套,其中住宅类商品房43套,商业房1套,商务办公1套,车库1处。
2、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况,具体详见《成都中铁 (略) 房产转让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中西昌32套房产整体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 (略) 绥山镇花园街76号2幢1-2-2号及负1幢一层1号车位整体按现状转让,其余单独按现状对外转让。
4.标的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
查看时间:公告期内
查看地点:标的所在地
5.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2万元及0.2万元整倍数。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附件转让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成都中铁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J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金牛区
住所/注册地址人民北路二段2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泽毅
注册资本35,561.53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B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财 (略) 、 (略) 部分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1-05-17
批准文号财函【2021】1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278.2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前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

二、重大事项

1、实地查看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户型、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2、购房政策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及购买车位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房屋面积

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4、优先购买权及行权方式

不涉及

5、标的交接

转让方承诺在意向受让方支付完成交价款后270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受让方完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价款划转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对接发票类型,并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8、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成都中铁 (略) 房产车位转让明细表》等资料。

三、相关费用

1、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因受让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交易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8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5-2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转让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不动产登记证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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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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