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DY82K6别克牌SGM7242ATA旧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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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DY82K6别克牌SGM7242ATA旧机动车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浙DY82K6别克牌SGM7242ATA旧机动车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该车辆现停放在新昌县京福线新昌客运中心南侧约30米停车场,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姓名:梁锴,电话:*,地址:新昌县大道西路456号4幢6楼。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新昌县公共 (略)
    注册地 (略) 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456号4幢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88KUK04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1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元保证金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开具发票。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4.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5.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6. 过户完成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完成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7.转让标的成交价仅含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过户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转移登记手续。机动车商业保险则成交后过户前, (略) 办理退保手续。8.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9.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10.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0.2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展示地点新昌县京福线新昌客运中心南侧约30米停车场
    联系人姓名梁锴
    联系人电话*
  • 标的信息
    机动车是否包含车牌车牌号浙DY82K6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别克牌
    车辆型号SGM7242ATA车身颜色黑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GGF53X1AH*发动机号*
    发动机型号LE5燃料种类汽油
    排量(升)2.384出厂日期2010-07-08
    购置日期2010-08-18注册登记日期2010-08-18
    强制报废期止检验有效期至2023-08-01
    行驶公里数32. 45万成新率
    数量1所在地
    现状分析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先生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网址http://**
    转让方联系人梁锴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新昌县大道西路456号4幢6楼网址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浙DY82K6别克牌SGM7242ATA旧机动车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该车辆现停放在新昌县京福线新昌客运中心南侧约30米停车场,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姓名:梁锴,电话:*,地址:新昌县大道西路456号4幢6楼。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新昌县公共 (略)
    注册地 (略) 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456号4幢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88KUK04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1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0元保证金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仅为车辆,不含车牌;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开具发票。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4.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5.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6. 过户完成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完成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7.转让标的成交价仅含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过户后由受让方继承,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转移登记手续。机动车商业保险则成交后过户前, (略) 办理退保手续。8.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9.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10.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0.2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展示地点新昌县京福线新昌客运中心南侧约30米停车场
    联系人姓名梁锴
    联系人电话*
  • 标的信息
    机动车是否包含车牌车牌号浙DY82K6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别克牌
    车辆型号SGM7242ATA车身颜色黑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GGF53X1AH*发动机号*
    发动机型号LE5燃料种类汽油
    排量(升)2.384出厂日期2010-07-08
    购置日期2010-08-18注册登记日期2010-08-18
    强制报废期止检验有效期至2023-08-01
    行驶公里数32. 45万成新率
    数量1所在地
    现状分析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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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先生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网址http://**
    转让方联系人梁锴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新昌县大道西路456号4幢6楼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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